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衛保安職責及工作要求篇1
一、工作目標
通過職業衛生專項整治,進一步強化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重點行業、按觸職業病危害的重點人群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推進我縣進職業衛生齊抓共管,提高職業病防治工作效能,切實保護勞動者和公眾健康安全。
二、整治范圍及工作重點
(一)整治范圍
本行政區域內存在粉塵的煤礦、火電、金屬冶煉、建材(水泥、石膏、石材、瓷磚等)等企業和存在化學物質類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的化工、農藥、家具、制鞋、箱包等行業。
(二)工作重點
1.摸清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企業底數,建立職業衛生監督檔案;
2.依法對職業病危害突出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從事接觸粉塵、化學物質類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進行監管;
3.依法查處《職業病防治法》違法行為。
三、重點整治內容
1.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職業病健康監護制度建立與落實情況;職業病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與使用情況。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即企業對2007年立項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是否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進行職業危害評價的情況。
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與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防護情況。
4.勞動合同職業病危害告知、工傷保險和勞動者權益保障情況。
5.群眾性勞動保護等情況。
四、組織機構
縣政府成立*職業衛生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與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
五、職責分工
在縣政府領導下,專項整治工作由縣衛生局牽頭,安監、勞動保障、工會、公安等部門共同實施。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加大集中執法檢查力度,嚴肅查處職業衛生違法行為。
衛生部門:負責整合各部門信息,尤其是安監部門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信息;摸清全縣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企業底數,建立職業衛生監督檔案;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企業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建立情況,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建立與落實情況,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情況,職業禁忌、疑似職業病及職業病人的處置情況,職業病及疑似職業病報告情況等;組織查處存在職業病危害的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未按照要求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行為。
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作業場所職業衛生、職業安全培訓、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并及時將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情況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檢查勞動合同職業病危害告知及合同執行情況、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和勞動者權益保障情況等。
公安部門:負責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重大案件和違反《職業病防治法》涉嫌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
工會組織:做好群眾性勞動保護的監督檢查工作;將當前農民工受到職業病危害突出問題作為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的重點,檢查勞動關系的平等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中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內容;督促用人單位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所轄區域有關企業及企業職工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工作;督促企業依法做好職工健康保護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職業衛生專項整治。
各有關企事業單位: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崗前體檢、定期體檢、離崗體檢及建檔工作;落實好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職工福利;完善職業病診斷的相關手續和程序,切實維護職工的健康權益。
六、工作機制
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在職責范圍內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認真完成專項整治工作。各部門間要加強聯系,及時對監督檢查的情況進行通報,建立互通信息、相互協作的工作機制。在專項整治行動期間,要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情況,協調工作,并開展三次以上聯合檢查行動。
七、時間安排
1.宣傳動員階段(7月21日前)各地、各部門、單位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職業衛生科普知識,讓勞動者充分了解自己在職業病防治中的權利,掌握職業病防治科學知識,提高其健康權益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讓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樹立其是企業職業病防治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促進企業認真落實各項職業病防治措施。
2.整治階段(7月21日-10月下旬)各地、各職能部門按照方案要求,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專項整治工作。在摸清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企業底數,建立職業衛生監督檔案后,對有關企業、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對需要整改的企業,要對其落實整改意見情況進行復查,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專項行動取得實效,整治工作順利通過上級檢查、驗收。
3.總結階段(11月上旬)各職能部門就本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寫出書面總結,連同有關報表于11月5日前送交縣職業衛生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衛生局),縣衛生局負責匯總、統計,并寫出專題總結報告于11月10日前報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
八、工作要求
1.明確責任,加強領導。職業病例中,塵肺、職業中毒占90%以上。以存在粉塵、化學物質類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為重點進行職業衛生專項整治是保護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健康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切實抓好整治工作。通過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我縣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檔案,督促用人單位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義務,建立職業衛生檔案、職業健康監督檔案,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保護勞動者健康。
門衛保安職責及工作要求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勞動安全衛生的監察、管理和監督
第三章 勞動安全與勞動衛生
第四章 傷亡事故處理
第五章 獎勵和懲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管理,保障職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的安全和健康,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全民所有制企業、鄉鎮以上(包括鄉辦、鎮辦)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企業事業單位)。
本省行政區域內礦山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勞動安全衛生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條例。
第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條件和作業場所。
第二章 勞動安全衛生的監察、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 各級勞動部門為勞動保護監察機構,各級衛生部門為勞動衛生監察機構,對本條例的實施行使監察職能。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衛生監察機構對符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的企業事業單位發給《勞動安全衛生合格證》,對不符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的發給《勞動安全衛生整改指令書》。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各級人民政府、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分別對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的勞動安全衛生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勞動安全衛生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勞動安全衛生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七條 企業事業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和簽訂各種形式的經濟承包合同,必須同時落實勞動安全衛生措施;實行多層次承包的,應層層落實。
