安評報告范文第1篇
【關鍵詞】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建筑抗震設計
一.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場地設計地震動參數確定和場地震害效應評價是設計人員必須重點關注的,所以應用中出現的問題也多為涉及這兩個方面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1)安評報告提供的場地設計反應譜曲線下降段的衰減指數與《建筑抗震設計規范》不一致,造成電算程序無法計算;(2)按照安評報告提供的場地設計反應譜計算的地震效應比按照《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反應譜計算的結果大很多,甚至超過50%以上;(3)安評報告提供的地震動時程分析結果與反應譜計算結果相差較大;(4)有些安評報告沒有地震邊坡效應的評估,或地震邊坡效應評估不充分,缺乏對處于危險地段的邊坡進行治理的可行性評價。
二.幾點建議
2.1反應譜的表示形式宜規準化
《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第12.1.2條規定:反應譜宜以規準化形式表示。反應譜以規準化形式表示,可以方便工程抗震設計使用,同時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隨機因素所造成的譜值隨周期劇烈變化的不合理性。考慮到建筑設計單位現有計算軟件的條件限制,建議安評報告給出的建筑抗震設計反應譜采用《建筑抗震設計規范》中的標準反應譜的形式,反應譜的形狀參數應符合該標準第5.1.5條的規定:
(1)直線上升段,周期小于0.1s的區段;(2)水平段,自0.1s至特征周期區段(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αmax);(3)曲線下降段,自特征周期至5倍特征周期區段,衰減指數應取0.9;(4)直線下降段,自5倍特征周期至6s區段,下降斜率調整系數應取0.02。
2.2反應譜曲線下降段衰減指數與《建筑抗震設計規范》不一致的處理
在某些特殊地質條件下,安評報告給出的反應譜曲線下降段的衰減指數與《建筑抗震設計規范》不一致時(通常為1.0或1.1),可以按規范規定的衰減指數0.9進行計算,但不能直接采用電算結果,應利用程序中的地震作用調整系數對地震作用進行調整。根據各振型自振周期下的安評報告反應譜與《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反應譜地震影響系數的比值調整各振型的地震作用,并按照振型分解反應譜法的振型組合原則求得振型組合后的地震作用,這個地震作用與按衰減指數0.9計算的地震作用的比值即為調整系數。顯而易見,這種計算方法較為繁瑣,一般情況下,對于低階振型起主要作用的建筑,亦可直接取結構基本自振周期下的安評報告反應譜與《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的反應譜的地震影響系數的比值作為地震作用計算的調整系數來調整地震效應,經多個實際工程的復核驗算表明誤差大至在10%之內。
2.3關于反應譜的平臺高度值和特征周期值
安評報告反應譜的平臺高度值(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是在考慮覆蓋土層條件的影響下,依據地震危險性分析計算得到的基巖地震動參數,進行場地地震反應分析計算給出的。由于種種原因,安評報告的反應譜的平臺高度值總是大于《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反應譜的平臺高度值,這是造成安評報告反應譜計算的地震效應比按照《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反應譜計算的結果大很多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安評報告給出的反應譜特征周期值通常大于規范反應譜特征周期值,值得注意的是2010版抗震規范反應譜特征周期值己與《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8306-2001特征周期值基本吻合,故安評報告給出的反應譜特征周期值與規范反應譜特征周期值不應有太大差別。
安評報告反應譜計算的地震效應比按照《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反應譜計算的結果大很多的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在烈度七度、設計基本加速度0.1g區,如果地震效應大50%,實際上已達到0.15g區的效應。在烈度七度、設計基本加速度0.15g區,如果地震效應大33%,則已達到烈度八度區的效應。當工程場地已處于明確的抗震設防區劃內,除非是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工程、核電站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核設施建設工程,其他工程則不應出現抗震設防要求跨區劃的誤差。
2.4關于地震動時程分析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規定振型分解反應譜法是基本方法,時程分析法作為補充計算方法,對于規范特別規定的建筑才要求采用彈性時程分析法進行多遇地震下的補充計算。
時程分析一般是針對建筑的規則性,進行較為準確的計算和撿查是否存在薄弱層、剛度突變等。正常情況下,彈性時程分析計算所得的結構底部剪力的平均值接近或小于振型分解反應譜法求得的底部剪力(但不應小于80%),所以建議安評給出的地震動時程應允許設計單位進行試算,必要時可進行調整,使之與振型分解反應譜法的計算結果(底部剪力)較為吻合。
三.重視地震邊坡效應的評價
汶川地震災害表明,由于地震引發地質災害造成的建筑物破壞、人員傷亡在這次震害中占有很大的比例。震后修訂的《建筑抗震設計規范》(2008年版)新增3.3.5條,要求山區建筑的地基基礎,應注意設置符合抗震要求的邊坡工程,并避開土質和強風花巖石邊坡的邊緣;并將第4.1.8條改為強制性條文,要求在陡坡和邊坡邊緣等不利地段建造丙類及丙類以上建筑時,應注意穩定性和地震放大作用。規范的修訂是為了進一步增強山區建筑的抗震能力,也說明重視地震邊坡影響的重要性。
當邊坡在地震時可能發生滑坡、崩塌,邊坡塌滑區或邊坡塌方影響區則屬于危險地段,規范規定嚴禁建造甲、乙類建筑且不應建造丙類建筑。但由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在邊坡塌滑區或邊坡塌方影響區內建造建筑物的情況已不可避免,如何對屬于危險地段的邊坡進行綜合治理,其抗震設防標準如何確定,國內現行規范還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定。考慮到“大震不倒”的設計原則,這種情況下的邊坡工程在大震時,支護結構不能發生失效性破壞、邊坡不能發生滑坡、崩塌是最基本的要求。要滿足這個要求,安評報告對建筑邊坡地震效應進行完整、全面的評價是十分重要的。
四.結束語
安評報告范文第2篇
關鍵詞:發電機組 并網 安全性評價 方案 流程
為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確保電網和并網發電機組安全、穩定運行,國務院《電力監管條例》和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網運行規則(試行)》、《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規定》、《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等規定均要求并網運行的發電機組涉網設備、裝置、系統及其運行、管理應當滿足并網安全條件,并通過電力監管機構組織的并網安全性評價。新(改、擴)建發電機組的并網安全性評價應當在機組整套啟動試運行滿負荷試驗合格后、商業化運行前完成。已經并網運行的發電廠,應當定期進行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評價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
鹿華熱電有限公司一期2×330MW亞臨界空冷抽汽凝汽式供熱機組分別于2011年10月25日和12月24日完成168小時試運,根據華北區域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工作要求,分別于2012年1月和3月通過了并網安評并取得批復,其并網安評工作開展的方式及查評流程安排有很多可借鑒之處。
組織開展并網安評自查評工作,首先要成立組織機構,即安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應由生產廠長或者總工擔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員。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并網安全性評價的組織、協調和督促工作,貫徹落實電監局安評要求,指定專人編制查評計劃,明確責任人、部門、時間和要求,推進查評和整改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一般設在安全監察部門,主要負責處理并網安評領導小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聯絡各部門及自查評小組開展工作;匯總編寫、提交并網安評自查評報告,向電力監管機構提出并網安全性評價申請,委托資質合格的中介機構開展安全性評價,并配合做好評價報告的評審工作。
