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收支管理辦法篇1
【關鍵詞】 土地儲備資金;會計核算辦法;實際困惑;集中核算;權責發生制
2008年8月,財政部發布了《土地儲備資金會計核算辦法》(后文簡稱《核算辦法》),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核算辦法》為我國土地儲備資金會計核算提供了基本規范,但給實際會計核算工作帶來了新的困惑。
一、執行《核算辦法》的困惑
(一)儲備項目成本核算的困惑
真實反映土地儲備項目的成本及其構成是土地儲備會計核算的基本內容之一。《核算辦法》第五條規定了應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對土地儲備項目應進行成本核算。第十三條中也規定了收儲項目應設置的各成本項目及其結轉方法。這些規定較完整地反映了收儲項目取得、開發整理和完工交付的過程,具有較強的理論基礎與邏輯性,但仍未解決與土地儲備運作特殊性相關的收儲項目成本確認與計量的一些重大問題。
土地儲備運作特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 土地儲備運作由不同機構與部門協同完成。按《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后文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土地儲備工作。收儲土地的取得、開發整理工作的具體實施,由土地儲備機構承擔。儲備土地完成前期開發整理后,由土地儲備機構交付主管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納入土地供應計劃,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供地。我國現行土地儲備運作基本是按《管理辦法》設計和運作的。反映在《核算辦法》中就是土地儲備機構完成收儲項目時,應匯總核算收儲項目的“交付成本”,同時,將“交付成本”轉入“交付項目支出”,表示項目收儲責任的解除。實際工作中,已經交付的收儲項目的日常管理和維護通常仍由土地儲備機構承擔。按《核算辦法》規定,這部分日常管理和維護費用不再構成收儲項目成本。收儲項目交付后至供應前仍發生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費用不予以資本化是否合理?不能資本化的收儲項目管理與維護支出是否費用化?《核算辦法》既未明確規定也預留核算的空間。
2. 融資責任與收儲責任不匹配。按《管理辦法》,土地儲備機構有權為儲備土地、實施前期開發進行融資等活動。這意味著土地儲備機構是事實上的融資主體,承擔全部因土地儲備而發生的還本付息責任。然而,收儲項目交付后,因收儲項目而發生的融資責任并未一并交付。即使是已交付的收儲項目,從交付日至出讓日常常存在較長的時滯,相當部分已交付的收儲項目持有時間長達數年。收儲項目交付后至供應前仍發生的融資費用,按《核算辦法》不再計入收儲項目成本。收儲項目交付后至供應前仍發生的融資費用不予以資本化是否合理?不能資本化的收儲項目利息是否費用化?《核算辦法》同樣既未明確規定也預留核算的空間。
若按《核算辦法》組織收儲項目成本核算,結果是收儲項目成本信息不完整。為使會計核算合規,會計人員只能無奈地人為推遲已完工收儲項目的交付時間,結果是會計信息無法真實反映收儲項目運作進程。
(二)收儲項目出讓核算的困惑
根據《管理辦法》,土地儲備機構嚴格遵循收支兩條線管理,出讓收儲項目取得的收入全額繳入國庫,然后再由財政補償收儲項目發生的相關支出和返還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因此,收儲項目出讓收入的及時足額入庫,不僅事關國有資產的完整與安全,也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承擔的重要的受托責任。然而,由于收儲項目從出讓至款項收繳國庫的周期長,金額巨大,必須由具體的責任單位負責監督款項繳庫進展,而監督款項收繳又離不開會計提供的收儲項目受讓人應繳款項與實繳款項信息。
《核算辦法》僅規范土地儲備機構管理的土地儲備資金,并將土地儲備資金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確認、計量與報告。按《核算辦法》,土地儲備資金是指土地儲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收購、優先購買、收回土地以及對其進行前期開發等所使用的資金,這意味著土地出讓涉及的資金不屬于土地儲備資金。以此為立足點,《核算辦法》排除了土地儲備供應業務的核算。這使土地儲備機構處于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的尷尬境地:一方面按《核算辦法》,應適時監督的應收收儲項目受讓人出讓款不能通過“應收賬款”或其他類似債權賬戶及時反映,另一方面,由于財政部門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監管十分依賴這些重要會計信息,這又迫使土地儲備機構只能通過備查簿進行輔助登記,滿足主管部門履行監管責任的需要。以武漢市為例,因出讓土地應收未收的出讓款累計高達幾十億元,很難想象,若沒有“應收賬款”或其他類似債權賬戶及時反映和記錄,這幾十億元國有資產將如何管理。此外,迫使金額巨大的收儲項目出讓款無奈地通過備查簿進行輔助登記,似乎也有損于《核算辦法》的權威性。
(三)收支表信息質量的困惑
按《核算辦法》,土地儲備機構應當編制收支表,以反映會計期間內的收入和費用情況。其中“財政撥款收入”項目,反映當期財政部門撥付的土地儲備資金,包括“國有土地出讓收入中安排的撥款”和“國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的撥款”,因此“財政撥款收入”項目提供的是收付實現制的收入信息。“其他收入”項目,反映當期除財政撥款外的其他收入,如已收和應計利息收入,提供是的權責發生制的收入信息。“交付項目支出”項目反映的是本期已交付的土地儲備項目的實際支出,包括已付和應付的支出,但不包括預付項目支出,如預付的工程款,提供的是權責發生制的信息。
從實務的角度看,當期財政部門撥付的土地儲備資金極有可能是上期交付的項目墊付資金和土地收益的返還,而“交付項目支出”則是本期交付的項目實際支出。因此,按《核算辦法》所提供的收入與支出信息必然存在項目或期間方面的錯位,這使得收入與支出信息含義變得撲朔迷離。其次,收付實現制信息與權責發生制信息的混合提供,更使收入、支出及其差額信息含義難以琢磨。所有這些,都使得理解、分析和利用收支表信息變成一件令人十分困惑的事情,嚴重損害了收支表信息的相關性。
二、困惑成因分析
土地儲備會計核算可將“土地儲備資金”作為會計主體,也可以“土地儲備機構”作為會計主體。以“土地儲備資金”為會計主體,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范圍可能等于、大于和小于“土地儲備機構”,即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范圍真正相對獨立于土地儲備機構。而以“土地儲備機構”為會計主體,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范圍只能受制于土地儲備機構。
產生上述三大困惑的根本原因在于《核算辦法》對“土地儲備資金”這一會計主體的理解與具體運用存在偏差,模糊了“土地儲備資金”與“土地儲備機構”作為會計主體的界限。《核算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適用于土地儲備機構管理的土地儲備資金”,這一規定使土地儲備資金局限于土地儲備機構這一空間范圍。接著規定:“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資金是指土地儲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收購、優先購買、收回土地以及對其進行前期開發等所使用的資金”,這一規定又使土地儲備資金局限于土地儲備機構從事的業務范圍。以此為基礎,只得將權責發生制限制于對土地儲備項目的成本核算范圍內。結果是難以規范土地儲備機構范圍之外的土地儲備業務,如土地儲備項目交付的后續業務、土地儲備項目出讓業務和土地儲備項目損益等。《核算辦法》先天不足,導致實際核算工作陷于法理沖突的兩難境地。
三、對策與建議
根據《管理辦法》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是土地儲備全程運作的具體責任單位,負責土地儲備項目的取得、開發整理和出讓事宜。其中,土地儲備項目的取得、開發整理由土地儲備機構具體運作,土地儲備項目的出讓則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下屬另一機構,如土地交易中心具體運作。因此,從整體上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及其下屬的土地儲備機構與土地交易中心均是政府土地儲備項目的具體受托責任者,有責任履行對土地儲備項目出讓款項收回進行全程監控。《核算辦法》不應局限于土地儲備機構,而應充分體現“土地儲備資金”為獨立的會計主體,從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角度來設計土地儲備會計核算規范。即,土地儲備機構不僅是土地儲備項目的取得、開發整理的具體實施機構,也是受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委托,從事土地儲備相關業務核算的責任機構,即,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系統的土地儲備項目取得、開發整理和出讓各類業的集中核算的中心。
以土地儲備機構為集中核算中心,“土地儲備資金”為會計主體,在會計系統設計上可實現多方面優化:一是信息全面完整,合理合法。由于土地儲備項目經濟業務的全貌均由土地儲備機構集中核算,土地儲備的籌資、營運和分配全面反映在賬戶與報表體系中,不但消除了土地儲備會計信息在不同單位之間的人為隔裂,大量被迫備查登記的重要業務能合法納入賬戶與報表體系,解決了實際核算工作的法理沖突問題。二是提升了財務報表信息的信息質量。全面完整地反映土地儲備業務,使土地儲備會計能更好地滿足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履行監管責任、銀行評價土地儲備的償債能力、土地儲備機構管理土地儲備營運業務的信息需要,大大提升了會計信息相關性,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三是實現規模效益。實行集中核算,有效減少土地儲備會計相關的組織機構設置,減少人員配備、辦公場地和設施和辦公用品等相關開支,切實有效地提高了會計系統的工作效率。
要實現上述目標,《核算辦法》要在幾個方面作相應調整:
一是修改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土地儲備機構管理的土地儲備資金”改為,“本辦法適用于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管理的土地儲備資金”;“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資金是指土地儲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收購、優先購買、收回土地以及對其進行前期開發等所使用的資金”改為,“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資金是指土地儲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收購、優先購買、收回土地以及對其進行前期開發、出讓及分配等所涉及的資金。”
二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對收儲項目取得、開發整理和出讓進行全面反映。具體包括:對收儲項目按全部成本核算,成本內容包括出讓前發生的必要直接支出;反映出讓收入款項的收繳情況。
三是允許土地儲備機構根據需要增設相應的總賬科目,如增設“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項目出讓收入”等科目,同時資產負債表與收支表項目作相應調整。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土地儲備資金會計核算辦法》[z].2008年8月.
[2] 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土地儲備管理辦法》2007年11月.
資金收支管理辦法篇2
財政預算安排在落實好“三保”的前提下,創新思路,整合資金,集中財力辦大事,其中基礎設施和重點項目預算安排資金1.5億元,產業發展資金安排8600萬元,全力支持縣委縣政府“兩個打造,四項建設”戰略和產業建設發展規劃。
