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介紹信,介紹信是證明自己身份,讓對方予以配合工作的一種文書。還是對介紹信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 1
第一條介紹信是對外聯系工作、商洽事務等派出人員持有的憑證。各單位(部門)要認真做好介紹信等證明材料的'管理工作。
第二條學校介紹信由學校辦公室統一負責印制、編號、登記、發放、銷毀。各單位(部門)要有專人分管,介紹信薄不得丟失,使用完后將存根退學校辦公室保存,定期統一銷毀。
第三條開具校黨政介紹信應履行審批手續。聯系一般性工作事項,需經學校辦公室領導簽批,涉及學校的重要事務需經學校主管領導簽批。
第四條填寫介紹信內容要明確具體、包括前往的單位(部門)名稱、聯系具體事宜、開信日期、有效期限等,并應與存根內容一致。書寫要工整,不得涂改。印章管理人員應在檢查核對無誤后用印。
第五條不得開空白介紹信。
第六條介紹信開出后未使用的,應退還管理人員,與原存根一起保存。介紹信持有人若將介紹信丟失,應及時報告,以防冒名頂替。
第七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 2
為了規范公司印信的使用程序,明確印信的管理與使用責任,避免誤用印信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印章的使用與管理
1、公司印章的種類及保管
公司的公章及合同章由公司指派綜合辦專人負責保管使用;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以及收款專用章由財務部負責保管使用;公司各部門的印章由所屬公司負責保管使用。
2、使用印章的審批程序
(1)、凡需加蓋公司公章時,先填寫《用印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持《用印申請表》或經總經理簽批的文件到綜合辦辦理蓋章手續。
(2)、加蓋合同印章時,憑借總經理簽批后的《合同會簽單》到綜合辦辦理蓋章手續。
(3)、公司公章、合同章原則上不得拿離公司使用,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拿離公司時,須填寫《印章離司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有關人員在印章保管人的陪同下方可將印章拿離公司使用。
(4)、公司其它印章的使用程序按照印章保管部門制定的使用規定執行。
3、印章保管人的工作要求
(1)、所有需要加蓋印章的'文件,只有見到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加蓋,若因總經理外出而無法履行審批程序時,只有取得口頭同意后,方可加蓋印章,并要在事后補簽《用印審批表》。
(2)、印章保管人對沒有公司總經理簽字的用印申請,有權予以拒絕加蓋印章。
(3)、印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辦蓋印。不準在空自信件上蓋印,不準沒經批準加蓋印章。
(4)、凡在落款處加蓋印章時,必須騎年蓋月。
(5)、與外單位的合同、協議等文件,篇幅超過兩頁者,要加蓋“騎縫章”。
(6)、印章保管人應做好印章的保管工作,平日隨用隨鎖,假日加封,嚴防私用、盜蓋用公章,如因保管人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公司將追究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
(7)、印章保管人需對《用印審批表》進行登記,編號及存檔。
4、其它
(1)、加蓋印章的文字材料的行文。格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2)、新使用印章在啟用前,應將啟用時間、印章式樣通知公司有關部門。
(3)、當印章報廢,停止使用時,應將原件及時上交公司,并向有關部門及時通報,說明原因,標明停用印模,停用時間。公司須及時收回廢用印章,銷毀或歸檔封存。
(4)、印章遺失時,除要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和公安機關備案外,還應依法公告作廢。
二、介紹信的使用與管理
1、介紹信的印制
(1)、公司介紹信由綜合辦負責印制。
(2)、印制的介紹信,應按照統一格式設計,經公司經理會審核備案后,可以安排印刷、使用。
2、介紹信僅為本公司員工外出開展業務時證明本企業員工身份和擬辦業務時使用,不可以作為其它事項的證明材料。
3、介紹信的保管和使用。
(1)、介紹信由公司綜合辦設專人保管,實行使用審批制度。
(2)、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公司員工到外出開展企業經營范圍內的工作業務時,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主管經理簽字同意后憑《介紹信使用審批單》,到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介紹信使用審批單與介紹信存根一起存檔。
(3)、介紹信使用審批單上應寫明對方單位名稱,本單位外出人員姓名、人數。具體業務內容和介紹信有效期限。
(4)、使用介紹信要蓋兩處公章,一處蓋在介紹信存根連接線上,一處蓋在落款上。
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 3
第一條 印章的管理
公司及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各類印章(公司章、法人名章等),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因業務部門特殊需要,必須單獨保管使用的印信,如財務專用章、合同章等,應登記備案后,由使用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并建立使用印章登記薄??偨浝磙k公室予以監督檢查。