并網安評可分并網必備條件、電氣一次、電氣二次、調度自動化和通信、安全管理和運行管理六個專業,分別進行自查評。查評小組組長由各部門技術負責人擔任,由生產部門各專業工程師組成專業小組,按照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條件及評價標準分解各專業查評項目,并逐項認真落實檢查、評分。
查評小組應選出各專業聯絡員,聯絡員必須是本專業的骨干,以參加過安評培訓學習的專業人員為主。自查評時,以聯絡員為主進行本專業的查評和編寫查評報告、整改意見。評價機構專家入廠查評時,聯絡員作為企業與專家的聯系人,負責解釋、提供專業材料,不參加具體查評工作;不參加查評報告的編寫。
新建機組并網安評自查評工作應在機組進入整套啟動調試時就著手安排,各相關部門及自查評小組應積極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區域并網安評實施細則、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條件及評價標準,提高查評小組成員技術水平,掌握評價原則及方法,并按照查評標準進行自查整改并打分,逐一落實迎檢材料。
各相關部門應按照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條件及評價標準編制自查記錄表,要求明確檢查項目責任人,自查結果對照安評要求詳述公司情況及存在問題。自查過程中發現的須整改問題應落實閉環管理,要做到邊查評邊整改。按照企業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落實需整改的項目、時間、責任人,確實無法立即整改的,需制定出整改計劃報公司審批。
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要有過程性的支持材料,應明確支持資料的存放地點。責任部門整改完成后填寫安全性評價問題整改驗收單,按檢查專業逐級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專業查評小組應及時將發現問題的整改完成情況報并網安評辦公室,實現閉環管理。
自查評過程中還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企業領導要高度重視,必須是生產廠長或總工親自領導;二是查評前要認真學習查評標準,掌握標準的內容及依據;三是避免走過場,等同于安全大檢查,要切實查出問題,并落實問題的整改閉環。四是盡早與資質合格的安評中介機構簽訂服務合同,確定評價具體相關事宜,并將服務合同報電力監管機構備案。同時要求查評專家提前進現場進行輔導。使自查評小組明確查評的重點,關鍵支撐材料的準備,容易出現問題的薄弱環節等,有針對性的準備資料,進行問題整改,為現場查評創造條件。
為便于問題整改,首先要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分析必須透徹,然后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計劃。其次要高度重視整改工作,切實落實整改項目的資金、工期和責任人,并設專人監督、檢查整改情況。負責監督的人員一定要認真負責,實現整改工作的閉環管理。
機組通過168試運后,并網安評辦公室應匯總各查評小組的查評報告,編寫自查評總報告,《并網安評申請表》,經企業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向電力監管機構提出并網安評申請。電力監管機構接到有關申請材料后,應當了解申請并網安全性評價發電廠(機組)的情況,對申請表所填報的內容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發電廠,及時通知開展現場評價。對不符合要求的發電廠,及時告知并指導其按要求達到評價條件。
同并網安評申請表一起提交的申請資料還包括:申請并網安全性評價的機組核準文件復印件;機組主設備和主要輔助設備的型號、主要技術參數;機組整體調試、試運和工程驗收情況;簽訂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的情況等材料。這就需要新建機組在調試期間隨時匯總、整理記錄重要調試節點工期、調試參數、結果,以免最后時間、參數不清無法完成調試情況匯報。工程驗收、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等需要提供有效文件的復印件,所以應及早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分頭開展工作,要求在提出并網安評申請前落實完成。
各相關部門、專業備齊迎檢材料、整改項目的驗收材料,做好準備工作,就可以聯系并網安評中介機構專家組入廠檢查。
專家查評時的資料準備:①一般管理文件和制度、辦法等收集打印;②一般檢修文件如設備臺帳、檢修記錄、驗收報告、措施、外包工管理合同,檢修項目、計劃等應收集齊全,不須打印;③一般安全文件如事故統計、安全學習、事故分析、安全培訓等應收集,無須打印;④有些文件可以預先存入電腦內,查評時每個專業配備電腦,需要時從電腦中查閱;⑤運行規程、檢修規程、自查評報告,專家組入廠后交專家組;⑥一般運行文件如:日志、記錄簿、運行分析等收集就行,不用打印;⑦必需的辦公用品如電腦、打印機應備好,聯絡員確定、到位。
專家查評分資料查評和現場查評兩部分,各專業集中在一起(被查單位有關人員和專家組人員)按照標準及程序一項項地進行,先查閱資料后查評現場。
資料查評:①用查閱資料的方式來證明該項目是否按照要求進行了工作,存在問題和危險程度;②專家組按照標準中查評項目的扣分條款要求,按序進行檢查;③該項所需資料被查單位應在10分鐘內提供給專家組查閱;④一切以提供的資料為準,作為評分的依據;⑤專家依據資料的齊全、正確、及時、規范四個方面進行評分。
現場查評:①凡需現場查評的項目,可以集中在一起進行;②現場考問人員記錄人數、內容、時間;③工器具按要求進行現場抽查和試驗,記錄證書、抽查試驗數、結果、實驗方法;④運行參數記錄時間、班、內容、數值;⑤設備檢查記錄班、名稱、內容、檢查結果;⑥現場違章記錄班、時間、地點、人、內容;⑦實驗記錄時間、內容、要求、結果;⑧安全用具、電動工具、防護用具按照標準要求進行抽查試驗,100個以下10%,10-100查10個,10個以下全查;⑨絕緣工具、消防設備現場試驗、測試,消防設備刻意抽查試驗;⑩設備標志、涂色、名稱、介質流向要清楚;■班組檢查安全活動、工器具管理記錄班組、內容及存在問題。
安評中介機構專家組對被評價機組進行全面現場查評后,出具評價報告報電力監管機構。電力監管機構收到評價報告后,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評審專家組,對中介機構的評價報告進行評審;根據專家組評審結果,電力監管機構出具相應的評價結論。
電力企業在收到查評報告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中介機構按規定應進行整改回訪。回訪復查原則上只對專家查評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不再進行大面積的查評。查評方法是資料檢查和現場核實,與首次查評相同。
安評報告范文第3篇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全國安全評價工作座談會精神;深入學習領會國家安全監管局《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精神;對一個時期來的全省安全評價工作進行總結回顧,交流經驗,深入探討新形勢下安全評價工作的規律特點,查找不足,研究對策;安排、部署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的安全評價工作,推動安全評價工作的健康發展,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基礎保障,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一、認清全省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增強搞好安全評價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在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措施,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促使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好轉。1-9月,全省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落實情況較好,各類事故總量同比下降,高危行業安全狀況有所好轉。
據統計,1-9月,全省共發生各類事故12839起,同比減少561起、下降4.19%;死亡2338人,同比減少93人,下降3.83%。
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總體表現為事故總量下降,重特大事故下降,部分行業安全生產形勢好轉。