一是強化收入目標責任制。嚴格執行《__縣稅收保障辦法》、《__縣縣直單位非稅收入執收工作考核辦法》和《__縣財政收入征管考核辦法》,推行財政收入按月、按季均衡入庫考核機制,強化稅務部門、財政部門、鄉鎮及協稅護稅單位的抓收職責,努力實現各項稅收應收盡收,非稅收入按時足額入庫,確保財政收入“雙過半”的如期實現。二是完善代扣代繳和協稅護稅機制。各代扣代繳責任單位與縣政府簽訂抓收責任狀,履行代扣代繳單位責任,各護稅把關單位發揮職能作用,為稅收入庫把好關口,保駕護航。三是加強收入督查考核。嚴格落實收入獎懲制度,按月編發促收通報,及時報送縣領導和各收入征管單位,為領導決策和各單位及時了解收入動態提供依據。四是強化非稅收入征管。認真落實《__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出臺了《__縣2015年納入公共財政預算非稅收入及相關支出計劃》,清理已取消的行政事業收費項目,督促各執收單位應收盡收。
1.扎實做好2014年度財政決算和2015年度收支預算的編制工作。2014年度全縣財政決算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目標,并經縣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2015年我縣財政收支預算按照新《預算法》、《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的決定》的要求和“統籌兼顧、勤儉節約、講求實效、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了一般公共預算、政府基金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三套全口徑預算。在預算編制過程中實事求是,合理核定全年收支。收入預算積極穩妥,留有余地,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財政政策相銜接。支出安排統籌兼顧,突出優先保障民生資金、干部職工待遇和政權運轉支出,對保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重點領域和環節重點保障,嚴控“三公經費”等一般支出。
2.“三公”經費管理進一步規范。嚴格執行中央、省、市、縣關于改進作風建設的規定和縣《關于厲行節約從嚴控制支出的十條規定》、《__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__縣會議費管理辦法》、《__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辦法》,修訂和完善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全縣公務接待、會議、國家工作人員出國出省考察學習、基本建設項目建設規模和標準等經費的監督管理。
3.國庫集中支付和會計集中核算管理進一步加強。一是財政資金直接支付力度大。上半年,局國庫辦共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18945筆,支出金額13.43億元,直接支付比例達99%。二是會計核算工作進一步規范。會計核算局從抓支出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規范性入手,嚴格落實部門預算與支出標準,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嚴把支出審核關。
4.政府采購管理進一步完善。1-6月,實際完成采購項目39批次,采購預算資金為20837萬元,實際采購金額18545萬元,節約資金2292萬元,資金節約率11%。實際采購金額比上年同期增加3736萬元,增長25.23%。
5.財政監督力度進一步加大。一是積極開展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規范鄉鎮財政信息通達、公開公示、抽查巡查等工作環節程序,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反饋渠道。二是加大財政監督力度,對縣交警大隊、縣城建投資管理辦公室進行財務收支、資金安全及會計信息質量情況監督檢查。三是認真做好稅收
等優惠政策清理工作。根據省財政廳《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全面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通過清理,我縣涉及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部門單位有8個,涉及稅收等優惠政策文件14個、合同1個,按程序提交縣政府領導研究,廢止不合規文件5個、合同1個。6.加強國有資產監管。1-6月,審核撥付單位資產購置(建設)費用339萬元;審核批復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項目8個,報廢電子設備、家具空調6批,實現處置收入10萬元。
7.全面啟動財政投資評審工作。成立__縣財政投資評審辦公室,縣財政局調劑3人,并從房產、住建、市政、水利、農村公路等單位抽調專業技術人員7人,出臺《__縣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辦法》和《__縣財政投資項目評審實施細則》,全面啟動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現已完成投資評審項目9個,金額1.86億元,其中已出具評審報告的項目2個。
1-6月,通過“一卡通”發放涉農補貼47種,補貼金額1.03億元,受益農戶26.9萬戶;按進度和實際需要撥付社會保障資金6.61億元;撥付教育保障經費3.54億元,發放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797萬元,撥付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3754萬元;落實水稻保險68.62萬畝、玉米保險7.7萬畝、油菜保險5.7萬畝、公益林保險90.30萬畝、能繁母豬保險4.2萬頭、育肥豬保險8.3萬頭、煙葉保險1.65萬畝;完成2014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驗收掃尾工作,落實2015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計劃231個,撥付獎補項目資金2022.5萬元。
2014年,按照省財政廳的文件要求,財政支持現代農業重點突出產業基地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科技推廣,我縣集中支持了__鎮和__鄉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優質稻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和推廣。整合農業、交通、水利、農綜等部門資金6100萬元,其中財政支持現代農業項目和特色縣域經濟重點縣資金802.4萬元,建設農田排灌渠道13條長6890米,機耕道4條長1230米,推廣優質稻新品種新技術7.36萬畝,培訓農民1.12萬人次。今年6月底,省財政廳績效考評組對我縣2014年現代農業項目進行考評。通過實地察看工程項目、聽取當地群眾反響、查閱相關資料和會計賬目,對我縣在__鎮和__鄉實施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予以充分肯定,高分通過驗收。
根據國家財政部、發改委、農業部的統一部署,對2013年、2014年涉農專項資金開展專項整治。一是出臺《__縣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成立了以縣長__任組長,常務副縣長__、副縣長__(常務)任副組長,縣農辦、財政局、發改局、農業局、水務局等31個涉農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開展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二是按上級要求扎實開展自查自糾。4月22日-5月10日,組織各鄉鎮、縣直各涉農資金主管單位對2013-2014年度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農業、農村、農民的各項資金(含基建投資)和2010年以來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在涉農資金各種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進行梳理,分類開展自查自糾與整改,進一步規范涉農資金監管,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促進農村穩定與經濟發展。三是認真做好迎接省、國家重點檢查工作。5月12日-23日,省檢查組一行8人來我縣開展涉農資金重點檢查。6月2日-27日,國家財政部一行24人進駐我縣開展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部級重點抽查工作。在重點檢查期間,檢查組先后對我縣__鎮等13個鄉鎮,縣財政局、農業局、扶貧辦、水務局、縣工業集中區等8個縣直單位的2013-2014年各級財政安排的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征地拆遷補償支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農業節水供水工程建設等農村基本建設支出、財政扶貧資金等六個方面涉農資金進行重點檢查,被檢查鄉鎮、縣直涉農單位高度重視,如實提供檢查資料,主動配合檢查工作,并做好協調服務工作,為檢查組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得到省和國家檢查組的好評。
1.不斷加強隊伍建設。一是制定了局黨委學習中心組理論學習方案和計劃,上半年共組織了6次局黨委學習中心組理論學習,重點學習系列講話精神。二是嚴格按標準和程序完成2014年度考核及評優評先工作。全縣財政系統評出優秀人員49人(其中鄉鎮財政所27人,縣局22人),40人受到縣政
府嘉獎,9人記三等功。2. 加大財政宣傳力度。1-6月,市級以上主媒刊報、網站刊發推介我縣財政工作稿件10篇;紅網__站、縣政府官網、__電視臺等媒體編發財政信息稿件31條;自辦《__財政》期刊4期,發稿28篇。
及時清理2014年度檔案資料并整理歸檔;認真辦理縣政府交辦的建議提案工作;綜治、反、計劃生育、安全生產等中心工作在半年考評中得到縣檢查組的充分肯定。
嚴格落實《__縣稅收保障辦法》和《__縣財政收入征管考核辦法》,加強征管,依法治稅;強化非稅收入征管力度,督促各執收單位應收盡收;加大縣鄉、部門聯動的代扣代繳和協稅護稅力度,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實現財政收入穩步增收。
認真落實省財政廳《關于加快2015年預算支出進度的緊急通知》精神,對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在收到通知后,迅速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盡早形成支出;對縣財政年初確定的基本支出預算,及時督促各主管部門落實資金使用計劃和用款申請,足額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對項目支出,加快項目執行進度,形成實物工作量,根據實施進度及時辦理資金撥付。
認真落實《__縣公務接待管理辦法》、《__縣差旅費管理辦法》、《__縣會議經費管理辦法》,從嚴控制公用經費支出,加強車輛購置運行、公務接待、外出考察學習經費管理,壓縮行政性辦公支出。
認真落實《__縣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辦法》,規范財政投資項目管理 。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審批程序和銀行賬戶管理,嚴格內部牽制制度,加強財政監督檢查,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認真研究政策,扎實做好基礎工作,加大部門協調與匯報力度,爭取國家和省對我縣的更大支持。
資金收支管理辦法篇3
一、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存在的漏洞
(一)觀金收付業務管理的漏洞
1.任意涂改憑證金額,虛構業務內容。會計人員或經辦人員利用工作之便,“刮、擦、涂、抹”原始憑證上的會計信息。使得會計信息失真,大量貨幣資金被貪污或挪用。2.票據聯次內容不一,大頭小眼,業務人員或出納利用職務之便,在應開具的發票,收款收據上做文章,采取收款不開收據或假復寫收據,使得發票或收據聯與記賬聯內容、金額不一致,貪污差額款。3.虛開發票,虛構開支內容。一些業務人員在采購環節,采取與銷貨方串通的方式虛開發票,單價加大、數量增加、商品型號改變,使得原始發票背離實際內容。4撕毀或盜用票據。一些會計人員采取撕毀收款收據。盜用已作廢的現金支票頭做賬.盜用作廢發票向客戶開票收取現金等方式,將現金據為己有。5.錯記發生額,貪污現金。出納人員在登記現金日記賬時,故意記錯金額或將合計數加錯,使得收入少記,支出多記,從而將多余現金據為己有。6.挪用公款。體外循環。一些會計人員對銷貨款不及時送存銀行,采取壓票方式,挪用公款進行體外循環。