第二條 印章保管員的職責
?。ㄒ唬┩咨票9苡≌?,不得遺失和交他人代管,如有事外出應向經理辦主任說明情況,以免影響用印。
?。ǘ┙浗浝磙k主任同意后方可用印。
(三)對不按規定用印的,有權拒絕用印。
(四)用印時要做到印跡端正清晰,保持用印的嚴肅性。
?。ㄎ澹┮龊糜糜挝?、用印人、用印事項、批準人等相關記錄。
第三條 印章的使用范圍
以公司名義的發文,上報下發的各類計劃與總結,各類統計報表、各類專業人員職稱證:公司頒發的各類獎狀與證書,對外介紹信、證明信、回復函等。不符合規定的,不準用印。
第四條 印章的使用辦法
凡需使用公司印章者,需經經理辦主任同意或經公司總經理簽屬意見后,由公司印鑒管理員負責用印,未經批準不得攜印章外出和空白用印,使用主要領導個人名章時,需經本人同意。
第五條 印章使用的注意事項:
?。ㄒ唬┙⒂≌卤9艿怯泝裕d明印章名稱、印文、印模和保管人姓名等項。
(二)印章保管人員要明確責任,保證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絕對安全,防止印章被濫用或盜用。
(三)印章保管人員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鎖防止被盜,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四)一旦發現保管的印章有異常情況,或丟失應該保護現場,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查明情況,迅速處理。
?。ㄎ澹┯≌卤9苋藛T要注意保養印章,及時清洗,確保用印時印跡清晰。
第六條 印章的使用:
(一)用印時首先應檢查是否有部門負責人批準的用章審批單。
?。ǘ忛喠私庥糜热?,杜絕未經審閱其內容,而盲目用印的現象。
?。ㄈ┟看斡糜《紤M行登記。
?。ㄋ模┥w印
1、以單位名義發出的公文函件必須加蓋單位的印章。
2、機關的正式文件只在文本落款處蓋章。
3、帶存根的介紹信、證明信或公函等要蓋兩處印章,一處蓋在落款處,一處蓋在騎縫線上。
4、凡是在落款處加蓋的印章都要端正蓋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壓正文,下壓成文日期年月日中的4-7個字。
第七條 停用的廢舊印章要請示領導和有關部門做出處理決定,分不同處理情況,或上繳頒發單位進行切角封存,或由本單位自行銷毀。
第八條 介紹信的管理
介紹信是公司出具的一種證明性文件,公司對介紹信的內容及其印章承擔著相應的責任。因此,公司對其使用必須嚴格管理。開出介紹信或替換介紹信都要履行一定的手續。
?。ㄒ唬┙榻B信的.兩種形式:
一種是辦公室秘書掌握的具有一定印刷格式的公司介紹信。有制發單位的名稱,使用人的姓名、職務、事由、時間、有效期、用印等。另一種是用公司信箋書寫的,為請求或希望證明某種情況而使用的。
?。ǘ╅_具介紹信的手續
需要單位介紹信者要先填寫單位介紹信簽批單,經部門批準后,由辦公室秘書據此單填寫介紹信,蓋章后交給需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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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公室給職能部門出具介紹信時要嚴格履行登記簽發手續。
2、使用介紹信者的合法身份和事由要嚴格審核。
3、介紹信要有編號和存根,存根和發出的介紹信要一致。
4、事后應逐一核查介紹信用途、去向,并予以記錄。應收回全部未使用的介紹信。
第九條 本規定由經理辦負責解釋,自經理辦公會議審定通過后施行。
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 4
一、公司的介紹信、證明信由辦公室主任負責開具。公司的公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統一保管使用。
二、因出差、對外聯系工作等公事需開具介紹信、證明信和發文需加蓋公章的,應填寫用印審批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印章。
三、介紹信應填寫所去單位全稱及具體內容和有效期限。原則上不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特殊情況需經公司領導批準。
四、使用公司印章必須登記事由、日期、用印單位和批準人。
五、凡公司與外單位簽約的'合同協議需加蓋公司合同章的,必須將合同書及協議書交公司總經理或分管領導審閱同意后再按用印程序辦理。公司領導不在場又急需辦理的,也應由辦公室主任與公司領導電話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用印。
六、xxxx有限公司行政章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
七、xxxx有限公司黨委章須經公司黨委書記或副書記批準后方可使用。
八、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
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 5
為規范公司印章、證照、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管理,降低經營風險,減少、避免經濟糾紛,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適用范圍
1.本管理規定所指印章管理包括對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合同章、公司財務章、人事專用章的管理。
2.本管理規定所指證照包括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信用等級證書、開戶許可證以及相關榮譽證書等。
二、管理原則