第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必須設置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勞動安全衛生技術人員,負責組織、監督、檢查、推動本單位、本系統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
第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每年從固定資產更新改造資金中提取勞動保護技術措施經費,用于改善勞動條件,不得挪作他用。沒有更新改造資金的事業單位,應從事業費用中解決。
第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加強對職工的勞動安全衛生教育與技術培訓,定期考核,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按國家標準局頒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執行。
第十一條 企業事業單位實行每個工作日八小時工作制(特殊工種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的前提下進行,每人每月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確因生產需要超過的,應經職工同意,報企業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滿十八周歲的工人從事有毒有害的作業和繁重的體力勞動。
第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執行國家關于保護女工的規定。禁止安排懷孕、哺乳期女工從事有毒有害的作業和繁重的體力勞動。
第十四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發給職工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以現金代替物品,建立健全使用、發放等制度。
企業事業單位必須配備勞動安全衛生搶救藥品、器材,定期檢查和更換,防止失效。
第十五條 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職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漠視職工安全、健康的單位及其負責人,有權批評、檢舉、控告。
第十六條 工會組織對企業事業單位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及本條例實行監督,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勞動安全與勞動衛生
第十七條 新建、改建(包括革新、挖潛、改造)和擴建的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工程項目),其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程項目及勞動場所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和有毒有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技術標準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主管部門對所屬企業事業單位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必須同時審查、驗收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經勞動、衛生、公安、環境保護部門和工會同意并簽字蓋章,否則不準施工和投產,銀行不得撥款。有分歧意見時,報同級人民政府審定。
第十八條 建筑施工單 位在施工前,必須會同有關部門對工程項目的現場及地下設施進行勘查,按施工程序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建設單位在工程項目預算中必須包括勞動安全技術措施費用,施工單位必須專款專用。
第十九條 生產或加工作業場所和倉庫的設備安裝、采光、照明、物品堆放、通道設置等,必須符合技術規范要求。
第二十條 建筑施工現場的運輸道路、機械安裝、供水、排水、供電系統、材料堆放、腳手架、工作平臺、住宿工棚、食堂和廁所等臨時設施,必須符合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的要求。
第二十一條 產生有毒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應采取通風、吸塵、凈化、隔離操作等必要的防護措施。生產場所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強度),必須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監測。
第二十二條 從事高空、挖掘作業,攀登懸崖、陡坡,進入深坑、深井操作,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專門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各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儲運、安裝、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的規定、標準。
第二十四條 引進國外生產設備,必須同時引進或由國內制造相應配套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
第二十五條 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措施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審查和驗收,符合國家標準的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后必須定期維護、定期檢查測定。
第二十六條 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制度。沒有《生產許可證》的,任何單位不準生產;沒有《產品合格證》的,任何單位不準經銷和使用。
第二十七條 生產、使用、儲存、運輸、裝卸各種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放射性等物品),應有符合安全技術和衛生要求的設備、容器、管道及其他防護措施和緊急處置措施。
第二十八條 生產、使用和儲存危險物品的工廠、車間、倉庫與周圍居民區及其他建筑物之間,必須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因條件限制不能達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采取其他安全防護措施。對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要限期搬遷。
易燃、易爆區域動火,必須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第二十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在沒有衛生防護措施的情況下,不得將嚴重危害職工健康的原材料加工或產品生產等作業轉移(包括外包、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確需轉移時,原單位要負責解決好必要的衛生防護措施,并說明作業可能產生的危害和防護知識。
第三十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必須進行就業前健康檢查和就業后定期職業性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不得安排所禁忌的作業。
第三十一條 企業事業單位發生職工職業中毒或職業病,必須執行國家有關職業中毒和職業病報告制度。
對職業中毒和職業病患者,應積極治療,妥善安置。
第四章 傷亡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 企業事業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必須立即組織搶救,并按國家有關報告規程上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不得隱瞞、虛報或故意延遲上報。
第三十三條 發生重傷、死亡或其他重大事故,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會同同級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勞動、衛生、公安、檢察部門和上級工會組織可派人參加。
第三十四條 事故調查組必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工會組織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送的應向企業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延期。
第三十五條 企業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在接到報告書后三十日內提出處理意見,申報勞動部門。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申報的,應向勞動部門申請延期。
勞動部門應按審批權限審批,或提出處理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
事故處理審批權限:重傷事故由企業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審批;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由勞動部門審批(參加事故調查的各部門對事故原因、責任的分析意見不一致時,應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一次死亡三至五人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審批;一次死亡六至九人的由市人民政府審批;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審批。
第五章 獎勵和懲罰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勞動保護或勞動衛生監察機構給予獎勵:
(一)改善勞動條件,預防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有顯著成績的;
(二)在實際工作中及時發現或報告險情隱患,事故發生后妥善處理或積極搶救,使生命財產免受或少受損失的;
(三)在勞動安全或勞動衛生防護技術方面有發明創造,或對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提出切實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四)檢舉、揭發違反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及本條例的行為,其事跡突出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勞動、衛生部門視其情節,給予警告、限期整改、罰款、責令停產整頓的處罰:
(一)忽視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削減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或有防護措施不使用的;
(二)工程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未經驗收同意,或經驗收達不到標準要求而強行投產的;
(三)勞動安全衛生設施達不到國家和有關部門規定標準,接到勞動、衛生部門發出的《勞動安全衛生整改指令書》后,逾期不改的;
(四)違反招用工規定招用工人、允許無操作合格證工人進行特種作業的;
(五)、違章操作、強令職工違章冒險作業,造成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隱瞞、虛報或故意延遲上報,阻礙事故調查的;
