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安全隱患及整改意見篇1
一、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級政府安全監管責任,督促煤礦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建立健全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認真解決煤礦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開展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變事后查處為事前預防,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促進我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一)為加強領導,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市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排組織全市專項行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煤炭工業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周群兼任,具體負責本次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
(二)各相關區(縣)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的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專項行動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圍
全市各類煤炭生產礦井、新建礦井、改擴建礦井和20**年淘汰、關閉礦井。
四、實施步驟
此次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分5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24日-5月25日)。
1.緊急動員。各相關區(縣)政府及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立即安排部署,緊急動員,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廣泛宣傳此次專項行動的范圍、內容、目標和要求,確保專項行動及時有效開展。
2.強化學習。要立即組織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轄區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明電〔20**〕16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7部委局《關于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調〔20**〕95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20**〕134號)、《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20**〕133號)、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新政辦發明電〔20**〕122號)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明確主體責任,熟練掌握編制隱患整改方案和排查治理隱患的方式方法。
3.周密部署。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方案和自治區有關要求,結合轄區實際,研究制定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業認真落實,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實質性效果。隱患排查要分級分類管理和監控,逐類進行。一般隱患按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安全培訓等分類;重大隱患按《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分類。
(二)煤礦企業自查階段(5月26日—5月31日)。
煤礦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認真對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的指導意見》(安委辦明電〔20**〕9號),對礦井各個環節進行隱患排查。對于存在重大隱患和行為的,煤礦企業要立即停止生產。針對自查的安全生產隱患,分類、分級并登記建檔,立即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時向區(縣)煤礦行業管理部門提交書面報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接到報告要對隱患整改方案進行審查、提出書面意見并監督落實。環鵬公司礦業分公司將自查情況和整改方案上報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審查、備案。
(三)整改治理階段(6月1日—6月20日)。
對于一般隱患,煤礦主要負責人要指導整改負責人立即整改,做到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對于需限期整改的一般隱患,煤礦要指定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煤礦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備案。
對于存在的重大隱患及行為,煤礦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時報所屬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審批,煤礦主要負責人要按照批準的整改方案,積極落實整改項目、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責任人,對照整改標準,采取嚴密的監控措施,完善應急預案,配備應急物資和裝備認真進行整改。整改結果要向所屬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報告。
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對轄區礦井存在的重大隱患登記建檔,并指定專人負責跟蹤監控,督促煤礦企業加大隱患排查力度。
(四)監督檢查階段(6月21日—7月21日)。
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組織力量,明確責任,突出重點,逐礦檢查。現場檢查中發現存在《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第十條所列的8條情形之一的,嚴格按照該辦法第十三條執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被責令停產整頓礦井和20**年已被淘汰、關閉礦井的監督檢查,嚴防非法組織生產、建設。
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必須按照要求再進行認真整改。整改完成后,煤礦主要負責人要對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組織自檢;自檢合格后,向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提交書面復產申請,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及規定程序組織力量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礦井,提請當地政府堅決予以關閉。
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全面掌握轄區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對此次專項行動中各類礦井的隱患及整改情況、經濟處罰情況、停產整頓情況、關閉情況以及安全費用和維簡費提取與使用情況等,進行認真檢查和總結。
(五)檢查驗收階段(7月22日—7月28日)。
市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將組成檢查驗收組,通過聽取匯報、現場隨機抽查等方法,對各相關區(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不力、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區(縣),將責令重新組織,限期達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環節,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的具體體現。各相關區(縣)政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宣傳動員,制定方案,落實責任,明確分工,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切實把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二)嚴格排查,落實責任。
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在此次專項行動中,煤礦主要負責人(包括實際控制人),要對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負責。要按照轄區具體行動部署,立即組織技術力量,認真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加強隱患排查與治理。煤礦企業要認真執行安全費用和維簡費的提取使用制度,依法加大投入,在隱患自查的基礎上,落實隱患治理整改項目、資金、責任和進度,切實查處本企業安全生產中的各類隱患和違法行為。