1.印章、證照、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等應由專人保管,實行申請、審批、登記使用制度,并做到記錄詳細、保管妥善、資料須按時立卷歸檔。
2.所有使用公司印章、證照、開具介紹信和法人授權委托書都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確認同意。凡涉及重大人事、資金、投資、擔保、機構調整、重要經濟合同或資產變更等重大事項或需用法定代表人印章或開具法人授權委托書的,須經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同確認。
三、印章的管理及使用
1.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總經理親自保管或安排專人保管,一般情況不得攜帶外出,特殊情況確需攜帶印章外出的,應提前提交申請并說明情況,經批準后方可帶出。
2.蓋章前印章保管人員須核對需要蓋章的文件內容是否與之前談好的內容相符,做到印章、證照、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管理規定不隨意蓋章,不蓋空白件。
3.公司印制的文件(包括內發文件、上行文件、對外函件)須根據實際簽發的.內容和份數使用印章。
4.合同文件用印須填報《合同用印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確認、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并提交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
四、證照管理
1.公司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信用等級證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其余證照由公司總經理保存。
2.借用公司證照必須填報《借用證照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確認、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并提交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用。借用后須按時歸還所借證照,逾期不能歸還必須向相關負責人進行告知。
3.向外單位提交加蓋公司印章的證照復印件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須填報《借用證照登記表》,經部門經理確認、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并提交總經理批準后,在復印件上按批準項目注明用途后方可提交。
五、介紹信管理
1.公司介紹信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管理。
2.開具介紹信必須填報《介紹信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確認、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并提交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開具。
六、授權委托書管理
1.公司法人授權委托書由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委托人進行管理。
2.開具法人授權委托書必須填報《授權委托書申請表》,明確申請事由、擬定代理人、代理事項、代理權限、代理期限,經部門經理確認、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并提交總經理批準后印章、證照、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管理規定方可開具。
七、附則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及修訂;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執行,修改亦同。
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 6
一、公司公章、介紹信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部門印章由部門經理負責保管。
二、公司及印章的刻制、啟用、停用及銷毀應報董事會批準。部門經理的印制、啟用、停用及銷毀應報總經理批準。
三、印章使用要求
(一)凡屬經濟合同文本需蓋公司級公章和經濟合同專用章的`應事先經過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員批準。
(二)凡屬對外公文需蓋公司級公章的,應事先征得總經理批準。
(三)凡需攜公章外出辦事,應事先征得總經理簽字批準,用后立即退回辦公室。
(四)凡屬一般例行公事、聯系業務等需加該公司級公章的,需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五)凡屬因公需要加蓋部門印章的,須經部門經理同意。
(六)部門及公章只適用于不發生任何經濟責任的一般業務往來。
(七)各類公章的使用均應建立登記制度。
四、介紹信使用要求
(一)介紹信均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出具,開具介紹信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二)因公出差需帶加蓋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要有總經理簽字批準。如有剩余介紹信應交回辦公室注銷。