進入10月份以后,重大事故連續發生,10月發生9起,11月已發生3起。從這可以看出,當前我省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要做的工作很多,特別是在預防上要功夫。安全評價工作正是我們要做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重要手段,是企業實施科學化、規范化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礎。科學、系統地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是消除危險有害因素、減少事故發生,全面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的有力措施。
兩年來我省的評價工作雖然得到了較快發展,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與其他省市相比,與安全生產的形勢任務需要相比,還有一定差距。目前,我省有安全評價機構41家,其中,國家資質11家(9家是綜合,2家是單項),省級資質30家(23家綜合,7家單項)。安全評價人員350名(其中國家發證人員100人,省上發證250人),極不適應當前形勢和任務的要求。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安全評價機構較少。*地區安評機構已經初具規模。但是,陜南陜北地區工作起步較晚,安全評價機構和人員較少,不能適應安全評價工作的需要。
二是一些安全評價機構水平不高。一些地方雖然建起了機構,組織了一批評價人員,工作也開展起來了,但是評價工作的質量普遍不高,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造成安全評價質量低的原因,一方面,由于我們開展這項工作的時間較短,還缺乏科學成熟的安全評價方法,缺乏必要的經驗積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個別評價機構和單位工作指導思想存在偏差,缺乏行業自律意識。由于目前評價工作需求量較大,一些評價機構片面追求評價項目數量和經濟效益,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找項目、拉關系上,忽視評價質量的提高;一些機構和單位從業人員素質低,專業技術人員結構不合理,安全評價機構的質量保障體系不健全,成為影響安全評價質量全面提升的障礙。
三是監管和規范不夠,不利于安全評價工作的健康發展。面對眾多的評價機構,目前的監管力度不夠,迫切需要進一步從制度上加以規范。一些地方監管部門執法不堅決、不徹底,造成相當部分按規定需要評價的建設項目,在沒有得到正規評價的情況下就開工建設,使有些建設項目埋下了重大事故隱患;對安全評價報告質量把關不嚴,評審隨意性大,有的流于形式;沒有及時糾正安全評價機構的不正當行為,甚至包庇袒護。所有這些,在下一步工作中都必須得到糾正和改進。
二、認真貫徹落實《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精神,切實做好安全評價工作
最近國家局以局長令形式下發了《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規定》以《安全生產法》、《行政許可法》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為依據,對取得資質證書的條件和程序,安全評價機構的行為,以及監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確規定。《規定》的出臺,使安評工作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標志著評價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規定》,我們要做好以下六項工作:
(一)認真學習,采取有效措施,落實《規定》
1、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規定》,因為它是指導整個安評工作的規范性部門規章,是安評工作的綱領性文件,貫徹落實好《規定》將對我省安評工作健康有序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2、安評機構要結合自身的工作特點,認真學習《規定》,它是安評機構的工作指南,也是安評機構的行業規范,所以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
3、要加大宣傳力度。要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采用各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規定》,讓所有安評人員都深入了解《規定》的精神實質和內容,為《規定》的實施打下堅實基礎。
(二)安評機構嚴格自律建立質量保障體系
安全評價報告是每個評價機構的最終產品,它的質量高低直接反映評價機構的技術水平和內部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其評價結果是委托評價人進行決策的依據,也是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依法進行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重要依據。因此,各評價機構應嚴格自律,建立內部安全評價質量保障機構,從評價準備階段開始到評價現場材料證據的收集、檢測數據的獲取、報告的編制和內部評審等等,都要建立自我檢查、自我約束機制,嚴格規范評價人員行為,堅持“誰評價、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從程序上、制度上為安全評價報告的質量把好關。其次是在編制安全評價報告時,應嚴格按照評價導則的要求編制,不得簡化程序、步驟。
(三)制定安評機構考核辦法
隨著《規定》的實施,我們將逐步建立一套評價機構,評價人員和安全評價項目的考核體系,這包括,安評機構的審核、審核程序和技術規范、安評機構的監督審查程序以及安評人員的考試管理辦法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對安評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督審查,對安評人員進行業績考核,使我省的安評機構管理逐步規范化、科學化。
(四)加強安評工作監管工作
1、按照《規定》對申請安評資質的中介機構要嚴格程序,嚴格條件,嚴格審查,加強準入管理。
2、進一步規范安評市場秩序,省局將根據安評工作實際需要,適當調控安評機構的發展速度,并對那些評價水平低,質量差,考核不合格的評價機構,按《規定》注銷其資質。各市區也要積極關注安評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向省局反映。
3、加強執法,依法處罰。《規定》中對于處罰作了進一步的要求,我們將據此加大執法力度,規范安評行為,使我省安評工作健康發展。
4、根據有關規定,安全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不準在安評機構中任職或兼職,各市不得實行地區保護,不得干預安評機構的正常經營活動。
(五)加強安評隊伍建設
隨著安評業務的深入開展,安評內容不斷增加,雖然我省各地已建立了不少安評機構,但仍不完善,權威性也不夠,一些同志對安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還不太了解。工作路數不熟悉。為此,各安監局,各評價機構要在完善隊伍建設的基礎上,加強業務學習和培訓,盡快提高水平,以適應安評工作的需要。
三、關于當前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中安評工作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在當前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中安評工作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開展安全評價工作要量力而行。“人貴有自知之明”,自己有多少能力,自己最清楚。安評人員自己不懂專業知識,搞不清重大危險源,如何能做好安評?必須要結合自身條件來做評價,不能貪大求多,做自己干不了,也干不好的事情。
(二)要確保評價質量。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相關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安評是其前置條件,要在短時間內完成7000個生產企業的安評工作難度是極大的,我們不僅要有高效率的工作,更要有嚴格的質量保證,切實有效地推動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在當前的情況下,要保證質量,堅決堵絕“克隆”安評報告,堅決堵絕安評人員不到企業現場僅靠企業提供的資料寫評價報告的情況,堅決堵絕不實報告,堅決堵絕安評人員到企業吃拿卡要。
(三)避免相互壓價,惡性競爭。