(六)拒絕勞動保護或勞動衛生監察人員執行監察任務的。
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需給予行政處分的,由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行政管理權限處理;需給予行政處罰的,由公安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發生重大、特大傷亡事故時,對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擔負領導責任的人員,應根據不同情節,嚴肅處理。
第三十九條 對處罰不服的單位或個人,可在收到 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上級機關的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復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期滿不申請復議或,又拒絕執行的,由作出處罰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省人民政府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自1988年5月1日起施行。
門衛保安職責及工作要求篇3
[關鍵詞] 職業衛生 職責 思考
[中圖分類號] R181.3+1[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005-0515(2011)-08-345-01
長期以來,我國在職業衛生監管方面有勞動部門、衛生部門、工會組織等多頭管理,重復、交叉管理,同時,監管隊伍薄弱,投入不足,導致監管力度低下,存在漏洞[1,2]。2010年10月中央編辦向衛生部、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下發了《關于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2010]104號文件,明確衛生部門負責對勞動者職業病的診斷、救治、鑒定和研究及對醫療衛生機構職業危害控制的管理。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對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業衛生工作關系廣大勞動者生命健康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做好職業衛生工作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職業衛生監管職責調整后,我們必須探討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1 我國職業衛生監管現狀 1998年我國進行政府機構改革,將勞動部門承擔的職業衛生監管職能,交由衛生部門承擔,以便于條塊管理。隨后于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明確規定了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為此,衛生部做了大量工作,建立了職業衛生監督隊伍,開展了大量的職業衛生監督工作。然而,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職業病發病形勢十分嚴峻,2003年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于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調整意見的通知》,對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進行了調整,將衛生部承擔的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劃到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5年,順應經濟形勢的發展,衛生部、國家安監局明確《關于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號)。2008年,國務院批準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設立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司,承擔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2010年,中央編辦下發《關于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國務院有關部門在職業衛生監管方面的職責。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在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框架下,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切實加強職業衛生監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職業病對勞動者健康造成的危害。目前,我國職業病防治形勢十分嚴峻,亟待加強政府監管,以盡快遏制職業病多發的勢頭[3]。
2 職業衛生監管職責調整后的利弊 我們知道,職業衛生工作的對象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知曉較多的有關職業危害知識,就會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職業危害防護用品,拒絕從事職業危害嚴重的作業。因此,勞動者具有職業健康保護意識就會促進職業衛生工作的開展。同樣,如果用人單位自覺落實職業衛生工作,控制職業危害因素,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就能從根本上預防職業病的發生。但是,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粗放型發展,制約著職業衛生工作的深入開展。隨著我國經濟向集約型科學發展,勞動者的健康需求將日益提高,加強職業衛生監管已經成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國民經濟安全發展的具體體現。在職業衛生工作方面,中編辦[2010]104號文規定衛生部門的職責是研究、預防、診斷和治療職業病,而控制職業病的發生則由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監管。用人單位在職業衛生工作方面接受安全監管局的監督,并由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服務。衛生部門不能既服務又監督,我們認為這是社會法制制度日益合理化的需要,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2.1 職業衛生工作職責調整后 衛生部門對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工作不能既服務又監督,只能提供技術服務。為此,衛生部門必須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以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為中心,借助長期以來積淀的工作基礎,技術優勢,大力開展相關工作,為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工作保駕護航,為勞動者日益增長的職業健康需求提供技術支持。
2.2 職業衛生監管職責調整后 有可能出現各種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市場競爭。衛生部門在研究防治職業病方面會遇到一些困難,如防治職業病的相關資料不全,獲取資料的手續復雜等,妨礙職業病的診斷,鑒定和研究。為了避免這種監管職責調整后給衛生部門造成的弊端,我們認為,需要在一定范圍內,建立一個職業衛生資源共享的平臺,以滿足各相關部門職業衛生工作的需要。
2.3 職業衛生監管職責調整后 安監部門必將加大監督力度,積極開展職業衛生工作。同時,也將要求和促進衛生部門不斷提升專業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為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工作監管提供科學的技術支持,從而肩負起維護勞動者健康的神圣使命。
3 職業衛生監管職能調整后的工作思路 職業衛生工作是一種社會工作。職業病防治是一項綜合的社會工程。在職業衛生工作職責調整后,我們認為衛生部門要以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為中心,盡職盡責,為用人單位提供職業衛生服務,為勞動者的健康提供幫助[4,5]。
3.1 加大投入,保障職業衛生服務到位 調查表明,我國已經初步形成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網絡,但依然存在現場技術服務人員比例較低以及后備力量不足,職業衛生投入與經濟發展水平極不適應等問題,造成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得不到保證[1]。因此,必須加大投入,健全職業病防治機構,打造一支專業素質強的職業病防治隊伍。
3.2 加強制度建設及技術規范建設,提升專業素質,樹立良好形象 職業病防治工作是一項政策性高,技術性強的社會性工作。衛生部門必須不斷細化和完善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度和技術規范,做好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努力成為讓政府放心,讓用人單位熱心,讓勞動者安心的職業健康保護組織。否則,在職業衛生工作方面,衛生部門將在市場競爭中被淘汰。
3.3 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提升職業衛生服務的社會需求 我們知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不了解職業病危害,不知曉維護自身健康的法律法規,一些地方政府重視短期經濟發展而忽視勞動者健康,妨礙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衛生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提高社會對職業病危害的認識,促使職業衛生服務的社會需求不斷提高,使職業病防治工作進入良性發展軌道。
3.4 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擔當職業病防治的急先鋒 職業衛生監管職責調整后,衛生部門不再是以監督促服務的工作模式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而是為用人單位提供優質規范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及時為行政部門提供科學的監管依據,作為工作職責,擔當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急先鋒。職業病防治工作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需要社會各相關部門和人員的通力協作。因此,我們衛生部門必須加強與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才能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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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石紅芳,馮喜增.淺析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現狀[C].第十八次全國職業病學術交流會論文集,2009,11.
[3] 中編辦[2010]104號,關于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S].