(二)銀行存款資金管理漏洞
1.擅自提現或支票購物。一些會計人員擅自簽發現金支票提取現金或利用轉賬支票購買物品,采取撕毀存根,不作賬,將現金、實物據為己有。2.涂改或私制銀行對賬單。出納人員私自提現,將銀行對賬單發生額進行涂改,使發生額與銀行日記賬相符。3.出租、出借支票、賬戶。一些管理層及財務人員。非法將本單位支票和賬戶出租、出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辦理轉賬業務,從中謀取私利。4.私自背書轉讓。會計人員對收到的轉賬支票,銀行匯票等票據私自背書轉讓給第三方,套取現金,從而謀取私利。5.多頭開戶,套取利息。一些單位因賬戶管理不嚴,使得一些出納人員私自開立賬戶。采取月初轉入,月末轉出的方式。到期支取利息的方式,將私存期間利息款私分侵吞。
二、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漏洞形成原因的分析
一般而言,一個良好的內部現金控制制度應當包括以下內部會計控制要點:現金收支與記賬的崗位分離;現金收入、支出要有合理、合法的憑據;全部收支及時準確入賬,并且支出要有核準手續;控制現金坐支,當日收人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按月盤點現金,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以做到賬實相符。其中現金收支與記賬的崗位分離是現金業務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具體而言,現金實物的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經被授權批準的出納員來負責處理,其他職員不得接觸支付前的任何現金;規模較大的企業,出納員應將每天收到和支出的現金數登記現金出納備查簿。現金日記賬及現金總分類賬戶應由其他職員來編制或登記。規模較小的企業,可用現金日記賬代替現金出納備查簿,由出納員登記,但現金總分類賬的編制和登記工作必須由其他職員擔任;負責應收賬款的職員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收入賬的工作,負責應付賬款的職員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支出賬的工作;保管支票簿的職員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支出賬和調整銀行存款賬;負責調整銀行存款賬的職員應同負責銀行存款賬、現金支出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的職員分離;現金支出的審批人員應同出納人員、支票保管人員分離。另外,對零用現金的控制,應采用定額備用金制度并重點加強對報銷憑證的審查,從而達到控制零用現金的目的。
(一)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體系。或者雖然建立了內部會計控制體系,但形同虛設
根據現代企業管理理念,內部控制是單位為了保證實現經營管理目標,在分工負責的前提下,組織內部經營活動而建立的各職能部門之間對業務活動進行組織、制約、考核和調節的方法、程序和措施,用以明確單位內部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形成一個完整、嚴密的相互聯系、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控制系統的總稱。按其控制目的的不同,內部控制可以分為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會計控制是與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性、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財務活動的合法性有關的控制;管理控制是指與保證經營方針、決策的貫徹執行,促進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經營目標的實現有關的控制。如果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那么企業就不能保證資產的安全性。
(二)隨意任用會計人員,對會計從業人員資格審查不嚴
一些單位領導任用不具備會計從業人員資格的員工從事會計崗位;一些中小企業,為了減少人員負擔,聘用不了解本單位業務流程的外單位人員從事會計工作;一些單位領導任用自己的親屬從事會計崗位,以上這些,反映出一些單位違反會計崗位設置的相關規定,違反內部控制人員要素的現象。
(三)沒有很好地貫徹執行內部牽制制度
根據內部會計控制的要點,不相容職務應采取內部牽制制度。但在執行過程中,往往流于形式,并未起到應有的作用。
(四)忽視崗位分工,批準授權制度的建立、執行
一些單位的會計人員和出納人員不能很好地分工,對貨幣資金支取、收付業務往往由出納人員一人擔當,對印鑒使用控制不嚴,出現出納人員使用印鑒而會計人員尚不知曉的現象。
(五)對貨幣費金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不夠
一些企業雖然制定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但事后對內部會計控制的監督檢查的貫徹執行力度不夠,往往流于形式,導致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
三、如何提高貨幣資金內部控制機制
(一)建立和完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體系
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進行分析,設計形成一套完整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是提高企業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有效途徑。主要從以下方面建立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
建立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控制制度。1.嚴格界定現金使用范圍。按照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和結算制度的規定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結算范圍的款項支付一定要通過銀行轉賬結算。2限制庫存現金限額。根據人民銀行對單位庫存現金管理限額的規定,在收款過程中,超過庫存現金限額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開戶銀行。3.嚴格賬戶管理。企業要嚴格按照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的規定開立銀行賬戶,辦理存款、取現和轉賬結算。根據規定企業開立的銀行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企業的工資、獎金、差旅費及對個體工商戶的收購款的支取,只能通過基本存款賬戶辦理;一般存款賬
戶是企業可以通過本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臨時存款賬戶是企業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賬戶,企業可以通過本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專用存款賬戶是企業因特定用途需要開立的賬戶。一個單位只能選擇一家銀行的一個營業機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不得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也不得在同一個銀行的幾個分支機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4.正確運用票據。應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的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等。
(二)貨幣費奎收入控制
對企業因商品銷售,往來款項等收到的資金要成為今后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要點。主要有:
1開票人和收款人分離。要及時由第三方核對發貨票和收款收據,根據不同聯次的發票編制銷售報表和收款報表。
2.付貨人與開票人分離。對庫存商品要及時清點,保證庫存商品減少數與銷售數和回款一致。
3.及時核對現金總賬與現金日記賬是否相符,庫存現金是否與日記賬相符。及時核對銀行對賬單與銀行存款日記賬是否相符。要將銀行未達賬款原因搞清楚,防止款項商品銷售已銷未入賬現象發生。
(三)貨幣資金支出控制
對企業因購買商品,支付勞務、支付固定資產等資產性支出,要按照嚴格的貨幣資金流出控制程序辦理審批、支付手續。主要流程有以下四個方面:
1填寫詳細的支付申請。單位有關部門在辦理商品采購、支付工資、支付勞務支出、支付個人借款,以及購買固定資產時要提前由用款部門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并填制統一格式的申請表,列明用款人、款項用途、費用預算總額、本次支取金額、支付方式等關鍵控制點。
2.辦理支付審批手續。審批環節負責人根據其職責,審批權限和業務流程對用款申請人提供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書進行詳細的審批,包括是否存在虛假支付、重復支付、虛列多報支付等。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審核人有權拒絕或要求用款申請人提供合同.協議等關鍵控制要點,重新辦理用款申請手續。
3.辦理支付復核手續。復核人應當對經審批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的要點有:審批程序是否正確,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手續是否完備,申請金額是否正確,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貨幣資金支付規定等。對復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復核人有權要求貨幣資金申請人重新辦理審批,并告之出納人員未經復核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不得辦理資金支付。
4.辦理支付手續。出納人員應當根據經審批,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對于不符合資金結算辦法的申請,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通過以上分析,企業財務主管要從以下幾點加強內部貨幣資金的監管:
1.監管貨幣資金的流入點。要搞清資金從那里來,以何形式來,來了多少,缺口多少。要隨時注意資金的到款情況,嚴防賬外資金體外循環。
2.監管貨幣資金的支出關。要控制貨幣資金的不合法支出,嚴審資金支付程序,要看審批程序、權限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出納人員是否及時登記相關賬簿等。
3.對庫存現金要經常盤點。財務主管人員要經常性地對出納人員保管的庫存現金進行盤點,保證庫存現金賬實相符。該工作也是對出納人員監管的重要一環。
4.要及時了解新的結算形式。隨著信息化網絡的建設,銀行出現了網上支付形式。財務主管人員要了解本單位是否辦理網上支付,要對網上支付中涉及的密碼管理設置嚴格的權限管理程序,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獲取本單位銀行賬戶資金。
資金收支管理辦法篇4
一、本部門主要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制度,維護國家利益,嚴格遵守《會計法》和《預算法》的規定,廉潔奉公,忠于職守,努力為教學、科研、行政、生活服務。
2、擬定全校性的財務規章制度、會計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防范財務風險,監督并檢查全校及下屬單位一切收支、財產管理和資金的使用效果,對校內各項經濟活動進行嚴格的核算與監督。