(四)關于安評工作如何收費問題,這是一個焦點問題,目前國家局和我省都沒有制訂安全評價工作的收費標準。安全評價工作收費,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行業自律標準或指導性標準收費。簽于國家六部委頒發的《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2255號文件)中對中介服務機構的收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另有外省市也出臺了一些安評收費辦法,我省安評收費可以此作為參考。
(五)評價報告一定要規范。評價必須按照國家局幾個文件的要求,得出明確的結論,不能出現定義不明確的語言。
安評報告范文第4篇
而在職業衛生實際監督工作過程中,基層安監人員談論最多的就是:當一家企業新、改、擴建建設項目時,既要完成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又要完成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這就意味著要同時分別委托安全評價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其建設項目開展安全評價和職業病危害評價。對于建設單位來說,審批程序過于繁瑣,又加重了企業負擔;對于監管部門來說,操作也不方便。
所謂安全評價,是以實現安全為目的,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識與分析工程、系統、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預測發生事故或造成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做出評價結論的活動。
所謂職業病危害評價,是對建設項目或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觸水平、職業病防護設施與效果、相關職業病防護措施與效果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的健康影響情況等做出的綜合評價。
從目前法律規定來看,只有在《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51號令)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可以與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一并進行”。但具體如何一并進行,是由同一家技術服務機構編寫兩份不同的安評報告和職評報告,還是由不同的機構同時編寫安評報告和職評報告,亦或是將兩份報告合并為一份報告編寫,其實并沒有更詳細的規定。下面,筆者想從以下幾個方面談一下這兩個“評價”合并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
1.評價體系
安評與職評采用兩個不同的評價體系,且職評還包含現場檢測與實驗室分析方面的獨立的體系。目前,職評領域中衛生系統的各級疾控中心以其規范的質控管理、扎實的現場調查與檢測和實驗室分析功底,以及較為豐富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經驗,而社會上安全評價機構普遍對現場檢測設備及實驗室建設方面的投入不到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水平還亟需加強。
尤其是在現場調查中,安評與職評的工作思路也是截然不同的,簡單的使一個評價人員同時具有安評、職評資質,而從事“職業安全衛生評價”也是不具備科學嚴謹性的,實不可取。
因此,將安評、職評融合起來,在機構管理、評價流程、實際操作等方面有一定難度。
2.工程分析
安評與職評在對某些項目工程分析的分析角度亦有差異,如總圖及平面布置方面,安評考慮全年主導風向和裝置間安全間距,職評則需考慮全年最小風頻、夏季主導風向和職業衛生防護距離,評價依據截然不同;豎向布置方面,安評考慮場地走向、管線流向,而職評更多考慮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設備在同一廠房內布置情況(噪聲振動設備布置在多層廠房下部,散發毒物、高溫的設備布置在多層廠房上部等);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方面,安評考慮水電暖、消防、儲存設施等方面的安全保障性,而職評則從對操作人員職業健康的角度考慮其合規性、舒適性,并且不涉及消防系統的介紹。同時,職評還有對自然疫源地及地方病情況、醫療依托情況、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管理方面情況等方面的分析內容。
3.因素辨識
(1)從物質危險性分類與分布方面來看,安評依據《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而職評則參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等職業衛生標準,兩者在物質種類上有一定交集,但不可簡單融合。
(2)從因素辨識思路來看,安評注重評價師的個人經歷及經驗,以及對設備安全性能的認識,通過“如果/若……則/會……,從而導致……”的假設方式進行辨識與分析;職評則注重以現實存在的類比或評價對象的職業病防治現狀,并且結合具有檢測檢驗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類推或預計評價對象投產后的職業病危害程度,比較具有真實可靠性。
4.評價過程
(1)從評價思路來看,安評側重于對火災爆炸性、設備安全性、作業安全、自動控制等方面的評價,職評則側重于防護措施、組織管理等措施的評價,同時還注重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衛生管理、職業健康監護等方面的評價。尤其是職業健康監護內容,充分體現了職評工作中“以人為本”的評價原則。
(2)從評價所要達到的目標、結果來看,安評運用的評價方法多是預測、模擬類型的,受到工藝參數收集、工程技術經驗及方法本身局限性等因素的影響很大;職評則更多運用職業衛生現場調查、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工作日寫實等實實在在的評價方法,從而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建設項目的生產過程、生產環境及勞動環境的職業病危害現狀。從邏輯性上來說,安評存在或然性,而職評具有必然性,兩者也是不同的。
5.對策措施與建議
從評價邏輯性來看,在安評與職評針對與“對策措施與建議”的評價思路是一致的,安評針對安全隱患所提出的對策措施有較強的針對性,而職評的對策措施則以達到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效果為目的,針對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防護措施不到位、職業衛生管理缺失等情況,可通過工程技術措施、組織管理措施、個體防護措施等方面的措施達到整改要求。
6.評價結論
從評價結論來看,安評與職評針對于“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下結論的思路有重大分歧。安評需要建設單位通過工程技術措施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全部進行整改后,方可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而職評有時則很難根本上從工程技術措施上對項目某些因高噪設備、產塵嚴重設備設施、毒物超標設備設施進行整改,而多求助于局部職業病防護措施、組織管理措施、個體防護措施來改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程度、減少人員接觸水平,并通過職業健康監護結果分析,最終達到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的要求。兩者對于下結論的評判標準是不同的,如安評、職評融合,則有可能發生以下情況:
(1)安評:通過建設單位對安全隱患的整改,從而得出驗收合格結論。
(2)職評:因項目滿足不了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而建設單位目前無法從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行上達不到控制效果,從而無法下“建設項目可通過驗收”的結論。
最終,安評與職評融合起來的報告結論,無法將安評(通過)、職評(不通過)的小結論,統一成一個最終結論,造成今后技術審查上的困難。
雖然,安監總局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嚴重的設備設施整治力度的加大,但是否真正能從根本上杜絕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情況的發生,形勢還尚不明朗。
綜上所述,安評與職評是兩個評價體系、評價思路衍生出的產物,而非十年前,職評內容僅為安評報告的一個章節,更能反映項目職業病危害程度、更符合“以人為本”原則的專業性技術文件,其某些方面更具有客觀性、科學性、真實性。
安評報告范文第5篇