五、辦公室有權不定期檢查各部門公章、介紹信的使用情況。
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 7
第一條 市國土資源局介紹信由局辦公室分管政務的副主任管理,按規定的使用范圍、審批及制作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二條 市國土資源局介紹信用于介紹市國土資源局領導同志或局機關及局屬各單位工作人員到外地、外單位參加會議、匯報聯系和商洽工作。
第三條 使用市國土資源局介紹信,須經分管副局長或辦公室主任審批同意。
第四條 開具市國土資源局介紹信必須逐項填寫被介紹人姓名、職務、去向、目的、介紹信有效期限等。介紹信存根應存檔備查。
第五條 局機關所有印章(含黨組和行政印章,行政審批事項專用印章)由局辦公室集中管理和使用,實行專人負責,不得替代使用。特殊情況的代管,需經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
第六條 “xx市國土資源局”印章的使用范圍:限于經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的文件、表冊、信函等,重大事項需經局長簽字后方可加蓋印章。
第七條 “xx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印章使用范圍:用于局機關對內對外行文傳達或聯系有關業務;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經局領導、局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簽發的'文件、信函等。
第八條 局黨組印章,由局辦公室專人管理、使用。以局黨組發文,必須經局長同意后,方可加蓋印章發出文件。
第九條 凡需加蓋以上印章的文件、信函、表冊,必須由本局機關工作人員承辦,不得承接外單位工作人員直接辦理用印事宜(相關單位聯合發文除外)。
第十條 凡需用印章的文字資料,都必須按規定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 用印蓋章生效日期為領導簽發日期。幾個領導簽發的文件生效日期,以職級最高的領導簽字日期為準;幾個同職級領導簽發的文件,以最后簽字的領導簽發日期為準。
第十二條 例行事務的處理也可經辦公室主任簽發后用印。
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 8
為了加強公司介紹信的管理,規范介紹信的使用,嚴格審批程序,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介紹信是公司因對外聯系工作、商洽事務而派出人員所持有的'憑證。
第二條 介紹信管理是公司綜合管理部的一項重要事務工作。介紹信由綜合管理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
第二章 介紹信的管理使用
第三條 介紹信有信文和存根兩部分。信文交持有人攜帶,存根留本機關或單位存查。
第四條 介紹信開出后未用,應交回保管人員,粘貼在存根上。
第五條 介紹信的內容要明確具體,一定要填寫有效日期。
第六條 介紹信管理人員要對開出的介紹信負責。若介紹信由別人填寫,工作人員要核對內容是否一致。
第七條 嚴格控制使用空白介紹信。
第三章 介紹信的審批程序
第八條 申請使用介紹信要經公司領導批準。
第九條 對于不涉及重要事務的一般性事務,由綜合部負責人批準或授權介紹信管理人員掌握使用。
第十條 介紹信管理人員在開介紹信的同時,必須在存根上注明批準人姓名、批準日期等。
第十一條 特殊情況需使用空白介特紹信時,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章 附則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 9
一、各職能部門使用介紹信要經有關領導批準,并留有存根,辦公室由文書按照規定統一登記。
二、負責介紹信管理人員要熟悉本部門業務范圍,堅持原則,認真負責,介紹信內容要明確個體不準含糊籠統,不得開出超越本部門職權范圍的介紹信。
三、介紹信上、下聯內容要統一,填寫有效日期,不能無限期使用,蓋章前要做好審查工作。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開據空白介紹信,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帶空白介紹信時,須經領導簽字批準。持空白介紹信者,事后要說明用途并交回剩余空白介紹信。
五、私人辦事原則上不得出據醫院介紹信,特殊情況要經主管領導批準。
六、介紹信或公函開出后,不得隨意涂改,有確因情況變化需涂改時,必須在涂改處蓋公章證實,否則由于涂改產生的不良后果由持信人負責。
介紹信管理使用規定 10
一、公司介紹信分給幾個職能部門管理使用。
二、領取空白介紹信的職能部門需嚴格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三、使用介紹信者,應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職能部門介紹信管理者根據情況填寫。
四、使用介紹信者的身份與事由要嚴格審核。用信人的'姓名、身份、人數、事由寫填寫清楚。
五、因情況變化,介紹信領用人沒有使用介紹信,應立即退還,未及時退還的,介紹信的管理者應立即收回。
六、如若發現介紹信丟失,領用人應立即向公司反映,以便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七、介紹信要有編號和騎縫章。存根和發出的介紹信要一致。
八、介紹信的存根要妥善保管,按保密要求歸檔,保管期三至五年。
九、介紹的管理者應嚴格執行使用介紹信的簽批手續,嚴禁發出空白介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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