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要認真履行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加大督察指導力度,嚴格、規范、有序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中嚴把檢查、整改和驗收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對排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下達整改指令書,提出整改要求,對一時無法消除的重大隱患要登記建檔,實行掛牌督辦,并落實督辦人。對重大隱患治理前或治理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
各相關區(縣)政府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加大對煤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在專項行動中要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加強聯合執法,針對本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制定詳細的執法監管計劃。在執法檢查工作中,要吸收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參加,深入生產一線,認真查找事故隱患。對隱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嚴格審查,對整改結果要嚴格督察,對復產驗收工作要嚴格標準。對資金投入不足、排查不徹底、整改不到位和經驗收不合格的礦井,要依法從重處罰,直至依法關閉。
(四)突出重點,全面推進。
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各類煤礦要對生產技術管理、設備管理、現場管理和勞動組織管理等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全面、細致地查找、整改、治理,確保隱患整改率達到100%,切實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同時,要突出重點,嚴大隱患。
一是重點排查治理瓦斯隱患。必須保證瓦斯監控系統的可靠性、穩定性;通風、機電設施、設備必須符合設計、管理標準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加強對盲巷、密閉的管理和采、掘工作面通風管理;正確處理礦井采掘接替關系,嚴禁超通風能力組織生產;在瓦斯超限、停風停電等異常情況下,要按規定撤人、排放瓦斯,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放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二是重點排查頂板隱患。采用放頂煤開采時,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0號令的規定。采煤工作面頂板不能保證隨采隨冒的,必須采取人工強制放頂措施。對轄區內存在采空區大面積懸頂威脅的礦井,區(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逐礦進行檢查,提出治理方案,并督促煤礦企業認真落實治理方案,切實消除頂板隱患。
三是排查水害隱患。煤礦企業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老空水、地表水和巖溶水等隱患的排查,建立水害防治長效機制。要落實井上下防排水設施、設備和專職水害防治人員,制定并執行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掌握礦井周邊水害情況,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情況。
四是加強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要嚴格控制入井人數,控制采、掘工作面個數,簡化生產系統,減少用人環節,防止超強度、超能力、超定員突擊組織生產。
(五)立足當前,著眼長遠。
各相關區(縣)要以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為契機,通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本區(縣)煤礦企業重大隱患檔案,并納入監控、監管范圍。既要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突出隱患,又要落實治本之策,加強制度建設和安全標準化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六)廣泛宣傳,輿論監督。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對排查治理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曝光。各相關區(縣)、各有關部門對舉報的事故隱患要認真進行核查,督促落實整改,并對隱患舉報人進行獎勵。要大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先進典型與經驗,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排水安全隱患及整改意見篇2
為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的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國發[]40號和安辦[]8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就完善全鎮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仍是年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及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改的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治理范圍及內容
排查治理范圍:全鎮所有的生產經營單位、場所和設施等。
排查治理內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等。
三、認真履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職責
為了切實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領導,鎮安委會成立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由分管副鎮長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安監助理、鎮安監所的全體同志,以及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隊、供電所、工商分局、建設服務中心、社事服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鎮公路管理站、水利站、分管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立在鎮安委辦,由安監所所長兼任主任,鎮各有關部門和村居相應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并報鎮安委辦備案),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人。
鎮、部門和村居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組的工作職責是:負責對管轄(職責)范圍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監督和協調,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及時排查管轄(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及時研究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研究落實解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措施,負責組織管轄(職責)范圍內重大隱患的掛牌督辦、專家評估、社會公示、監督檢查、審查摘牌、舉報查處、統計上報工作。
四、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分工
1、鎮安委辦、鎮安監所:負責督查各村居、部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等高危行業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鎮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隊:負責全鎮道路交通、鐵路、公共娛樂場所、網吧、寺廟、人員密集場所及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鎮公路管理站:負責村居、社區公路、鐵路等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4、鎮社事服務中心:負責文化、娛樂、寺廟、網吧、圖書、劇院等場所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鎮供電所:負責全鎮供、用電設備、設施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6、鎮中心校:負責全鎮各類學校、幼兒園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7、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全鎮建筑企業、建筑工程建設、建筑制品企業、裝飾裝潢企業、新建、改建工程項目和燃氣、飲水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8、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全鎮的農用機具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全鎮漁業、農業資源開發、農藥銷售、儲存、使用、運輸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9、鎮水利站:負責全鎮水利工程建設和防洪設施等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0、鎮衛生所:負責全鎮食品、醫療衛生單位、中心醫院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1、市工商局:負責全鎮商(超市、市)場和無證照生產經營單位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2.