關鍵詞:地震安全性評價 抗震設防動參數
一、安評的由來
我國是世界上多震的國家之一,地震引起的建筑物及工程設施破壞、倒塌是造成地震災害的最主要因素,只有使建筑物和工程設施具備適當的抗震能力才能有效減輕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確定合理的設防目標是抗震設計的前提,醫院建筑作為事關國計民生、在地震災害發生時又需要承擔救治功能的重要建筑,其抗震設防目標應當高于普通民用建筑。《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規定:醫療建筑的抗震設防類別應當符合:“三級醫院中承擔特別重要醫療任務的門診、醫技、住院用房,抗震設防類別應劃分為特殊設防類,二、三級醫院的門診、醫技、住院用房,具有外科手術室或急診科的鄉鎮衛生院的醫療用房……,抗震設防類別應劃分為重點設防類”,這意味著大部分縣級及以上醫院的醫療用房其抗震設防類別應屬于重點設防類(乙類)建筑,這一類建筑的抗震能力應當比住宅、辦公等普通建筑更高,屬于在地震發生時功能不能中斷或需盡快恢復的生命線工程。
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確立的一項法律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三十五條:“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按照經審定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所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負責審定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確定抗震設防要求。”并在附則中給出了“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的范圍,國務院頒布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及各省市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都對需要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工程明確了范圍,以《山東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為例,在附件中就明確了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項目,“……300張床位以上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醫技樓、重要醫療設備用房以及中心血站等;”這意味著對我省絕大多數縣級及以上的醫院的主要醫療建筑及重要設備用房都需要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明確規定:“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根據審定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批準確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當在地震小區劃結果、國家頒布的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或者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的基礎上提高一檔確定抗震設防要求。”國家及各省市已從法律法規的角度對醫院建筑抗震設防要求及應采用審定后的安評結果進行抗震設計作了明確規定。
二、安評的應用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指出:抗震設防烈度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頒發的文件(圖件)確定,一般工程的抗震設防烈度應根據GB18306《中國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區劃圖A1》和《中國地震動反應譜特征周期(Tg)區劃圖B1》確定的地震基本烈度進行設防;在一定條件下,可采用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權限批準的供設計采用的地震設防區劃的地震動參數(如地面運動加速度峰值、反應譜值、地震影響系數曲線和地震加速度時程曲線)進行設防。
由于歷史的原因,《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對抗震設防的表述采用雙軌制,即按設計地震基本加速度和設防烈度進行表述。抗震設計一般包含地震作用計算及構造措施兩方面的內容,對于醫院等重點設防類建筑,《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不要求提高地震作用,只需提高其抗震措施,地震作用的計算是與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相關的,而抗震措施是按設防烈度確定的。《建筑抗震設計規范》明確指出:按國家規定權限批準作為一個地區抗震設防依據的地震烈度為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般情況下,取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50年設計基準期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加速度為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中國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區劃圖》和《中國地震動反應譜特征周期區劃圖》的設防水準為50年超越概率10%;因此根據安評報告進行抗震設防時應按提供的50年超越概率為10%的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對應的地震烈度,同時還應按提供的50年超越概率63%對應的設計地震加速度和反應譜參數值進行地震作用計算。對于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時,安評應分別提供100年設計基準期內超越概率為10%和63%的設計地震加速度和反應譜參數值,對需要進行時程分析及大震性能化設計有定量要求時都還應提供超越概率2%-3%對應的設計地震加速度和反應譜參數值。
規范中的小震對應50年超越概率為63.2%的水準,稱為多遇地震;中震對應的是50年超越概率為10%的水準,稱為設防地震;50年超越概率為2%~3%的地震烈度,稱為“罕遇地震”。結構承載力驗算時取第一水準的地震動參數計算結構的彈性地震作用標準值和相應的地震作用效應,采用《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規定的分項系數設計表達式進行結構構件的截面承載力抗震驗算。換句話說是通過小震對應的地震動參數計算地震作用來保證“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是通過概念設計和抗震構造措施來滿足的。地震作用計算采用的規范反應譜是根據國內外大量實際地震加速度記錄的加速度反應譜進行統計分析并結合工程經驗和考慮技術條件的綜合結果,因此是一個統計意義并進行了人工調整的數據,設計反應譜通常用以下三個參數來描述:最大地震影響系數αmax、特征周期Tg、長周期反應譜下降曲線的衰減系數γ。安評一般是針對特定工程建設場址周邊一定范圍內的地震危險性進行評估,假定某種地震動衰減模型、通過地震危險性進行計算,得到50年或100年(必要時)超越概率為63%、10%、2%場址基巖處的地震加速度峰值和反應譜,再通過概率方法運用一維或二維土層模型計算得到場地地表或不同深度土層處的地震動峰值及與反應譜有關的參數。理論上安評結果要比國家標準規定得更加有針對性和更加細化,但是,由于地震危險性評估方法、地震動衰減規律、基巖地震動輸入及土層反應模型的不確定性,再加上從事安評工作的人員自身專業水平的差異,針對特定工程所提供的地震動參數可靠性和工程實用性大受影響。
對于提供了安評報告的工程的抗震設計,小震作用下,可分別按規范規定的和安評報告提供的地震動參數進行計算,取二者計算所得到的結構底部剪力較大者的樓層水平地震作用進行結構抗震驗算以保證結構的安全。大震作用下,由于安評一般根據實際強震記錄對長周期段的譜值變化規律按二次曲線衰減給出,規范反應譜把長周期段譜值變化規律修正為按直線下降,因此按安評結果進行結構驗算有可能會偏于不安全,此時可按規范提供的地震動參數進行計算。
安評報告一般都給出了根據50年超越概率10%的動參數所在的基本地震加速度分區,對于一些沒有明確給出加速度分區可的可參考《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宣貫教材中加速度分檔進行劃分;據此確定基本烈度,然后按有關的建筑抗震規范確定具體的設防要求。