3、嚴格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實行綜合財務計劃管理。根據學校的黨政工作意見,組織編制學校年度綜合財務預算及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決算。負責學校綜合財務計劃的執行及調整等工作。
4、按照高校會計制度的要求抓好會計核算工作,正確使用會計科目,管好、用好資金。及時向校領導報告財務管理工作和財務收支情況,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5、積極組織收入,抓好增收節支,做好學生繳費工作。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依法多渠道籌措辦學經費,科學合理地調度、運籌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6、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財政、稅收、物價、工商管理、銀行等部門,做好有關發票、收據、納稅、收費標準、集團購買力專控、銀行賬戶、現金管理和助學貸款工作。
7、審查或參與擬定校內、外的有關經濟合同、基建工程合同及協議、財產物資管理辦法、各種經濟承包方案等文件,保護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8、熟悉和了解全校財會人員的各種情況,安排業務培訓,組織業務學習,考核各單位會計業務工作情況。會同人事部門做好會計人員專業職務的評審、聘用和委派工作。
9、抓好財會檔案管理工作,確保財務網絡系統安全運行,建立和完善學院財務與收費系統數據庫,定期將會計檔案造冊移交到校綜合檔案室。
10、加強對學校成人學歷及非學歷教育以及“三產”收入的經費管理工作,按照部門預算的要求對部門分成經費進行管理,對科研經費實施項目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加強對基建財務和后勤集團財務管理工作,確保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11、制定財務工作改革方案,適應學校事業發展需要,完善學校事業支出項目定額管理,促進學校重點學科和新辦專業建設,不斷改進工作,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把提高辦學效益、降低辦學成本和工程造價作為資金投入和產出的主要管理目標。
12、接受政府財政、審計、物價等機構的檢查與監督,以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對口的校外工作部門
1、**財政廳科教文處、預算處、綜合處
2、**教育廳財務處、審計處、計劃發展處
3、**審計廳科教文處、省物價局
4、**財政局科教文處、國庫處、預算處、綜合處、會計處、采購管理處、社保處、經建處
5、**勞動保障局,市物價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處
6、**國稅局、市地稅局
7、**審計局科教文處
8、**商業銀行、工行、建行、農行、中行
9、有關兄弟院校財務處、審計處、物資處。
三、本部門對教職工和學生個人直接受理的事務
1、辦理教職工差旅費、辦公費、業務費、維修費、固定資產購置等各項費用的審核、審批和報銷工作;
2、辦理教職工因公出差、購物借款、匯款業務;、辦理教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加班費、夜餐費、缺編費等人員經費發放業務;
4、按照國家規定標準收取學生學費、住宿費、代辦費等事項;
5、辦理職工個人所得稅、水費、電話費、工會會費以及政策規定各項基金的代扣繳工作;
6、辦理各項收費票據的領購、發放、審查和繳銷工作;
7、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支付工作;
8、辦理學生代辦費的結算工作;
9、辦理學生的獎學金、勤工儉學基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經費的審核、發放工作;
10、辦理各部門經費指標的下達、調整和查詢工作。
11、辦理黨費的收支工作;
四、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規章制度目錄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6、財政部、教育部《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7、財政部《企業會計制度》
8、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
9、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
10、財政部《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11、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12、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
13、財政部《會計證管理辦法》
14、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15、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
16、**財政廳關于《**會計從業資格實施辦法》的補充規定
17、**工學院財務管理制度
18、**工學院預算外資金管理暫行規定
19、**工學院票據管理辦法
20、**工學院成人教育經費分成管理辦法
21、**工學院檔案管理辦法(51-56)
22、**工學院夜餐費、加班費發放辦法(151-152)
23、**工學院財會人員職稱聘用辦法
**工學院財務處崗位工作職務說明
處長崗位工作職責
1、主持財務處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本處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有關財經政策和法規,執行各項會計制度,維護財經紀律。
3、負責財務處有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校內經濟活動實行財務監督,實現會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電算化。
4、擬定全校性的財務規章制度、會計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防范財務風險,監督并檢查全校及下屬單位一切收支、財產管理和資金的使用效果,對校內各項經濟活動進行嚴格的核算與監督。
5、參與學校對投資項目的決策論證,檢查分析投資效益,提高管理水平。
6、加強對基建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降低辦學成本,對后勤集團和二級核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審查或參與擬定校內、外的有關經濟合同、基建工程合同及協議、財產物資管理辦法、各種經濟承包方案等文件,保護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7、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組織制訂切合本校實際的財務管理辦法。
8、負責組織財會人員的政治學習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綜合素質,同時做好會計人員專業職務的評審、聘用和委派工作。
9、制定財務工作改革方案,適應學校事業發展需要,完善學校事業支出項目定額管理,促進學校重點學科和新辦專業建設,不斷改進工作,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把提高辦學效益、降低辦學成本和工程造價作為資金投入和產出的主要管理目標。
10、負責檢查和指導學院所有會計單位的會計業務,強化對基層會計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監督作用,努力維護財會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權利。
11、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副處長崗位工作職責
1、協助處長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有關財經政策和法規,執行各項會計制度,維護財經紀律。
3、根據《預算法》和學院各項事業計劃,協助處長編制學院綜合財務收支預算和部門預算,制定經費分配方案實施細則并報黨委辦公會議審批后貫徹實施,組織編制學校的年終財務決算。
4、合理安排資金,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協助外長做好預算項目的調整和追加,監督校內各項資金的合理使用,當好領導的參謀。
5、根據國家財經法規、政策和制度審核各項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支出符合規定,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6、按照財務審批權限審核報帳手續是否完備,原始憑證要素是否齊全,對手續不完備的原始憑證退回經辦人員補辦手續或拒付。
7、積極配合各級政府財政、稅收、物價、銀行等職能部門,做好有關發票、收據、納稅、收費標準、銀行賬戶、現金管理等工作,積極籌措資金,保證學校事業發展需要。
8、負責會計檔案歸檔管理工作,檢查、督促財務網絡系統的安全性和準確性。
9、做好學生收費的管理工作,協助學生處搞好學生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工作。
10、組織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
11、做好大宗物資采購、零星維修工程的監督工作。
12、努力做好教育成本的核算工作。
13、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財務一科科長崗位責任制
一、在處長的領導下,負責財務一科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行政事業財務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二、熟悉和掌握各項財經制度,貫徹黨的各項經濟政策,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并經常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工作。
三、負責抓好現金、轉帳收付工作,督促會計人員正確使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憑證,做好原始憑證與會計憑證的審核工作。負責會計憑證錄入,憑證打印、裝訂保管歸檔管理工作,以及自制、外購憑證、有價證券的印刷、保管、核銷工作。
四、負責抓好預算收支計劃執行,組織年度收費計劃的實施,支出的回收包括水電費、校內單位工資返還等。嚴格控制各部門的預算支出指標、專項經費的預算支出指標。
五、負責抓好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年度決算及各種會計報表的編報工作,負責督促預算收入、支出、支出收回的指標管理,并進行核對、匯總,及時反映預算收支計劃指標控制情況,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完成情況。
六、督促及時完成各種帳冊、會計報表(包括指標管理)的打印、裝訂、保管、歸檔工作,負責上報報表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對計提年度各項基金、費用,包括學生獎貸基金、職工福利費、離退休人員的定額費用等的審核工作。
八、負責參與國有資產、庫存材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其日常管理工作,以保證帳、實相符。
九、根據預算法和學校各項事業計劃,參與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算和經費分配方案,監督預算執行,如實向領導反映學校綜合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根據上級要求編報部門預算報表。
九、完成處領導交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財務二科科長崗位工作職責
一、在處長的領導下,負責財務二科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本科室業務范圍內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二、熟悉和掌握各項財經制度,貫徹黨的各項經濟政策,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并經常認真總結經驗、研究和改進工作。