鎮環保站:負責全鎮環境保護方面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3.鎮郵政支局:負責本系統及所屬郵路、線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4.鎮廣電站:負責對廣播電視系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5.鎮房管所:負責職責范圍內房屋修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6.工行、建行、農行、信用社、郵儲行:負責本銀行系統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7.鎮電信支局:負責本系統及所屬線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8、鎮財政所: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經費、隱患治理所需裝備費、專家評估經費、重大隱患警示標牌制作費、舉報有功人員獎勵費、宣傳教育、技能培訓費用等的籌措和安排。
19、各村居、社區:負責各自管轄范圍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等高危行業企業和易受臺風、暴雨、洪水、暴雪、雷電等自然災害影響的單位和場所,以及近年來發生一般以上事故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0、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誰生產經營,誰負責排查,誰負責治理”的原則。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嚴格履行治理責任。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要全面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隱患整改資金使用專項制度和檔案,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確保整改措施、責任、人員和時限“五落實”,整改結束及時向所在村居、社區和鎮安監所申請驗收,確保按期消除。
五、規范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實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宣傳教育制度。各村居、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內容,以“安全生產月”、“安康杯”、職工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等活動為載體,廣泛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宣傳和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全社會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責任意識,提高廣大從業人員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的技能,鎮安委辦(安監所)要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適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通報安全生產形勢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及時報道、推廣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先進和典型經驗,加大對重特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營造社會廣泛關注、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二是實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鎮安監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設立專門的安全生產隱患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建立完善舉報信息收集、核實、受理和查處的程序和規章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專人負責安全生產隱患舉報的受理,對舉報有功人員要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另定)。依法保護舉報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嚴肅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員的單位和個人。
三是實行事故隱患排查情況分級量化報告制度。各村居、社區和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在每月9日組織排查隱患,每月20日前向鎮安監所報送《隱患排查統計報表》,發現重大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評估分級,逐級上報;列入重大隱患掛牌整改的實施單位及所轄部門、所在村居,必須在每月20日前一并向鎮安委辦書面報告整改情況。并報告上月和當月管轄范圍內事故隱患整改、排查情況。
四是實行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公示和摘牌制度。對已確認的重大隱患實行分級掛牌督辦。三級以上重大事故隱患分別由市、市和省人民政府掛牌督辦。經確認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向社會進行公示,并在被公示單位和場所懸掛隱患內容及危害的警示標志牌;公示內容包括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治理結束后,責任單位對治理情況組織進行評估,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提出書面摘牌申請。鎮及相關部門收到責任單位的摘牌申請后,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或審查。重大事故隱患必須在本年度整改到位,原則上一般不超過半年。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力或拒不執行整改的,提請依法處理。
五是實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建檔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建檔按監管職能歸屬范圍管理,“一患一檔”、分級負責,一般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建檔和管理,三級以上重大事故隱患由掛牌督改事故隱患單位所屬部門或法定部門負責建檔和管理(一檔二份),并報鎮安委辦(安監所)。重大事故隱患臺賬包括:1、隱患單位營業執照。2、企業概況表。3、隱患位置圖。4、責令改正指令書。5、重大事故隱患登記表。專家評估意見、隱患整改方案。6、現場檢查記錄。7、隱患整改前后照片。8、整改復查意見書整改方案、應急防范措施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驗收登記表、專家評審或法定部門驗收意見等。
六是實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督查制度。各村居、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年組織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回頭看”,重點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情況和重大隱患消除情況。
六、工作要求
排水安全隱患及整改意見篇3
通過開展深化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提升礦山安全監管工作水平,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杜絕礦山事故的發生。具體目標有:
(一)實現礦山安全無事故。
(二)露天礦山開采工藝水平得到明顯提高。開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礦山全部實施臺階式開采,其它的露天礦山也必須實施臺階式開采或分層開采,并按照開采設計要求控制臺階高度;應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礦山(條塊石除外)的比例達到100%;礦山破碎系統安全防護裝置進一步完善;配備、使用液壓破碎機,杜絕二次爆破現象。
(三)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繼續提高。所有的礦山企業全部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礦山企業基本技術資料比較完善,安全臺帳記錄及時、內容詳細、規范清楚。
二、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標本兼治、治本為主”的原則,開展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點