[4] 任濤,薛健.職業衛生管理現狀與對策[J].中國醫學創新,2009,9(27):178-179.
門衛保安職責及工作要求篇4
一、要進一步明確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責任。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由縣學校安全工作小組負總責,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加強對全縣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清理整頓和督促檢查。縣教委作為各級各類學校的行政管理部門,應切實承擔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領導、整頓的職責。縣衛生防疫部門是學校食品衛生的業務管理部門,應切實加強對學校飲食從業人員的業務管理及衛生設施的檢查、檢疫。縣綜治辦還應堅持不懈地組織縣教育、工商、衛生、防疫、公安等部門聯合行動,經常性地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堅決取締校園內及周邊的違法食品攤點。各級各類學校的校長是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學校衛生防疫工作各項措施的制定和落實,確保本校不出現無證人員從事學校飲食工作、向無衛生許可證的單位訂購集體用餐食品及學校食堂、商店出售過期、變質食品等現象。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的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也負有領導、監督、檢查的職責。
二、要進一步落實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
一是要大力改善學校的衛生設施,對衛生要求不達標的學校食堂、飲水基礎設施要進行徹底改造,未達標準一律不準經營;二是要加強對學校飲食從業人員的管理,學校飲食從業人員必須取得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健康證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后方能上崗;三是要加強學校衛生保健隊伍的建設,對學生數不足600人的學校應配備一名兼職衛生保健員,學生數超過600人或有住宿生的學校則應配有一名專職學校衛生技術人員或保健教師。
三、要進一步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
教育、衛生、防疫、工商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切實履行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職責,各學校也應成立學校衛生防疫工作小組,加強對學校食堂、飲食服務點的監督、檢查。要求在9月底前,由縣教委牽頭,組織縣衛生、防疫、工商等部門人員,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主要檢查各校的衛生設施包括飲用水源情況、飲食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訂購學生集體餐情況、校園內外食品經營攤點(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檢查情況于10月10日前書面報縣政府。
四、要嚴格學校衛生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門衛保安職責及工作要求篇5
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龐莊煤礦綜合治理和穩定工作會議,其主要目的是:總結回顧2011年綜合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綜合治理和當前穩定工作,推進企業安全生產和和諧穩定形勢健康發展。下面,我講兩個方面內容。
一、2011年綜合治理工作基本情況
今年上半年,我礦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安全生產穩定發展,經營指標超額完成計劃,治安保衛綜合治理工作同樣也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各單位、各部門圍繞企業創業發展中心任務,把維護礦區穩定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落實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責任制,堅持打防并舉,強化基礎管理,深入開展創建“平安礦區”和“嚴打”整治活動,有效杜絕了政治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1-6月份,查處一般刑事案件6起,拘留審查1人,內部處理5人;查處治安案件10起,移交公安機關處理5人,行政拘留3人,內部處理4人;查處偷盜工業物資和違反企業管理制度行為90余起,處理137人,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7萬余元。有力的震懾了不法分子,維護了礦區治安穩定,為企業創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內部環境。
(一)運用載體,注重實效,不斷強化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力度
今年以來,礦黨委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規劃”,以開展“法制龐礦,平安某礦”活動為主線,以提高職工法制觀念為落腳點,以“十有規范”為著力點,運用各種有效載體,深入抓好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年初舉辦了反盜竊專題宣傳,把11年以來查處的16起盜竊企業物資案件,制作成了圖牌板,在三井巡回展出,職工反映較好,收到了良好的宣傳教育效果。開辟了廣播、電視法制宣傳專欄,播放法律法規20余次。基層各單位堅持每月出一期法制宣傳板報。去年,礦黨委中心組帶頭學習《憲法》等法律法規。礦開辦的46期各類職工培訓班,均安排有法律法規方面課程。各單位還利用學習日組織安排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把法制教育貫穿于日常學習的全過程,積極引導職工,增強法制觀念,遵守法律法規、礦規礦紀,自覺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二)健全機制,嚴格考核,不斷強化綜合治理基礎工作
年初,礦黨委對2011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創建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成立了“平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調整了礦區綜治委成員。礦綜治委下發了《2011年綜合治理工作安排意見》,根據綜合治理工作任務,提出了5項重點工作和14項工作措施。礦與各黨支部簽定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書,明確了各單位各部門工作職責和責任范圍。各單位結合實際,分別與班組簽定了治安包保責任書,形成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6月底,礦對各基層單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其中,90分以上29個,80-90分8個,80分以下1個,發生刑事案件一票否決1個。運輸一區等單位高度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認真制定工作規劃和工作措施,并扎實抓好落實兌現,加強職工思想教育和人員管理,上半年,該區各類違法違規案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0,他們的做法值得大家學習。
(三)打防結合,突出重點,不斷加大綜合治理工作力度