工程實例一:青島膠州市某醫院門診醫技綜合樓及病房樓,重點設防類,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附錄,本地區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05g,設計地震分組為第三組,場地特征周期為0.45s,依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該建設項目設計地震動參數如下:
設計地震動參數 超越概率水平
50年63% 50年10% 50年2%
Amax(cm/s2) 32 98 164
βm 2.7 2.7 2.7
T0(s) 0.10 0.10 0.10
Tg(s) 0.45 0.55 0.60
C 0.90 0.90 0.90
工程場地地表5%阻尼比50年超越概率10%水平向設計地震動加速度峰值為98gal,依據GB17741-2005《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有關地震動加速度分區原則,本次結果屬0.10g區。相當于地震基本烈度值為7度,根據《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經地震主管部門批復后,該醫院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按地震動峰值加速度0.15g確定。結構設計按7度、0.15g的基本地震加速度計算地震作用,按8度采取抗震措施。
工程實例二:濟南市某醫院綜合病房樓,重點設防類,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附錄,本地區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05g,設計地震分組為第三組,場地類別為II類場地,場地特征周期為0.45s,依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該建設項目設計地震動參數如下:
設計地震動參數 超越概率水平
50年63% 50年10% 50年2%
Amax(cm/s2) 31 78 134
βm 2.6 2.6 2.6
T0(s) 0.10 0.10 0.10
Tg(s) 0.35 0.40 0.40
C 0.90 0.90 0.90
依據GB17741-2005《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有關地震動加速度分區原則,工程場地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動峰值加速度位于0.05g范圍,相當于地震基本烈度值為6度,根據《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經地震主管部門批復后,該醫院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按地震動峰值加速度0.10g確定。結構設計按7度、0.10g的基本地震加速度計算地震作用,按7度采取抗震措施。需要指出的是,特征周期是根據場地類別及設計地震分組確定的,現行抗震規范水平地震影響系數的最大值αmax與超越概率(小震、中震、大震)有關,而特征周期與超越概率無關,而安評報告的特征周期一般都與超越概率有關,大震反應譜的特征周期往往大于小震。當按安評報告的結果確定加速度檔進行小震作用下的承載力驗算時,應選用安評的地震動參數(基本加速度所在的檔對于的小震地震影響系數及特征周期)進行計算,并按規范的動參數計算,取二者的較大值進行設計。
實際上從建筑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來講,在地震時功能不能中斷或者需盡快恢復的生命線相關工程,其抗震設防要求應該是在預估的罕遇地震作用下設置在結構中的設備和設施盡快恢復正常,這一類的建筑工程抗震設防規定的年限就不應該是50年超越概率10%的情況,建筑規范給出荷載及地震作用都是以50年基準期給出,不同規定期限建筑物抗震設計的三個水準的取值均可轉化為50年的相應超越概率,這不在本文的討論之列,具體可參考相關文獻。
三、結論
對于醫院這一類需要進行重點設防的建筑,大多需要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安評的結論往往同抗震規范的地震動參數不一致,《防震減災法》及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設防要求不盡相同,而且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圖審查機構對相關的設防標準解讀也存在差異,使得設計人員往往無所適從,本文從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文及規范的相關規定出發,論述了醫院建筑等重點設防類建筑工程在抗震設防時如何應用安評結果進行設防。并結合工程實例給出了抗震設防的具體做法及建議,供同行們參考。
參考文獻:
1.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0
安評報告范文第6篇
關鍵詞:電網調度;安全性評價;Web技術
中圖分類號:TP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2-0264-02
1 引言
安全性評價是一種現代化的管理手段,是對安全基礎工作進行診斷的重要方法。它用現狀與標準對比的方法,評價一個系統或一個企業的安全水平或風險程度,預知和掌握客觀存在的危險因素及其嚴重程度,明確預防事故的重點和需要采取的反事故措施。電網調度系統的安全性評價內容包括電網公司的調度運行、運行方式、繼電保護、調度自動化、電力通信、綜合安全管理(水庫調度)等專業。
當前我國絕大部分調度部門的安全性評價工作仍然用手工填寫Word文檔和Excel表格,并通過Email或傳真的方式完成,這已經不能適應電網調度快速準確的要求。因此本文提出設計一套基于Web技術的電網調度安全性評價管理系統。
2 安全性評價
安全性評價是對系統存在潛在危險進行分析和度量,即對系統危險程度用安全標準來衡量,得出系統安全水平的估計。調度系統安全性評價是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水平總體的科學評價,包括對調度運行管理、繼電保護設備及運行管理、通信與調度自動化設備及管理水平的評價,是實現管理科學化的一種有效方法。電網調度系統通過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摸清各專業設備和管理水平的安全底數,為安全管理的正確決策提供重要依據。
3 網絡結構及其特點
系統采用B/S 結構, 即用戶端瀏覽器/ Web 服務器/ 數據庫服務器組成的三層結構,網絡結構如圖1 所示。采用三層結構解決了傳統的C/S模式下的一些弊病, 并具有以下優點:(1)簡化客戶端工作,無需像C/S模式那樣在上安裝應用程序。(2)簡化系統維護。B/S的所有功能都實現在Web 服務器上, 使升級維護工作量減輕。(3)體現三層結構即把功能分層。使應用程序具有伸縮性、復用性和安全性。
4 系統功能模塊
電網調度安全性評價系統是以實現調度系統的安全性評價的各項功能為核心的信息管理系統,它是調度中心信息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它又是一個相對獨立的業務系統,它是集數據交換、查評標準管理、查評報告生成、查評文件管理、整改管理、安評完成情況管理、信息為一體的綜合信息管理系統。系統總體功能結構圖如圖2所示。
4.1 數據庫管理系統
由于本系統需要傳遞大量的數據,同時還會與其他管理系統交換數據. 因此數據庫系統具有功能可擴展、標準開放、通用性強的特點. 它能有效管理系統內部所有數據, 同時還可以與外部數據進行交換。
4.2 系統管理子系統
本子系統主要是為用戶提供有關系統運行過程中日常維護的管理工具, 包括組織結構管理、用戶管理、查評周期管理等功能. 通過這些功能, 系統可以對網、省調所屬地區調度中心進行管理; 對系統用戶的信息和權限進行管理; 并且可以啟動新的安評周期并為其設定名稱和編號。
4.3 業務系統及模塊
(1)信息子系統。
該子系統包括電子公告牌和公共論壇兩個功能. 電子公告牌用于對本系統用戶的公告進行管理。公共論壇使用戶可以在整個網絡覆蓋的范圍內展開討論,極大地改善不同部門、不同地域的溝通問題,也方便安全學習活動。
(2)安評指標和任務管理子系統。
該子系統完成安評指標的維護和安評任務分解、下達功能. 安評指標的維護完成安全性評價基礎查評標準信息的維護及電力系統企業自定的公司(或企業)查評標準信息的維護,并提供對上述查評標準信息的數據采集與信息檢索功能. 安評任務下達是根據查評指標維護環節所維護的各單位的查評標準信息,向各地調部門或生成本次安全查評工作的各項任務.安評任務分解根據單位的組織機構層次關系逐級進行,直至任務已經分解到最基層的相關責任人員上。
(3)自查評管理子系統。
各地調中心在定期安全性評價功能中完成自查評工作,系統根據查評打分給出各地調自查評的匯總分數和合格率,并形成自查報告以及相應的詳細數據。各責任人可以對比查評標準和實際安全工作的各項進行打分,并填寫得、扣分的原因,對非滿分項設定問題級別.對于自查評的結果, 該系統具有專業、周期、以及各單位之間的對比功能。
(4)專家查評管理子系統。
專家查評小組根據各單位自查評的查評項目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情況進行專家查評小組打分工作。本子系統不僅能對專家情況進行管理, 為各查評項指定專家. 還能提供對專家項目進行打分并進行扣分原因及整改建議的功能, 并對專家查評結果進行各種比較。