加強對重點隱患的排查與整治。今年重點排查與整治的隱患是:1、露天礦山高陡邊坡和“一面坡”開采;2、不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違章開采;3、礦山破碎系統安全防護裝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礦山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等要求,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安監部門負責督查指導,并對企業存在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一)礦山企業須完成的主要工作
1、礦山企業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外,每季度須對照事故隱患排查表(見附件1)和有關安全規程、標準的要求,開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須在3月底前完成。
2、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立即落實整改。
3、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生產技術。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書面報送一次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5、按照《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落實責任制,加強現場管理、技術管理、勞動組織和安全培訓。
6、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管理臺帳。
(二)安監部門須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級安監部門按照工作分工和屬地監管的原則,對監管的企業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導礦山企業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應用先進適用安全生產技術以及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
2、督促企業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或采取相關安全措施。
3、對礦山是否具有《開采設計》或《開采方案》,以及有沒有通過審查批復進行檢查。
4、對礦山采礦方法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對礦山改擴建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沒有按照規定履行相關手續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
6、市安監局每季度開展一次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一是明確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中企業的主體責任。企業必須自覺履行隱患排查和治理的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必須及時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在隱患整改前,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實施停產整改。二是明確整治工作中各級安監部門的監管責任,各級安監部門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并結合上下級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實。各地要按照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年”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方案的要求,認真抓好各階段工作的落實。制訂礦山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專項整治實施細則,明確工作要求與實施計劃。對重點隱患的整治,要將整治目標、整治時間、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三)積極爭取相關部門配合,加大隱患排查治理與整治工作力度。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要積極爭取公安、國土、工商、監察等部門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四)強化隱患排查與整治過程中的執法工作,提高整治成效。各地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要及時進行查處;對整改到期后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或無力整改的礦山,要及時依法予以關閉;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無證非法開采、越界開采、違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違法行為,要及時通報有關部門查處。
排水安全隱患及整改意見篇4
第一條為了排查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整頓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安監總煤礦字〔200*〕134號《煤礦隱患排查和整改實施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200*〕133號《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和《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的隱患排查和治理以礦井為單位進行,各礦礦長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直接責任。
各礦井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發現存在重大隱患,要立即停止生產,并向煤礦主要負責人報告。
第三條礦井有重大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本實施辦法所稱重大隱患是指《特別規定》第八條第二款所列15種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詳見安監總煤礦字〔200*〕133號文件《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以及*礦務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資料匯編中所列的重大隱患。*礦務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資料匯編中所列的主要隱患,按一般隱患的要求進行排查、整改。
第四條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集團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監察部,以及集團公司駐礦(處)安全監察處,對所屬礦井的重大隱患負有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定期監察的職責。
第二章隱患排查
第五條各礦井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的責任制,組織職工發現和排除隱患。
1、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和各礦礦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全面責任。應當每月組織一次由相關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對查出的隱患要登記建檔。要定期聽取有關人員及部門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匯報,督促和檢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和資金的落實,組織健全機構、配備人員、組織制定崗位責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辦公會及工作會議,及時作出決策和下達指令。
2、集團公司和礦總工程師,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負責配備技術力量,確定崗位責任、開展科研攻關、推廣應用新技術,組織安技措資金計劃,參加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
3、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各礦的礦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礦分管副礦長協助礦長開展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對此項工作的開展負有同等責任。負責組織實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整改隱患的各項措施,參加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
4、集團公司和礦分管的副總工程師,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審批和落實整改隱患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
5、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部長和駐礦安全監察處副處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監察責任;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分管副部長、總工程師,對各自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有安全監察直接責任。負責監督檢查本企業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和業務保安責任制的履行情況,參加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跟蹤落實隱患的現場整改情況,對各自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實行閉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臺賬。