礦黨委始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方針,不斷加大綜合治理工作力度。一是認真組織開展治安安全大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防范工作中的漏洞,消除隱患。去年,結合做好安保工作,確立了40處安保重點部位,逐個落實防范措施和責任;整改火工品隱患4處,整改消防隱患15處,組織暫住人口檢查10次,組織物資倉庫防范設施檢查12次,整改隱患7處。二是強化人防力度。各單位能夠按照要求,加強轄區范圍各場所的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嚴格考核,較好的防止了工業物資的被盜和流失。保衛科依靠現有力量,合理安排警力,加大礦區巡邏守候力度,將固定巡查與動態巡查相結合,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三是加大打擊盜竊工業物資行為力度。制定了反盜竊活動方案,對易發案部位采取人員蹲守與門衛控制等辦法,加強防盜工作。上半年,先后查處各類盜竊工業物資行為50余起,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7萬余元。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有些單位法律法規教育力度不夠大,沒有形成濃厚氛圍。個別單位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少數職工法制觀念淡薄,違規違紀事件時有發生。二是有些單位防范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防范硬件設施不完善;一些值班人員責任心差,值班責任不落實,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三是盜竊工業物資現象時有發生。四是保衛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個別人員發生了違規行為。
二、認清形勢,明確任務,扎實做好下半年綜合治理工作和迎穩定工作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增強做好安全穩定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今年以來,全礦和治安形勢總體穩定,為促進企業創業發展、維護礦區和諧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影響礦區安全穩定的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安全管理仍有許多薄弱環節,事故隱患仍較突出,發生重大事故的風險依然存在;礦鄉關系還存在不穩定因素,治安事件時有發生,企業內部各種矛盾也比較復雜,保障礦區平安的任務依然很重。各單位、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當前形勢的嚴峻性和做好期間安全穩定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集團公司穩定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抓發展是成績、抓安全穩定也是成績”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穩定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認真審視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穩定工作形勢,深入分析,準確把握工作重點,研究采取非常的措施和手段,超前部署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確保在安全穩定方面不出現任何問題,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層層落實責任制,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化解矛盾
一是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制。迅速開展大接訪活動。期間礦實行礦領導天天接待制度,及時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努力化解矛盾。各單位要加強工作,各黨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認真排查本單位不穩定因素,做過細的思想工作,積極處理問題,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辦等部門要切實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按照既定的工作預案,增強工作主動性和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本領,千方百計為群眾解難。對因工作失誤或不力,發生非正常上訪的,礦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二是切實解決實際問題。解決實際問題是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各單位、各部門要針對職工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以解決,提高息訪率。要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的原則,對應當解決,但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主動向職工解釋清楚,爭取職工的理解和支持。要高度重視解決職工的初訪問題,力求一次辦結,減少重信重訪和越級上訪。要依法處理無理問題,對過高或無理要求、不能解決的,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講清道理,勸其息訪。各單位不得制定敏感的管理制度,以防引發新的更大矛盾。三是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積極推進工作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努力使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單位內部、解決在初始階段。各單位和辦等部門要堅持和完善信息報送制度,定期分析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及時發現、準確掌握可能引發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提早介入,及時處理。要協調配合上級部門,對重點人頭落實好“五包”責任制,對其進行24小時穩控。要按照“不出徐州”的要求,落實好進京上訪和突發性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在人、財、物方面提供保障,一旦出現情況,要迅速啟動預案,果斷、妥當處置,杜絕因工作失誤或不力,發生進京上訪和非正常上訪事件,確保礦區安寧安定。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做好期間安全和穩定工作
首先,要強化組織領導。把期間安全穩定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納入礦重要議事日程。礦成立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生產、、治安保衛、生活衛生、督查等5個小組。按分口管理的原則,落實領導包案責任,負責處理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基層各單位為安保工作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對安保工作的組織領導。第二,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各單位、各部門要嚴密掌握本單位內部矛盾和突出表現,黨政主管是糾紛排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及時有效化解各類矛盾和糾紛,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單位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要完善責任追究制,對失職瀆職而導致矛盾激化、事態擴大、發生嚴重影響礦區穩定的重大事件,礦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第三,要強化預案處置。礦已制定了“處法”和維穩工作三個預案,相關部門要按預案措施和要求,做好落實工作,力保各項工作有序穩妥進行。各單位和保衛部門要密切掌握內部動態,抓好初始信息、傾向性信息和內幕信息收集整理。發現各種不安定因素要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控制得住、處置得好”。