三、負責學院下屬科技產業部門以及成人教育非學歷教育的財務管理工作;
四、按照檔案法的有關要求,及時將會計檔案整理歸檔;
五、負責參與國有資產、庫存材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其日常管理工作,以保證帳、實相符。
六、積極完成處領導交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總帳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和學院財務管理需要,主動積累各項有關資料,及時、準確編制會計報表,真實反映學院財務狀況,按規定及時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每年季或年末作出學院財務活動分析,供領導參考。
2、負責編制對外報送勞動和工資統計表、財務報表和部門預算表等各類報表,負責接待審計、稅務及主管部門的各項檢查工作。
3、根據國家規定的財會制度,對制單人員編制的記賬憑證和出納人員的日報表進行復核,檢查會計分錄、科目是否正確,借貸方金額是否相等,檢查記賬憑證記載的內容和實際收支的內容是否相符,檢查記賬憑證上印章是否齊全,,發現問題應及時更正。
**負責接恰有關部門到財務處查詢經費使用、各類帳目和票據的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5、負責計算機軟件維護,管理機內數據,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負責科目、項目的定義和增刪以及報表賬簿的定義,做好會計資料初始化和年終結賬工作。
**及時對會計資料要雙備份,負責更換、升級會計軟件,保證會計數據的連續性。
**保證機房設備的安全和計算機的正常運行,經常對設施進行保養,保持機房的整潔,嚴防事故的發生。負責硬、軟件的更換、升級。
8、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建會計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和基建財務制度,建立適合學院實際的基建財務核算制度,全面反映學校基建資金的使用與結存情況;
2、按照國家財經法規和基建施工合同的施工進度按規定支付基建工程款,不得超進度付款。
3、嚴格審核付款憑證,堅持按制度、按政策辦事,手續不完備的不得付款。
4、正確使用和保管基建帳戶銀行結算憑證和有關印章,不得出租、出借銀行帳戶。
5、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及時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入帳,并按期編制會計報表。
6、及時核對帳目,保證帳款、帳帳、帳表相符。
7、做好基建應收、暫存款的清理工作,對有關單位或人員及時催報結算,并做好已完工程款項結算和資產移交工作。
8、按照國家檔案法的規定,做好基建會計檔案的管理和查詢工作。
9、負責學院工會會費、福利費的會計核算工作。
10、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制單崗位工作職責**熟悉掌握黨和國家的財政政策,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并嚴格按政策、制度辦事。要向廣大師生員工及時宣傳,解釋有關的財經政策和財會制度。
**嚴格按照規定,認真、準確地審查辦理各項收支業務和結報工作,負責錄入記賬憑證,輸出記賬憑證、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對不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及有關附件應退回或要求更正、補充,對不符合規定的開支應拒絕辦理。
3、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在編制記帳憑證時同時登記切塊經費項目帳。
**對各種性質的暫付款、借出款要嚴格審核,杜絕私人借款或長期拖欠公款的現象。定期清理往來款,對長期借款負責催交,往來款核銷要準確無誤。
5、做好計算機的日常維護管理,出現問題及時報請有關人員維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6、與有關職能部門協調,做好收費系統的初始化和年末結轉工作,及時登記學生貸款、學費減免情況。
7、按規定及時調整內部帳目,計提工會經費、福利費、學生獎貸基金、困補基金等國家規定計提的專項經費,做到及時準確。
8、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金會計崗位工作職責
1、按照國家《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除保留適當的備用金外,大額現金及時送存銀行,嚴禁大額現金留庫,不得以“白條”抵庫。
3、工作時間要集中精力,防止現金收付差錯,每天下班前與制單人員核對現金余額,發現差錯及時查找,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加強防范意識,保證資金安全,如有短缺,自負賠償責任。
4、收付款后要在記賬憑證上簽章,并在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每日將報銷單據與現金核對無誤后,及時將單據交給復核人員。
5、及時催要各部門領取的津貼明細表等各種附表,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
6、嚴格保守保險柜密碼秘密,妥善保管好保險柜鑰匙、會計憑證,臨時離開崗位時,必須鎖好保險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7、每日根據已收、付的現金憑證及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并編制現金日報表,做到帳(現金帳)實(庫存)相符,帳(手工帳)帳(計算機帳)相符。
8、為確保安全,一次去銀行提、繳款二萬元及二萬元以上時,必須通知保衛人員護送,金額巨大時必須專車護送,每日協助現金出納一同去銀行存、取錢。
9、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銀行會計崗位工作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銀行結算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制單人員打印的記帳憑證和有關報銷單據經復核后簽發支票,不得借用、套用學院帳戶,簽發的支票要保證與原始憑證的單位、金額、用途相符,如發現問題應拒絕簽發支票并向領導匯報。。
2、每天下班前及制單人員核對銀行存款余額,發現差錯及時查找,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3、收付款后要在記賬憑證上簽章,并在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每日將報銷單據與銀行票據核對無誤后,及時將單據交給復核人員。
4、負責保管學院支票、有價證券及法人印章,對承兌匯票等票據設要登記備查帳。
5、正確使用和辦理各種銀行結算憑證,及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加強防范意識,保證資金安全,如有短缺,自負賠償責任。
6、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要及時查明原因。
7、嚴格保守保險柜密碼秘密,妥善保管好保險柜鑰匙、會計憑證和現金支票及空白憑證,臨時離開崗位時,必須鎖好保險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8、負責銀行日記帳的帳務登記工作。
9、負責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保金、個人所得稅等款項的繳納工作。
10、認真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校區收費管理崗位工作職責
1、熟悉國家財經制度、學校的各種財務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了解并掌握有關收費各項政策、規定、依據和標準。
2、對學校教育事業收入、對外服務收入和其它收入等實行綜合管理,了解并掌握與學校有關的收費政策。
3、熟悉學生收費管理系統,對各類學生的學雜費、代辦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實行動態管理,掌握并能及時提供各類學生的收費情況。
4、及時催收應收未收款項,做好學費收取的宣傳工作,爭取學院各職能部門的支持和配合,隨時掌握學生欠費情況。
5、每天將收到的款項及時繳存銀行,次日將收據記帳聯及繳款單繳給制單人員,做到日清月結。
6、提高業務技能,加強防范意識,保證資金安全,現金如有短缺,自負賠償責任。
7、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臨時工作任務。
公積金、獎、貸學金、代辦費核算崗位工作職責
**根據國家和學院規定的關于獎、貸學金的發放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學生獎、貸學金的發放情況進行審核,準確及時發放學生獎貸學金。
**按規定每月計算公積金并及時準確上繳公積金,做好公積金的變更和提取工作,定期核對公積金存款。
3、加強代辦費核算管理工作,對學生代辦費收支款項及時登記入帳,每學期期末將學生代辦費收支情況按班級及時公示,并負責接待學生查詢。
4、負責二級民辦學院銀行出納工作;
5、負責財務處內勤工作,按時上報職工出勤情況表。
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電大往來、管理費核算、博雅學院核算管理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國家規定的財經制度和省電大的有關財務制度,負責電大學費、住宿費、代辦費等款項的結算;
2、負責縣區電大管理費和省電大管理費的結算和查詢工作,核算電大之間往來款項。
3、負責博雅學院會計核算工作,按期編制會計報表;
4、按時完備地做好博雅學院會計檔案立卷歸檔工作;
5、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學生助學貸款核算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國家有關助學貸款的政策,設置學生助學貸款備查帳,做到按人設帳,定期核查學生貸款返還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2、經常與有關商業銀行聯系,做好貸款學生的信用資料管理工作;
3、及時做好學生助學貸款檔案的歸檔工作;
4、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檔案管理人員崗位工作職責
**根據國家檔案法及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要求,按會計檔案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的程序,保證會計檔案保管妥善,存放有序,查閱方便,嚴防毀損、散失和泄漏。
**對當年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資料存儲的記帳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銀行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等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按照規定的期限編制移交清冊,移交給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
**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防磁、防塵。所有會計檔案必須登記造冊,不得丟失、毀損、非法抄錄;打印輸出的紙質檔案必須裝訂成冊并加具封面,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憑證、賬簿必須連續編號并經審核簽字后,方可歸檔保管。
**所有會計檔案的借閱和歸還必須有完備的登記手續,歸還時應檢查其完好性,不得涂改、毀損和過期不還;不得將會計檔案隨便借出,查檔要辦理登記手續,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換。
5、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臨時工作任務。