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總工程師、駐礦安全監察處技術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技術監察責任。專兼職安監人員要按三大規程及有關文件規定,認真排查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跟蹤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認真檢查整改隱患的各項措施執行情況,嚴格把關。
6、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和礦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實施整改的主要機構,對隱患排查、整改負生產技術管理責任。具體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定具體整改方案、指導整改方案的實施以及現場整改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7、基層區隊的區隊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責任。每天組織一次對本區隊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及時整改,對排查出來的安全生產隱患要登記建檔,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況。
8、基層區隊的技術負責人,對本區隊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技術管理直接責任。負責編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9、基層區隊的班組
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負直接責任。作業前,必須認真排查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提出在工作過程中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產過程中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對依靠本班組力量無法進行整改,或一時不能徹底整改的安全生產隱患,必須及時向區隊以及礦調度室匯報。
10、基層區隊的現場作業人員,對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必須每班排查本崗位安全隱患,對排查出來的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須及時向班組長和區隊帶班干部進行匯報,同時,在現場作業過程中,必須無條件接受各級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交辦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任務,并按要求完成隱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隱患的分級管理和監控
第六條對煤礦的安全生產隱患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監控。
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在每月5日前,各礦井分管部門要在每月25日前,按照以往對十害專管的要求,從采煤、掘進、機電、運輸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質、沖擊地壓、其它等十大方面,對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徹底排查,對所排查出來的各類隱患按照下述方法進行分類和定級,并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門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為a類,需要集團公司幫助解決的安全隱患為b類,屬于礦安排解決的安全隱患為c類,屬于區隊自身解決的安全隱患為d類;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隱患的性質不同,分為:特別嚴重、嚴重、中等、一般、較輕5個等級。在填報安全生產隱患匯總表時,要按照隱患的類別、危害的程度和隱患的專業類別,依照a類、b類、c類、d類的先后順序依次進行填報;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分別填入各自的匯總表,以明確區分。煤礦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匯總表,要及時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并及時下發到基層相關單位。對不屬于上述兩類煤礦安全隱患的其他安全生產關鍵問題,仍按現行的相關規定,經梳理后專門填寫安全生產關鍵預報表,分別報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和生產技術部;屬于基本建設工程的,要同時報送規劃部。
集團公司安監部負責跟蹤督查b類隱患,并協調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門解決a類隱患。
一般隱患由礦長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限期整改的隱患,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礦長審核簽字備案。
重大隱患由各礦礦長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下井人數、整改作業范圍,并組織實施。整改項目結束后,由礦長按照重大隱患的整改驗收標準組織自檢。
礦井重大隱患自檢合格后,要及時向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以及當地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部門進行報告。申請報告應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內容、項目和自檢結果,并有煤礦主要負責人簽署的驗收意見。
第七條集團公司和各礦井必須建立正常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活動制度。集團公司和各礦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別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分析會,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可將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會合并進行。各礦井的采煤、掘進、機電、運輸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質、沖擊地壓及其它相關方面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每周要與安監部門一起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分析會;區隊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每次會議都要有原始記錄。
第八條集團公司和各礦兩級安全監察部門要建立隱患整改檔案,對各類隱患實行“誰排查、誰簽字,誰整改、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的閉合管理。
每月底,集團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監察部門,以及駐礦安全監察處,要將本單位當月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給集團公司以及本單位的相關領導和部門。對重大安全隱患沒有按期進行整改的,先停產整頓,再按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第四章隱患的建檔和上報
第九條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駐礦安全監察處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或安全監察意見書,并跟蹤落實隱患整改的情況;對未按期完成隱患處理或因安全隱患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責任追究等相關文件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安全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所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的跟蹤落實,及時進行統計匯總,實行檔案化閉合管理。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檔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安全隱患的名稱和種類(類別)、危害程度、產生的原因和現狀、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單位和整改責任人、組織和參加整改驗收的人員、整改結果等內容。