礦辦、宣傳、通計中心等部門要加強對網站、有線電視、通訊系統的監控和管理,關注網上輿情,規范信息安全管理秩序,堅決防止各種有害信息傳播和各類破壞活動。第四,要更加認真的抓好安全生產工作。一是嚴格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著力加強現場管理。加大干部現場安全履職的檢查、督促和考核。嚴格領導干部請銷假制度,確保領導干部24小時跟值班不失控。持之以恒地強化“三違”治理,不斷規范職工操作行為。突出現場安全設施、重點工程、重點區域、重點環節的監控,嚴防重大事故的發生。二是對礦已排定的40個安保重點部位,各相關單位和保衛部門要重點抓好防范措施落實。每月按上、中、下旬開展一次治安防范大檢查,對照要害場所標準,及時消除各類治安、消防隱患,確保治安安全。三井保衛要分別成立專門負責重點部位巡邏的小分隊,確保24小時安保工作不失控。三井重點部位崗位人員要落實責任,認真履職,嚴格把關,杜絕無證人員進入重點防范部位。三是加強涉爆人員和火工品管理。嚴格落實每月2次的火工品專業例會制度,規范涉爆人員行為,扎實開展火工品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提升火工品安全管理水平。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各類危險物品,要嚴格落實安全管制措施,尤其是對可能被利用制造破壞事件的劇毒、放射、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加強管控,嚴防丟失被盜。同時,全面開展地面用電、食品衛生、防火、防爆大檢查、大整頓,集中處理隱患和問題,確保安全生產。
(四)堅持綜合治理、打防并舉,筑牢礦區安定的防控基礎
礦區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是打造“平安礦區”的基礎工程,是一項長期的工作。要按照“加強人防,落實物防,發展技防”的工作要求,深入查找薄弱環節,查找防范漏洞,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要做到重點部位有物防、關鍵部位有技防,24小時有人值班,確保晝夜不失控。一是要完善綜治工作管理體系。按照“齊抓共管”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黨政工團齊抓共管、職工群眾廣泛參與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基層治保組織在維護礦區穩定中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堅持一級對一級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領導靠前指揮,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各單位、各部門要象抓安全生產、抓經營管理一樣,下大功夫抓好治安保衛工作,及時調處單位內部的各類矛盾和糾紛,切實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做好自己的事。二是要加大人防力度。保衛部門要依靠現有力量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轄區巡邏守控力度,按照“棋盤式”布警、“網格化”巡防要求,突出設防重點,把治安保衛力量向案件多發時段、路段、部位,特別是夜間和節假日傾斜。要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把好治安防范第一關,對重點要害場所要重點巡邏守控,提高巡查的密度和覆蓋面,最大限度地減少案件發生。三是要完善物防設施,加快技防建設。保衛部門要盡快完善監控系統,根據已制定的完善方案,抓緊簽訂合同,積極催辦,組織實施。各單位、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對管轄范圍內的辦公室、物資倉庫、臨時物資存放點等重點要害場所和部位,一定要加固安裝防盜設施,安排專人看守。四是要積極開展“嚴打”活動。針對企業治安實際,繼續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現階段,要認真抓好打擊盜竊工業物資行為活動,確保礦區治安穩定。要嚴防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特別是要做好“”等,,,組織的防滲透工作,進一步落實穩控責任制,嚴防各類突發事件發生。
(五)加強教育和管理,抓好保衛隊伍自身建設
門衛保安職責及工作要求篇6
為認真貫徹《關于開展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安全衛生專項檢查的通知》(江安委辦[20*]4號)精神,落實外來務工人員“有安全”的工作目標,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據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勞動保障局、區總工會的工作要求,街道將于4月份開展一次外來務工人員的勞動安全衛生情況專項檢查,具體方案如下:
一、檢查目的
通過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安全衛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遏制外來務工人員傷亡事故多發的勢頭,為轄區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檢查范圍
本次檢查的重點是建設施工、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的企業以及外來務工人員密集的服裝、制造型企業。
三、檢查內容
(一)外來務工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和特種作業持證上崗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情況;企業勞務派遣人員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管理責任落實情況;發生工傷事故報告、處理及工傷認定和待遇的落實情況。
(二)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建立情況;接觸職業危害外來務工人員崗前、在崗、離崗職業安全健康體檢情況;有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場所定期檢測情況,職業安全衛生防護設施設備配置情況;職業病危害信息依法處置情況。
(三)外來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情況;用人單位與外來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及合同中有關崗位勞動安全、職業危害事項告知情況;外來務工人員工作時間、休息休假情況,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情況,夏季高溫期間勞動保護有關待遇落實情況。
(四)企業對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安全衛生的管理措施和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專兼職管理機構、人員設置情況;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專項資金的提取使用情況。
(五)企業建立工會及外來務工人員入會情況;“安康”競賽等群眾性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競賽活動開展情況;企業向職工(代表)大會上報告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危害事項情況;企業工會主動參與安全衛生工作的實施情況。
四、時間安排和檢查方式
本次專項檢查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4月8日至4月底):由街道安監站、勞動保障監察中隊,街道工會對轄區重點企業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安全衛生狀況組織開展自查,并將檢查情況匯總,于4月底前報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