財務處派出人員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國家財經制度和學院管理要求,負責后勤集團財務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強化會計基礎工作,保證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3、建立健全后勤集團財務管理制度,按照會計內部控制的要求,科學合理設置會計崗位,明確各自工作職責;
4、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綜合利用效益,及時上繳應繳學院的各項費用。
5、按期報送會計報表,做好經濟活動分析;
6、按照國家檔案法的規定,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和查詢工作。
資金收支管理辦法篇5
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總則
1.1**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行業財會制度,財政部《關于工交企業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指導意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是規范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上述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1.3各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集團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集團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集團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法人代表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執行;
4、根據企業預算方案組織企業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
2.4企業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并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 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具體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企業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企業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記投資性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企業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上一級單位同意。
集團公司董事會可視實際情況決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總監、財會機構負責人。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消、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2.9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制度:
1、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時間不少于68小時;
2、集團公司每年將組織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聘請有關專家就企業財會人員應解決的業務和新的財會知識進行培訓。
3、集團公司下屬企業財務機構應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的崗位培訓。
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會計核算的原則
3.1企業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取權責發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3.5凡與企業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有關資產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還應辦理產權手續;
(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6、企業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入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收益科目反映。
7、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不同確認利息歸屬。
8、年末應按應收帳款余額計提5‰的壞帳準備。
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1、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部總監(經理)簽字方可付款,財務部總監(經理)短暫離崗,則由財務部總監(經理)書面委托人簽字。
⑤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出差天數”計算申請借款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財務部總監(經理)核準簽字后,方可按集團公司規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公司經理級以上領導簽字,并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⑦、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集團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準,已經開設的,需向集團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a、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于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e、業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貨或提供勞務。
f、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票方可報銷。
5)、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收入)按集團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貿易)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8)、嚴禁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集資。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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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收支管理辦法篇6
(一)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資金。
(二)經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雜費、管理費、保育費等。
(三)其他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財政性資金,包括各種捐贈資金、各種投資(含出租)收益等。
二、收入管理
(一)收取預算外資金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定的項目、范圍、標準執行。設立新的征收項目、調整征收范圍和收取標準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和審批權限按程序報批。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監制的收費票據,收費票據統一由鎮財政部門負責發放、繳驗和稽查。
(三)預算外資金應當全額、直接上繳鎮財政專戶。
(四)各學校(幼兒園)應當按照部門預算的要求編制年度預算外資金收入計劃,報鎮財政部門審核,鎮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后報鎮政府,經鎮政府批準后,由鎮財政部門分別向各中小學校(幼兒園)下達執行。
三、支出管理
(一)安排使用預算外資金應當以收定支、專款專用、收支平衡。使用預算外資金應優先用于臨時工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保證學校正常運轉所需的經常性開支,嚴禁以各種名義超范圍、超標準發放補貼、福利。
(二)對工程建設、教育設施進行維修(金額在5000元以上)、購置符合構成固定資產條件的設備,不管資金來源渠道,均需向鎮政府提出申請,經鎮政府批準同意后由鎮政府采購辦統一辦理采購有關手續。未經批準擅自辦理的,鎮財政部門有權拒絕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三)實施綜合財政預算。為規范部門預算管理,逐步實現預算內外資金的并軌,各學校(幼兒園)應該將預算內外資金在內的各類不同性質的財政資金將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編制綜合財政預算,統籌使用預算內外資金。
(四)部門預算中的支出計劃一經批準,一般不作調整,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對支出進行調整的,由學校提出申請,報鎮財政部門,經批準后執行。
(五)使用預算外資金,應當根據批準的部門預算支出計劃均衡使用,并于每月底之前根據收支結余情況向鎮財政部門申報下一個月的支出計劃,并說明預算外資金的各項用途。對學校申報的分月支出計劃,鎮財政部門應及時審查完畢,對不符合規定,應通知學校重新申報,對符合規定的在網上下達預算外資金用款指標,并及時把批準的用款計劃批轉給鎮集中支付中心,鎮集中支付中心應嚴格按照批準的用款計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資金一律實行集中支付。有特殊情況急用資金時,可以申報臨時支出計劃,經鎮財政部門審查符合規定的,辦理一定手續后再予以集中支付。
四、對幼兒園的預算外資金進行集中
幼兒園收取的預算外資金中的保育費、管理費全額上繳鎮財政。按照上繳總額的50%部分逐月返回,主要用于幼兒園臨時人員工資,公用經費(零星維修費用)等經常性支出,多余部分再可用來彌補代管學校經費不足,另外上繳總額的50%用于全鎮學校教育事業支出。在適當時候,逐步實行幼兒園同現在的代管學校收支完全脫鉤,財務獨立核算管理辦法。
五、加大對預算外資金違紀行為的處罰力度
資金收支管理辦法篇7
粵財社〔1998〕8號文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暫行辦法》,由你們聯合下發執行。
附件: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和財政部、勞動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總局聯合下發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暫行規定》(財社字〔1998〕6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以政府行為強制建立的社會保險基金,包括: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女工生育保險基金等。