第十一條各生產礦井、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應當于每月25日前將本月安全隱患的落實整改情況,以及所排查出來的下個月的安全隱患,向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和生產技術部提交書面報告。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要將上季度重大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來的重大安全隱患,向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以及當地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交書面報告。上述報告均要經礦長簽字。報告的主要內容要包括:產生重大隱患的原因、現狀、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結果等內容。重要情況應當隨時報告。
第十二條工程公司和地面生產廠處,參照本實施辦法執行。
排水安全隱患及整改意見篇5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圍繞降事故、保平安的目標,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強化措施,促進全鄉安全生產形勢穩步好轉,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及各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鄉各辦公室的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排查治理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根據鄉的行業范圍和特點,“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排查治理范圍主要包括:
1.礦山、冶金(機械)、化工產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工礦企業及其生產各類設備設施;
2.道路交通以及城市基礎設施;
3.漁業、農機、林業、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
4.商(市)場、公共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飯店、網吧、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
5.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
6.“三合一”企業以及其他有關行業和領域;
7、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
(二)排查治理內容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重點環節、部位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8.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0.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
1、排查治理與專項整治相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各地、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和相關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起來,突出工作重點,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排查治理與監察執法相結合。以全面排查治理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以加大監察執法力度保證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3、排查治理與基礎建設相結合。要大力探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補充,相互促進,推進隱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經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與加強應急管理相結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過程中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四、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鄉各辦各線負責所分管的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
1、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鄉政府統一部署,鄉各辦公室負責各自管轄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組織和指導工作,并開展經常性的執法檢查,受理和查處群眾舉報。
2、各生產經營單位和行政村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制訂工作計劃,明確分管領導,成立專門班子,根據本單位的安全規范和標準做好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建立檔案,及時進行整改治理,并將整改治理情況按時上報鄉政府主管部門。
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1、冶金(機械)、針織企業、“三合一”場所、鍋爐、壓力容器企業中的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冷凍企業、化工企業、電器企業、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鄉工辦負責組織實施。
2、礦山、民爆器材生產等企業、敬老院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由鄉政法民政辦負責組織實施。
3、建設工程、房屋基礎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基礎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鄉城建辦負責組織實施。
4、學校、幼兒園、衛生院、酒店、食品攤位、商(市)場食品安全、公共娛樂場所、網吧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社會事務辦負責組織實施。
5、道路交通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交警中隊負責組織實施。
6、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電等引發泥石流、山體滑坡、漁業生產、森林防火、水利設施、農機管理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鄉農辦負責組織實施。
7、文保單位、旅游景區、教堂、廟宇的安全排查工作由鄉宣傳教育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8、電力設備、農業用電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鄉供電所負責組織實施。
五、實施步驟和措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制訂鄉隱患排查治理的具體實施意見。根據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并公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時間、范圍、標準,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整改隱患的自覺性。
(二)排查梳理階段。鄉各辦各線要對照事故隱患認定標準,組織自己所分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及行業進行全面排查。同時,要指導和督促本辦所分管單位加強隱患自查和整改,做到邊查邊改,不留死角;對暫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責任、資金、措施和監控手段;要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對排查情況及時進行分類梳理、建檔、督查,并每月5日前以表格的形式向鄉隱患排查辦公室上報。鄉隱患排查辦做好登記匯總工作,每季度公布全鄉各辦排查治理進展情況。
(三)認定掛牌階段(5月份)。各辦要做好事故隱患的認定工作,逐級報送重大隱患排查認定情況,并加大隱患整改的督辦力度。鄉各辦要認真梳理重大隱患,并公布分級掛牌督辦的隱患治理單位,落實督辦單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鄉隱患排查辦要在4月30日前報縣安委會辦公室。
(四)整改落實階段。鄉各辦要加大事故隱患整改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隱患的單位要落實責任,限期整改。未消除重大隱患的單位不得開展生產和經營活動。鄉各有關辦公室要結合行業、領域特點,加強指導、服務、監督和督查。同時,要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隱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隱患的單位予以嚴厲查處。
(五)督查驗收階段。鄉各辦要組成本辦督查組,對各自領域和行業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和整改結果進行督促檢查,并于11月10日前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查驗收情況報鄉隱患排查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鄉政府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工辦,負責本次活動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工作。各辦要結合本辦分管行業實際,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狠抓工作落實。凡涉及其他辦公室的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進一步完善齊抓共管的局面。