(二)驗收階段(5月初):迎接區政府對街道的專項行動驗收,驗收方法采取聽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檢查和詢問等方式進行。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建設“平安*”的高度,重視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安全衛生專項檢查工作,把開展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安全衛生專項檢查納入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安全衛生專項檢查的組織領導,確保檢查活動深入有效地開展。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各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專項檢查方案,深入組織開展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安全衛生自查。街道安監站、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工會等部門要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通過檢查認真分析研究當前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安全衛生的基本狀況及存在的問題,并從各自的角度提出加強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安全衛生監管意見和建議,并形成書面匯報材料。
門衛保安職責及工作要求篇7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適應“三型機關”建設的要求。
古人云:學習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市委領導提出了建設“三型機關”的要求,說明建立“學習型”處室是工作的需要,時代的召喚。保衛處與其他處室不同,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處室,人員結構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加上今年初又調來了四名新同志,整體變化較大。針對實際,年初我制定了年度學習計劃,明確了今年的學習內容、基本要求和達到的效果,并將每周五確定為理論學習日,營造出濃厚的學習氛圍。學習中我要求全體同志要注意把握“三個結合”。一是學習內容與提高自身素質相結合;二是學習形式與提高實際工作能力相結合;三是學習效果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相結合,以達到事半功位的效果。
今年按照廳黨委的部署,我系統學習了《同志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上的講話》、《總書記論科學發展觀》、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和十六屆四中全會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認真收看了監察部副部長屈萬祥同志的關于《中國共產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報告會,觀看了反腐倡廉話劇《特洛伊木馬》;學習了與實際工作密切相關的《治安處罰條例》、《行政訴訟法》和“市政府對群眾上訪的相關規定”等。年內在全處組織各類學習活動36次。不僅提高了自身的理論水平,而且增長了才干,增強了信心,工作更有勁頭了。
一年來,在我的帶動下,通過學習,保衛處全體同志的思想覺悟不斷提高,工作的主動性明顯增強,團結協作的精神明顯提高,凝聚力戰斗力明顯增強,服務水平明顯提高,責任意識明顯增強。全處同志不斷改進服務觀念,充分發揮協調綜合作用,把對上報務和對下服務有機結合起來,使服務更到位更有效,為建設“三型”處室打下了良好基礎。
二、建章立制,規范工作,用制度確保市委機關絕對安全。
要想做好工作,制度建設是根本。成功的經驗也需要不斷判斷。我們要在工作實踐中不斷地探索、總結和積累。今年以來,隨著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明顯增多,到市委門前上訪批次及人數有增無減,而且矛盾十分尖銳。針對新時期的工作特點,我帶領全處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接訪工作預案,成立了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研究一整套比較規范的處理市委門前群眾上訪的程序、要求和運行辦法及各種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預案,規范了接訪工作,保證了門前暢通,一年來未發生一起上訪人員沖進市委機關及漏報上訪情況的問題。
為了確保市委機關的絕對安全,我們保衛處與武警中隊、二經派出所開展了“共建共管共保目標安全”活動,建立了有效的協調配合機制,加強了三方的溝通聯系,使各項安全系數明顯提高,門前及周邊地區未發生一起自焚、爆炸等事件,保證了市委機關安全和正常辦公秩序。
三、落實制度,加強防范,營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環境。
安全工作是當前的第一要務,是第一主旋律,是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沒有安全,一切成果都會付之一炬。年初,我對機關各部委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了調研,在主管主任的指導下對市委機關安全保衛委員會進行了調整,完善了《機關防火制度》、《辦公樓安全管理制度》等項規章制度,細化了工作職責、標準、任務,加強了對重點部門和要害部門的管理,建立了重點要害部門檔案,使基礎檔案建設達到了市公安局業務部門的要求。同時,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我與全處重點做了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嚴格值班值宿和查樓制度,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積極將各項損失減少到最低點,一年來通過我們的工作,查堵房間不鎖、窗戶不關等漏洞80余起。二是要文明值班,樹立良了形象。三是要加強院內交通秩序管理,出入車輛秩序井然。四是要發揮“人防”和“技防”合力作用,抓好安全保衛工作。
為有效行使保衛工作職能,我加大檢查力度,與機關各部門簽定責任書,實施有效的監督檢查。采用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形式,堅持每季度和重大節日前的安全檢查,下發安全檢查標準,積極督促各部門開展嚴格的自查自糾,提高各部門的責任意識,對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及時維修,增加滅火器材近百個。通過我們的不懈努力,全面關今年未發生一起火災事故。為了進一步增強干部職工安全意識,十月份我們邀請平安義務宣傳教育中心的同志為機關干部職工上了一堂消防常識宣傳教育課。機關干部職工普遍反映此項培訓非常有必要,不但了解了新的消防管理條例,普及了消防常識,還學會了很多實際防火、滅火本領。
四、轉變思想、強化素質,不斷提高“三服務”工作水平。
面對新情況新任務新要求,要求我們轉變工作作風,狠抓保衛處各項工作服務質量的提高。一是為了更好為領導服務,提高為領導服務的水平,安排了兩名同志專門負責主要領導辦公地的警衛工作,保證領導的安全和辦公區域不受干擾。二是提高為機關服務的水平,每天逐樓層、逐房間進行安全檢查,節假日,認真履行進樓人員登記,不論職工加班多晚,都毫無怨言地提供開門鎖門服務,為了防止人走門不鎖,燈不關問題,還親自巡視檢查一番,天天如此。三是提高為基層為群眾服務水平。每年都深入基層單位登門辦理汽車通行證,熱情接待外來辦事人員,耐心解答提出的問題。特別是對上訪群眾做到了細致耐心做宣傳解釋工作,不用“冷臉”對群眾,不憑“高壓”穩局面,做到了以冷靜對粗暴,以克制對沖動。在康平縣四家子鄉,翟風清的個人無理上訪問題上做到了仁至義盡,體現了共產黨的政策;在鐵西趙學英的房子動遷補償及三八里小區房屋質量總是等難點工作中通過生動協調,各方聯系,最終使問題得到了圓滿解決,未造成新的上訪案件。讓上訪群眾真正感受到了政府的溫暖,樹立了市委人良好形象。
一年來,我本人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這些都是與領導和同志們的支持幫助是分不開的,展望20*年,我要在以下幾個方面繼續努力,不斷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
一、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政治素養,帶領保衛處人員達到“三型機關”建設的要求。