(5)整改管理子系統。
該子系統實現專家整改建議的提出,各單位制定整改措施,編寫整改報告的功能。整改管理子系統主要針對安評環節所發現的查評問題記錄信息,進行查評整改任務的提取, 制定整改措施并檢查整改工作的信息反饋,完成整改報告。
(6)安評任務完成情況子系統。
本子系統用于管理和查詢各地區當前周期查評任務完成的情況。按計劃內完成、計劃內未完成、超期完成、超期未完成等類型, 查詢各單位、或各責任人各周期內所有按照安評計劃中的計劃日期完成安評指標項的情況。
5 結語
電網調度安全性評價管理系統在預測、防范電網調度可能存在的事故或隱患,消除不利于電網調度正常運行的因素等方面能發揮積極的作用.它符合現代企業管理理念,能夠充分地提高工作效率和省公司的經營經營決策水平,大大提升企業的現代化進程。
參考文獻
[1]張麗英, 余衛國等.電網調度系統安全性評價(網、省調部分)[J].國家電網公司,2003.
[2]劉儉.安全性評價與危險點分析[J].電力安全技術,2001,1(3).
安評報告范文第7篇
第二條(用語含義)本辦法所稱的抗震設防要求,是指國家和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制定或者審定的,建設工程必須達到的抗御地震破壞的準則和技術指標,以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動參數進行表述。本辦法所稱的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對具體建設工程地區或者場址周圍的地震地質、地球物理、地震活動性、地形變等研究,給出相應的工程規劃和設計所需的有關抗震設防要求的地震動參數及基礎資料的活動。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及其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管理部門)市地震局(以下簡稱市地震局)是本市地震安全性評價及抗震設防要求的主管部門。各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按照其職責權限,負責本轄區內的具體管理工作。市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建設工程抗震設計、施工的主管部門。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其職責權限,負責本轄區內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五條(抗震設防)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必須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規程進行抗震設防。
第六條(抗震設防要求)重大建設工程、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以及可能引發放射性污染的核電站和核設施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必須按照國家頒布的地震烈度區劃圖或者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第七條(安評工程范圍)前條第一款規定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有:(一)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223-95)中的甲類工程;(二)國家地震、鐵路、交通、廣電、水利和其他有關專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主管部門與國家地震部門聯合,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三)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223-95)中部分乙類工程以及其他重大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由市地震局提出,經征求市建委、市計委等部門意見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八條(安評單位要求)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本市范圍內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必須持有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外省市單位從事本市范圍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應當向市地震局備案資質證書。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資質證書的申請條件、申請程序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應當在其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
第九條(安評單位收費標準)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本市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標準由市價格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條(安評單位的禁止性規范)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一)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的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二)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三)轉包地震安全性評價項目;(四)不按照國家有關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工作規范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
第十一條(安評報告評審與抗震設防要求的確定)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要求編制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安評報告);建設單位應當將安評報告報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評審。國家重大建設工程、跨本市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核電站和核設施建設工程的安評報告,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評審并確定抗震設防要求。本條第二款規定以外的安評報告,由市地震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評審并確定抗震設防要求。安評報告合格的,市地震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15日內確定抗震設防要求,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安評報告不合格的,市地震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10日內予以退回,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進行項目選址、可行性研究時,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且將抗震設防要求納入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市或者區、縣有關部門在審核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對未包含抗震設防要求的,不予批準。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的義務)建設工程的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規程,進行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設計審查)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審查工作,應當納入建設工程設計審查程序。超出現行技術標準規定的高層建筑,市建委可以組織有關專家對其抗震設計進行專項論證。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未經審查,或者發現未按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規程進行抗震設計的,有關部門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在報送抗震設計審查的同時,應當將建設工程設計計算書中有關抗震設計的材料,報市地震局備案。