(二)突出重點,強化督導。各辦各線要對本轄區、本行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并結合工作實際,突出重點,克難攻堅,做到重點時期抓“早”,重點領域抓“緊”,重點隱患抓“整”,解決突出問題,強化監督檢查,切實消除事故隱患,增強事故防控能力。
(三)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各辦各線要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為契機,要督促基層單位加大安全投入,落實重大隱患整改資金,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推動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突出隱患,建立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嚴控新隱患的發生。
(四)嚴格執法,創新機制。各辦在排查治理中要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創新監管機制,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強化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嚴重事故隱患的查處。要充分發揮職工群眾的安全生產積極性,鼓勵廣大群眾對事故隱患進行舉報,認真受理并查處舉報案件。
排水安全隱患及整改意見篇6
一、20*年事故情況
20*年,全縣共發生各類事故169起,同比下降7.7%;死亡61人,同比下降1.6%;傷133人,同比下降23.1%;直接經濟損失269.6萬元,同比下降6.5%。死亡人數占控制指標的96.8%。其中:
工礦企業事故14起,同比下降6.8%;死亡10人,同比持平;重傷4人,同比下降20%;直接經濟損失235萬元,同比下降5.6%。死亡人數占控制指標的100%。
道路交通事故135起,同比下降8.1%;死亡49人,同比下降5.8%;受傷129人,同比下降22.8%;直接經濟損失18.4萬元,同比下降1.3%。死亡人數占控制指標的100%。
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經濟損失0.1萬元。死亡人數占控制指標的50%。
火災事故19起,同比下降5%;死亡1人;直接經濟損失16.2萬元,同比下降0.3%。死亡人數占控制指標的100%。
到去年為止,我縣已經連續四年實現了安全生產各類事故起數、事故死亡人數、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數三項指標“零增長”的目標,并連年有所下降。但縱觀整個20*年,我縣各類事故發生呈現出上半年平穩、第三季度以來事故多發的局面,道路交通、工礦企業、建筑施工、消防四個領域事故控制指標都出現過較大波動,但通過上下努力在年底前有效遏制了事故抬頭頻發的趨勢,勝利實現全年三項指標“零增長”并有所下降的目標。
二、20*年安全生產主要工作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實施目標管理,推動兩個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的情況匯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多次召集有關部門專題研究突出問題,及時部署安全生產工作。針對山西臨汾“9•8”特別重大尾礦庫潰壩事故、四川巴中“9•13”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和深圳龍崗“9•20”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及北京奧運會結束后安全生產驟然嚴峻的形勢,縣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專題調研的基礎上,專門出臺了《*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我縣安全生產工作在今后一段時間的目標、任務和措施。
認真落實“一崗雙職”制度。在春節春運和抗雪災、“兩會”以及“五一”、“國慶”、臺汛期等重要時段,縣四套班子領導親自帶隊,鎮、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組成多個督查組,深入生產經營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對工礦企業、消防、建筑施工、旅游、道路交通等領域安全生產進行督查,各鎮區和有關職能部門也根據各自職能,有重點地開展了安全生產大檢查,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隱患,確保了節日、重點時段安全生產形勢的平穩。
加強目標責任管理。縣政府于1月8日召開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暨縣安委會成員擴大會議,在回顧總結去年工作的同時,對今年重點工作做了部署,與各鎮區、部門和單位簽訂了*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各鎮區、各部門也及時召開會議,把安全生產責任層層落實到各企事業單位。春節之后,又將嘉興市安全生產考核控制指標分解到鎮區、部門,修訂考核辦法,完善考核內容,細化和量化安全生產年度工作目標。定期開展檢查考核工作,促進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的落實。
推行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員公告制度,采取網上、文件、廣播等多種方式,對規模以上企業和村級企業進行公告并備案,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并進一步摸清了企業底數。
(二)全面部署“隱患治理年”工作,著力推進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
根據國務院、省和市政府的部署,縣政府對抓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視,政府主要領導親自過問,成立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等領導小組,先后三次召開會議專題部署此項工作。同時下發了《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意見》,全縣10個鎮(區)及18個牽頭部門分別制訂了具體實施方案和指導意見、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并結合本地、本系統、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特點,迅速通過召開會議、下發文件等方式作出了具體部署安排。全縣上下嚴格實行政府、部門一把手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制,分類組織、分級負責,向廣大企業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縣領導親自掛帥檢查,全面對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運輸企業;漁業、農機、水利、旅游等單位;醫院、學校、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關行業和領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時緊密圍繞全國“兩會”、北京奧運會、臺汛期等重要時段深化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內容。20*年,全縣共有4399家企業和單位進行了自查自糾;共排查出隱患6784項,已整改6688項,整改率98.6%,投入整改資金381.2萬元;重大隱患52項,已完成整改50項,整改率96.2%,其余重大隱患正在整改實施之中。其中縣政府確定的14個掛牌整改重大安全隱患中,12個已完成整改(包括一處市級掛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單位),其余2個均已進入隱患整改施工階段,預計將今年一季度完成整改銷號。一家市級火災隱患單位、兩家縣級火災火災隱患整改單位已基本完成整改。一處市級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已安排整改資金45.6萬元,確保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全縣9.8公里臨水臨崖高落差等危險路段完成安全設施設置安裝。
認真部署落實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根據上級要求,我縣于5月26日至6月4日,由縣政府分管領導帶隊、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組成三個督查組開展了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工作,對全縣所有鎮(區)、相關部門行了綜合督查。各有關牽頭部門也相應進行了認真的專項督查。通過督查,發現了問題、提出了進一步改進的意見,并及時下發了督查情況通報。6月25日,由嘉興市政府趙樹梅副市長帶隊的市綜合督查組,對我縣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情況進行了督查,通過查閱資料,實地抽查部分鎮(區)、部門和企業,市督查組充分肯定了我縣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同時也對隱患排查治理活動下階段工作和我縣在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要求。隨后我們及時按要求進行了整改。