二、深入搞好調研,不斷創新完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長效持久地抓好各項保衛工作。
三、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構建危機管理機制,積極預見各種突發問題,提前制定應對措施。
四、以“三服務”為標準,深化“三服務”理念,真正提高“三服務”水平,名符其實達到“三滿意”。
門衛保安職責及工作要求篇8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適應“三型機關”建設的要求。
古人云:學習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市委領導提出了建設“三型機關”的要求,說明建立“學習型”處室是工作的需要,時代的召喚。保衛處與其他處室不同,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處室,人員結構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加上今年初又調來了四名新同志,整體變化較大。針對實際,年初我制定了年度學習計劃,明確了今年的學習內容、基本要求和達到的效果,并將每周五確定為理論學習日,營造出濃厚的學習氛圍。學習中我要求全體同志要注意把握“三個結合”。一是學習內容與提高自身素質相結合;二是學習形式與提高實際工作能力相結合;三是學習效果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相結合,以達到事半功位的效果。
今年按照廳黨委的部署,我系統學習了《同志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上的講話》、《總書記論科學發展觀》、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和十六屆四中全會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認真收看了監察部副部長屈萬祥同志的關于《中國共產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報告會,觀看了反腐倡廉話劇《特洛伊木馬》;學習了與實際工作密切相關的《治安處罰條例》、《行政訴訟法》和“市政府對群眾上訪的相關規定”等。年內在全處組織各類學習活動36次。不僅提高了自身的理論水平,而且增長了才干,增強了信心,工作更有勁頭了。
一年來,在我的帶動下,通過學習,保衛處全體同志的思想覺悟不斷提高,工作的主動性明顯增強,團結協作的精神明顯提高,凝聚力戰斗力明顯增強,服務水平明顯提高,責任意識明顯增強。全處同志不斷改進服務觀念,充分發揮協調綜合作用,把對上報務和對下服務有機結合起來,使服務更到位更有效,為建設“三型”處室打下了良好基礎。
二、建章立制,規范工作,用制度確保市委機關絕對安全。
要想做好工作,制度建設是根本。成功的經驗也需要不斷判斷。我們要在工作實踐中不斷地探索、總結和積累。今年以來,隨著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明顯增多,到市委門前上訪批次及人數有增無減,而且矛盾十分尖銳。針對新時期的工作特點,我帶領全處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接訪工作預案,成立了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研究一整套比較規范的處理市委門前群眾上訪的程序、要求和運行辦法及各種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預案,規范了接訪工作,保證了門前暢通,一年來未發生一起上訪人員沖進市委機關及漏報上訪情況的問題。
為了確保市委機關的絕對安全,我們保衛處與武警中隊、二經派出所開展了“共建共管共保目標安全”活動,建立了有效的協調配合機制,加強了三方的溝通聯系,使各項安全系數明顯提高,門前及周邊地區未發生一起自焚、爆炸等事件,保證了市委機關安全和正常辦公秩序。
三、落實制度,加強防范,營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環境。
安全工作是當前的第一要務,是第一主旋律,是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沒有安全,一切成果都會付之一炬。年初,我對機關各部委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了調研,在主管主任的指導下對市委機關安全保衛委員會進行了調整,完善了《機關防火制度》、《辦公樓安全管理制度》等項規章制度,細化了工作職責、標準、任務,加強了對重點部門和要害部門的管理,建立了重點要害部門檔案,使基礎檔案建設達到了市公安局業務部門的要求。同時,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我與全處重點做了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嚴格值班值宿和查樓制度,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積極將各項損失減少到最低點,一年來通過我們的工作,查堵房間不鎖、窗戶不關等漏洞80余起。二是要文明值班,樹立良了形象。三是要加強院內交通秩序管理,出入車輛秩序井然。四是要發揮“人防”和“技防”合力作用,抓好安全保衛工作。
為有效行使保衛工作職能,我加大檢查力度,與機關各部門簽定責任書,實施有效的監督檢查。采用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形式,堅持每季度和重大節日前的安全檢查,下發安全檢查標準,積極督促各部門開展嚴格的自查自糾,提高各部門的責任意識,對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及時維修,增加滅火器材近百個。通過我們的不懈努力,全面關今年未發生一起火災事故。為了進一步增強干部職工安全意識,十月份我們邀請平安義務宣傳教育中心的同志為機關干部職工上了一堂消防常識宣傳教育課。機關干部職工普遍反映此項培訓非常有必要,不但了解了新的消防管理條例,普及了消防常識,還學會了很多實際防火、滅火本領。
四、轉變思想、強化素質,不斷提高“三服務”工作水平。
面對新情況新任務新要求,要求我們轉變工作作風,狠抓保衛處各項工作服務質量的提高。一是為了更好為領導服務,提高為領導服務的水平,安排了兩名同志專門負責主要領導辦公地的警衛工作,保證領導的安全和辦公區域不受干擾。二是提高為機關服務的水平,每天逐樓層、逐房間進行安全檢查,節假日,認真履行進樓人員登記,不論職工加班多晚,都毫無怨言地提供開門鎖門服務,為了防止人走門不鎖,燈不關問題,還親自巡視檢查一番,天天如此。三是提高為基層為群眾服務水平。每年都深入基層單位登門辦理汽車通行證,熱情接待外來辦事人員,耐心解答提出的問題。特別是對上訪群眾做到了細致耐心做宣傳解釋工作,不用“冷臉”對群眾,不憑“高壓”穩局面,做到了以冷靜對粗暴,以克制對沖動。在康平縣四家子鄉,翟風清的個人無理上訪問題上做到了仁至義盡,體現了共產黨的政策;在鐵西趙學英的房子動遷補償及三八里小區房屋質量總是等難點工作中通過生動協調,各方聯系,最終使問題得到了圓滿解決,未造成新的上訪案件。讓上訪群眾真正感受到了政府的溫暖,樹立了市委人良好形象。
一年來,我本人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這些都是與領導和同志們的支持幫助是分不開的,展望2005年,我要在以下幾個方面繼續努力,不斷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
一、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政治素養,帶領保衛處人員達到“三型機關”建設的要求。
二、深入搞好調研,不斷創新完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長效持久地抓好各項保衛工作。
三、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構建危機管理機制,積極預見各種突發問題,提前制定應對措施。
四、以“三服務”為標準,深化“三服務”理念,真正提高“三服務”水平,名符其實達到“三滿意”。
隨著2005年的到來,新的工作、新的考驗、新的任務擺在我們面前,我要認真履行保衛處長的職責,繼續帶領全處同志團結一致,開拓創新,真抓實干,出色完成好上級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全力以赴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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