第三條 社會保險基金應逐步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管理,在國家財政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制度以前,納入單獨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社會保險基金必須專款專用,專項管理,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各級人民政府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第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于預算年度終了時,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編制下年度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計劃,經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計劃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由財政部門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復。
第五條 社會保險基金應存入國有商業銀行和廣東發展銀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應在銀行開設以下專用帳戶: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設“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該帳戶的主要用途是:
1.暫存征集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
2.暫存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上解或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下撥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
3.暫存該帳戶的利息收入;
4.暫存滯納金收入;
5.暫存財政補貼收入;
6.暫存其他收入。
“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除向財政專戶繳款外,只收不支。違反此項規定,銀行不得辦理有關手續。
(二)財政部門開設“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該帳戶的主要用途:
1.接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入戶劃入的社會保險基金;
2.接受國債到期本息及該帳戶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
3.劃撥購買國家債券資金;
4.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出帳戶撥付保險基金;
5.按規定劃入再就業基金戶。
財政專戶的社會保險基金只能撥付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支出帳戶和再就業基金戶以及撥付到國庫作購買國債用,不能撥付到其他方面。違反此項規定,銀行不得辦理有關手續。“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應按各項保險基金分帳核算,并設專人管理專戶。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設“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該帳戶的主要用途是:
1.接受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撥入的社會保險基金;
2.暫存1至2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支付費用;
3.暫存銀行支付該帳戶資金的利息;
4.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5.支付銀行手續費等與社會保險有關的其他必要支出;
6.上解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或下撥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社會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除接受財政專戶撥入的基金及銀行支付給該帳戶的利息外,只支不收,違反上述規定的,銀行不得辦理有關手續。
(四)再就業基金戶中從失業保險基金提取的轉業訓練費和生產自救費的支出,按照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和“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分別留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雙方印鑒。
第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開設“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和“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要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為便于社會保險基金的征收,經批準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持財政部門的批準文件可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中開設。凡未經財政部門批準的其他銀行帳戶一律予以撤銷。
第七條 社會保險基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下列程序負責征收:
(一)銀行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委托收款憑證將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從企業帳戶中劃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
(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于每月終了后5日內將上月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收入的資金全額收入“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社會保險基金征收待條件具備后轉由地方稅務部門代征,具體征收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地稅局、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后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入戶、支出戶的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優惠利率計息。財政專戶的社會保險基金,按照同期居民銀行存款利率計息,由財政部門開具計息通知單連同銀行計息單復印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記帳。
第九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部用于國家規定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支出項目。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所需要的正常經費、宣傳費和退休活動費,由財政在預算中安排。各級財政部門參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上年合理費用開妓和同級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定額水平合理核定上述經費,保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正常開展。對社會保險基金征收任務完成好的,需制定必要的獎勵措施予以獎勵。各級人民政府和財政部門要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的工作。開展工傷、失業、女工生育保險所需管理費,按原規定比例由財政部門在專戶中提取并撥針。
第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財政部門批復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計劃,按季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用款申請,經財政部門審核,凡是用于支付職工保險待遇的,財政部門應及時在每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待遇前5日內,將支付待遇所需的基金撥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為了不影響基金正常業務的運轉,可根據實際需要量先從財政專戶一次性撥付1至2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周轉性資金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每季將銀行計付給“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的利息轉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
第十一條 財政部門除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款計劃核撥資金外,不得自行安排和使用各項社會保險基金。
第十二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財政部門撥款后應按照規定用途使用。條件具備的地區,可以實行社會化服務。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基金結余額按規定預留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按國家下達的任務購買國債。購買國債時,由財政部門根據認購任務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商定,直接從財政專戶中撥付資金到國庫購買,并書面通知社會保險部門實際主購種類、期限和金額(作記帳依據)。同時,復印國債憑證一份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記帳附件。國債到期收回的本息直接進財政專戶,由財政部門書面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國債兌付的本金和利息(作記帳依據),并將國債兌付本息憑單復印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記帳附件。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用社會保險基金在境內外進行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第十四條 財政專戶社會保險基金存款計劃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報財政部門辦理。
第十五條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對歷年結存的社會保險基金進行清理,并按清理后的現金、存款(包括活期、定期)和債券的實際數及時轉入財同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為加強基金的管理和便于帳務處理,對未回收的營運基金(包括各種貸款及股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同級財政部門清理后,列表造冊,積極追收,歸還基金。財政部門要配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營運基金的追收工作,以便 及時將營運基金回收,保險基金的完整與安全,并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