第十五條(施工、監理單位的義務)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監理。
第十六條(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對抗震設防一并驗收;建設工程不符合抗震設計和施工要求的,應當限期整改,經復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條(已建工程的抗震設防)已經建成的建筑物、構筑物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的,在進行改建、擴建時,應當委托抗震鑒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并根據抗震性能鑒定結果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第十八條(新技術應用)本市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采用新建筑結構體系的,該建筑結構體系應當具備抗震性能。
第十九條(行政處罰)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有關建設單位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或者不按照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由市或者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的單位,擅自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或者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超越其資質許可的范圍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由市或者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從事禁止的,由市或者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或者機構吊銷資質證書。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從事禁止的,由市或者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不按照抗震設計規范進行抗震設計的,或者不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的,由市或者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不將設計計算書中有關抗震設計的材料報送備案的,由市或者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不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監理的,由市或者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八)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的已建工程在改建、擴建時,不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和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由市或者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安評報告范文第8篇
關鍵詞: 超限高層,鋼管混凝土柱,鋼筋混凝土斜柱
中圖分類號:TV331 文獻標識碼: A
1工程概況
某工程由居中的主塔樓,西側的海洋創業服務大廈,東側的海洋經濟總部基地及附屬裙房組成,其中裙樓5層,建筑總高度28米;主塔樓45層,建筑總高度192.1米;東西兩側的海洋經濟總部基地、海洋創業服務大廈均為22層,建筑總高度95.5米,建筑總占地1.7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31.76萬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23.92萬平方米,地下共2層,地下建筑面積為7.8萬平方米。本文介紹主塔樓超限高層結構設計。
2結構設計
2.1風荷載
根據《建筑結構荷載規范》[1]及《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2],本工程基本風壓按50年重現期的風壓值采用, KN/m2,地面粗糙度為B類,主塔樓風荷載按華南理工大學土木與交通學院提供的風洞實驗的結果采用。
2.2設計地震動參數
1、根據《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3]及《建筑抗震設計規范》[4],本工程屬丙類建筑,按本地區設防烈度計算及采取抗震措施。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0.10g),場地類別Ⅲ類,地震分組第一組,特征周期Tg=0.55(安評小震反應譜)。
2、根據安評報告,工程場地地表設計地震動參數由表1 列出,常遇地震及罕遇地震反應譜曲線和安評曲線對比見圖1和圖2。
表1 工程場地地表設計地震動參數(阻尼比5%)
經計算,規范反應譜均小于安評報告提供的反應譜,因此小震設計采用安評報告提供反應譜進行計算分析。中震計算時仍按照規范反應譜計算。大震彈塑性分析則采用安評報告提供的時程波數據。
2.3結構體系及構件的主要尺寸
主塔樓地面以上45層,結構高度192.1m,采用框架-核心筒結構。機房頂的直升機平臺結構標高為203.1m。建筑平面呈雙軸對稱的花瓣形,建筑立面略呈橄欖形,底層長、寬約為42.5m,中部最寬處長、寬約為45.5m,頂部45層長、寬約為37.3m。35層以下設置16根豎直的鋼管混凝土柱,35層及以上轉換成鋼筋混凝土斜柱,斜柱傾角約為3.1°,利用35層梁板對稱傳遞拉力至核心筒。其中2層、43層、45層由于周邊局部樓板缺失,形成部分穿層柱,柱高為相鄰兩層層高之和。核心筒尺寸為20.8×20.8m,外墻厚度從500mm變化至300mm;內墻從300mm變化至200mm。整體結構圖、主要抗側力構件圖,如圖3、圖4所示。
豎向構件:核心筒剪力墻厚度為500~300,核心筒內部剪力墻厚度為300~200;連梁高度一般為700,寬度同墻厚;鋼管混凝土柱截面為1100×25~800×18,首層鋼管混凝土柱截面為1400×25,鋼筋混凝土斜柱截面為900~800。
水平構件:主梁一般為300×600、350×700,次梁一般為200×500、250×600;鋼筋混凝土框架梁與鋼管混凝土柱的連接節點采用鋼筋混凝土環梁,環梁寬度一般為400。樓板厚度:核心筒外一般為110、設備層及核心筒內一般為150,板跨較大處適當提高板厚。
3 結構超限情況
根據《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2010年9月),本工程主塔樓部分超限情況如下表2。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4]第3.4.1條條文說明,主塔樓屬于不規則的超B級高度的高層建筑。
表2 結構超限情況
4結構分析
采用SATWE與MIDAS Building兩個程序 對整體結構進行對比分析,采用Perform-3d對整體結構進行靜力彈塑性推覆( pushover) 分析。
4.1結構計算主要參數
結構計算參數見表3
表3 計算參數
4.2結構彈性分析
表4周期
表5最大層間位移角
工程主要指標計算結果見表4、表5。根據整體分析結果得到如下結論:
1)SATWE與MIDAS Building兩個程序的計算結果沒有出現原則性沖突或矛盾的結果。2)本工程除了二層部分樓板缺失造成首層、二層最大位移比超過1.2,屬扭轉不規則,其他樓層的位移比均小于1.2,第一、二振型均為平動振型,扭轉因子為0.0,第三振型為扭轉振型,扭轉因子為1.0,表明結構的質量與剛度分布基本對稱、均勻,無扭轉耦聯效應。僅需計算單向水平地震作用并考慮偶然偏心。3)本工程計算得到剛重比:X方向,1.4
4.3彈性動力時程分析
根據規范規定,采用時程分析法時,應按建筑場地類別和設計地震分組選用實際強震記錄和人工模擬的加速度時程曲線,其中實際強震記錄的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3,多組時程曲線的平均地震影響系數曲線應與振型分解反應譜法所采用的地震影響系數曲線在統計意義上相符。本工程采用了彈性時程分析法進行了補充計算,計算結果見圖5、圖6、圖7和表6。
圖5安評反應譜與地震波平均反應譜的對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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