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于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后,按照財政部門規定及時編報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
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應在對全年基金收入和支出進行清理核對的基礎上進行,各項數字必須以經過核實的基層單位會計數字為準,不得估列代編,更不得調整收支數字,轉移資金。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報決算草案,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經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復核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復。
第十七條 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的票據管理和監督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收繳的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必須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專標據(另行制定)。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后,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分工,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編制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和發放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結余額存期和購買國債的安排;負責個人帳戶記錄、管理等。
社會保險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報的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計劃和決算草案,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情況監督檢查。
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轉業訓練費和生產自救費的管理、使用。
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專業訓練費和生產自救費的管理、使用。
財政部門負責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制定、貫徹落實及監督檢查;負責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核算工作;負責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的各項保險基金用款計劃和結余額的安排等;負責審核、匯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制的各項保險基金收支計劃和決算;負責撥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經費。
銀行負責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委托收款憑證及時將單位和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劃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并按規定及時劃入財政專戶,負責及時辦理經財政部門審核同意撥付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支出款項,并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的監督。
審計部門貪污對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支出戶和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收支結余情況進行審計,行使審計監督的職責。
第十九條 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下級社會保險綱辦機構基金管理情況(包括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資金)的審計和監督。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對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支出等進行檢查,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財政部門要定期核對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收支及結余情況。
第二十一條 財政專戶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接受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審計部門的審計和監督;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管理中,不得、營私舞弊,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社會保險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體發放發等四部委關于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意見的通知》(〔1996〕16號)規定,醫療保險基金實行預算內管理,執行財政部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
資金收支管理辦法篇8
近兩年來,**區緊緊圍繞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等財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斷加強財政財務管理,規范收支行為,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推進部門預算改革,形成了一個部門一本預算,一本預算管一年的格局
從20xx年開始,在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教育局、區城建四局進行部門綜合預算改革的試點。通過總結和完善試點單位綜合預算管理,制定了《**區部門綜合財政預算管理辦法》,將單位預算內外資金統一納入預算管理。另外,通過對部門預算收支狀況調研分析,按其工作職能、特色工作和資源占有狀況,制定出不同類別的部門預算定額標準,人員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額、項目支出視財力,統籌安排、分類管理、綜合平衡。對不同性質的部門采取不同類別的預算編制方法,執收執罰部門按“收支兩條線”管理要求編制綜合預算;城建部門按預算內外資金統一包干,預算外部分以收定支編制綜合預算;街道辦事處按街道財政體制管理辦法編制綜合預算;其他行政事業單位按預算內外統一標準編制綜合預算。到20xx年全區所有的51家一級預算單位、184家二級預算單位全部實行綜合財政預算,形成一個部門一本預算,一本預算管一年。部門預算推行以后,不僅使全區一、二級預算單位的內部財務管理得到加強,也使財政分配的科學性、公平性和公開性得到較好體現。
二、推進國庫集中收付改革,實現了財政資金“中轉”變“直達”
20xx年底,全區所有一二級單位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所有預算資金支付全部實行網上運行。在此基礎上,不斷加大網上直接支付力度,將納入財政工資統發范圍的人員工資、津補貼實行“二卡合一”,對人員經費及政府采購資金全部實行網上直接支付,實現財政資金使用中“中轉”變“直達”格局,有效控制了預算單位擠占、挪用和截留財政資金行為。與此同時,還制定了《**區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和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加強預算單位銀行賬戶清理工作。至20xx年8月,統一撤銷全部預算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98個,集中資金13,500萬元,實行財政資金統一管理,分戶核算,增強了財政宏觀調控能力,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推進收支兩條線管理,切斷了部門執罰收入與自身利益的“鏈接”
20xx年,區財政部門首先對政法系統、城管執法大隊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徹底收支脫鉤。由過去的預算內定額包干、預算外補充經費不足,改變為現在的以“收支兩條線”管理為核心的部門綜合預算管理。對收取的非稅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列為財政收入;取消比例返還,不再實行收支掛鉤,未納入預算的資金,部門一律不準使用;部門履行其職能所需的經費支出全部通過編制部門預算由財政予以解決(人員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額,項目支出按財力)。這一做法既保障了執法部門的正常工作經費,又切斷了部門執罰收入與自身利益掛鉤的“鏈接”。在政法系統、城管執法大隊實行徹底的收支脫鉤的基礎上,20xx年,全區所有執收執罰部門全部實行了徹底的收支脫鉤,從源頭上避免了因收支“鏈接”而產生的腐敗問題。
四、推進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改革,實行了“采”“管”分離,大大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為進一步規范全區政府采購行為,增強政府采購活動的公開化、程序化、制度化,區政府出臺了《**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區政府每年印發**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使全區各單位政府采購意識得到不斷增強,區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不斷提高。按照《政府采購法》,于20xx年率先在全市城區中實行采管分離,區采購辦和區采購中心各司其責,區采購辦履行監督和管理職能,區采購中心負責實際采購活動和定點采購服務的管理工作,完善了政府采購管理體制。20xx年,財政部門把全區教育系統中小學的工程采購作為管理重點和突破口,深入推進全區政府采購工作。截止20xx年年底,全區工程采購規模突破千萬元,占全部采購規模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長295%,采購規模達到區歷史最好水平。與此同時,為配套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對全區公務用車的定點管理辦法作了重大調整,制發了《**區公務用車定點加油管理辦法》、《公務用車定點維修管理暫行辦法》和《公務用車定點保險管理辦法》,規定凡屬于財政性資金即不論是預算內資金還是預算外資金負擔的公務用車必須全部納入定點管理范圍,全部定點供應通過招標來確定。實現了新的公務用車管理方式、資金結算方式和車輛費用節約激勵方式,充分調動了各單位公務用車管理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五、推進街道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大了街道公共事業投入,促進了區域經濟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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