立足除大險、防大患。制訂出臺了《*縣安全生產現場檢查規定》、《*縣重特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制度,發動基層廣泛排查、舉報和治理隱患。奧運前夕和舉辦期間,制訂出臺了奧運安保反恐工作方案和責任分工,進一步明確各鎮、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并要求相應制訂以排查隱患和治理為重點的奧運安保反恐工作方案,特別是公安、安監、經貿等部門在涉爆、涉毒企業中進行了多次地毯式的隱患排摸和整治,消除了一些危險因素。如我縣某鎮通過排摸,發現該鎮自來水站違規長期存放兩瓶液氯且已有輕度泄漏,如不處置遲早將釀成特大事故,經過安監、公安部門的臨場處置和緊急協調,轉送了上海某有能力處置的化工廠,徹底消除了隱患。為深刻吸取山西臨汾“9.8”尾礦庫潰壩等特別重大事故等教訓,深化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9月中旬在全縣重點行業領域部署開展了新一輪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各鎮、各部門共排摸上報各類重大安全隱患22處(個)并盡快落實了整防措施。同時對我縣境內*、*、*硤線航道上的危橋情況進行了調研,縣委書記張仁貴同志專門對危橋調查報告作出了批示,縣長沈曉紅等有關領導也提出了要求,責成有關部門抓緊工作,及時徹底予以消除。
開展群眾患排查治理工作。發揮安全生產合作組作用,開展企業之間的互查,形成了檢查、反饋、跟蹤復查完整的鏈條。組建縣化工安全生產專家組,充分發揮專家在隱患排查治理中技術支撐、智力支持作用。會同縣工會系統在全縣企業中廣泛開展“我為安全生產找隱患”和“優秀安全班組”評創活動,動員班組職工查找崗位安全隱患,深化《安全生產提示卡》工作,使班組職工查找身邊事故隱患成為自覺行動,促進班組達到“零事故”、員工“零違章”標準,這一經驗已得到省安監局的肯定。
(三)全力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時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各鎮區、部門采取全面監管和專項整治、日常檢查和突擊性檢查、服務教育和強化監察執法等方式,保持重點行業領域的高壓整治態勢,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道路交通:繼續圍繞開展創建鞏固平安暢通縣(鎮)活動,部署開展了多次“藍盾-南湖攻堅”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重點開展了城鄉道路、客運車輛、校車、酒后駕車、危險化學品運輸、機動車非法改裝、奧運道路安全攻堅等各類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活動。排查各類道路交通隱患30余處,采取增設鋼質防撞護欄、交通標志等措施加以整治,對4處馬路市場提出整改治理意見并投入大量警力進行了現場治理。
工礦領域:繼續開展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船舶修造、家具制造、有限空間作業、防范硫化氫中毒、高處墜落、印染企業等方面的專項整治工作,發現和整改事故隱患1987條,從嚴執法。其中根據產業發展的新特點,首次開展了家具制造和印染兩個產業安全生產集中專項整治,家具加工行業整治中,共出動人員100余人次、排查整改隱患312條、下發限期整改指令書23份,立案查處4起,及時出臺了家具行業安全生產指導意見。礦山監管上全面推廣應用中深孔爆破技術和分臺階開采;造紙企業全面配備了有毒氣體濃度探測儀,并實行下漿池作業報批審批制度等。
消防安全:重點開展了人員聚集及“多合一”場所、出租房、化工高危企業隱患的排查整治、電氣消防和奧運消防安保等工作,全縣20*年共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253家,新增30家。排查“三合一”企業63家,整改率達100%。為深廣吸取深圳龍崗火災事故,對全縣公共聚集場所集中開展了整治。
建設施工:重點開展了建筑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大檢查和起重機械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繼續推進建筑施工現場標準化和平安工地建設。加強對外來職工的安全教育,全縣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均建立民工學校總校,施工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項目部均建立了民工學校。
特種設備:主要開展了危化重點單位特種設備和全縣“隱患鍋爐”安全隱患專項檢查,加強安全監管提前介入和源頭控制,持續開展特種設備隱患排查工作,組織多次石油液化氣充裝單位進行專項檢查。
漁業捕撈領域開展了查處無證船舶和漁船非法搭客等隱患專項整治;農機監理部門重點開展了無證駕駛、違法載客、超載超速、脫檢脫保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對外籍農機的監督管理。其他領域各相關職能部門也都根據縣政府和縣安委會的統一部署,結合自身特點,組織了各類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工作,使社會各環節安全生產處于可控狀態。
(四)強化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為抓手,認真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切實加強行政執法工作,提高違法行為和生產安全事故的查處力度,繼續完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制度,發動全社會參與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聯合調查機制,對生產安全死亡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及時組成事故聯合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對發生的事故結合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做到發生一起、分析一起、處理一起、警示一片,建立了隱患整治不完成決不復工的機制,在全縣同類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中開展實施“一家生病,家家預防、體檢、吃藥”的制度。
全面推進依法治安工作。20*立案查處各類安全生產案件51起,其中查處生產安全事故14起,行為罰款9起,行為警告22起,處罰款164.6萬元,發出整改指令書64份、強制措施決定書21份。工礦商貿企業的死亡事故按時結案率100%。此外,公安交警、消防、質監、交通等部門也采取措施,對職責范圍內管理的對象加大執法力度,其中:公安交警共計出動警力3500余人次,依法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1萬余起;公安消防共檢查單位1670家次、發出限期責令改正通知52份,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4份,立案查處45起,對38家單位實施了“三停”處罰;特種設備監察共出動檢查人員1700余人次,檢查企業1000余家,發出安全監察指令書54份、行政處罰12起;交通路政共出動2709余人次進行現場監管,立案查處路政案件283,罰款79.31萬;港航部門出動海事艇1170艘次,出動檢查人員7397人次,檢查各類船舶3293艘,查處違法船舶861艘次。
(五)實施科技興安,嚴格行政許可,促進產業升級。
落實高危行業安全費用提取、安全生產科技經費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編制制度,繼續完善危化品生產企業安全投入預算制度,鼓勵企業積極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產科技裝備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引導推廣化工、煙花爆竹批發等高危行業采用DCS自動控制系統,加裝報警聯鎖裝置、緊急泄壓裝置、緊急停車系統等安全設施。
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共對19個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項目實行安全設立、安全設施設計和竣工驗收審查,對133件危化品經營許可進行審核,對11件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進行換發證審驗。嚴格試生產備案制度,對4家新建成的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嚴格落實有關試生產方案備案要求,督促項目建設單位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執行試生產方案論證制度,編制事故應急方案,確保試生產安全可靠。按照“總量控制,條件滿足,布點合理,公平公開”的原則,提高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換證準入條件,截至目前,完成235件換發證工作,全縣近100件零售許可證沒有通過現場安全檢查和培訓考核審查。開展危化品從業人員新訓和復訓工作,把培訓上崗作為頒發許可證的必要條件。
加強安全生產與調整產業、產品、企業結構和節能減排工作的結合。對規模小、工藝技術落后、作業危險性大、資源消耗高、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小化工、小家具等引導聯合重組。建立安全生產“防火墻”,堅決阻止縣外安全生產條件差、安全系數低的小化工等企業入駐我縣。
(六)加強縣、鎮、村(社區)和社會組織四級安全監管和應急隊伍建設,全面推進基礎工作的開展。
一是推進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全縣所有鎮(區)安監站和縣企管辦35名安監人員取得了省安全監管人員執法資格,為構建上下聯動的安全執法隊伍奠定了良好基礎。村(社區)級組織換屆中,進一步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實行全員培訓,出臺了加強村級組織安全規范化管理的意見,明確七項工作職責,建立八項規章制度,并制訂了系列制度范本,加強工作量化考核等,更好地發揮村級安全監管網絡作用。全縣實現了村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建率、村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配備率及其持證上崗率三個100%的目標。
二是積極發展社會化管理模式。采取擴大試點、分片督促指導、召開推進會全面動員、出臺實施意見等方式,大力推行安全生產合作組模式,各鎮(區)分規模、區域建立了61個合作組,560多家企業參加,覆蓋了全縣規模以上及高危企業數的90%。實踐證明,合作組在隱患排查治理、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等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促進了企業互相交流,受到了政府和企業的普遍歡迎。縣建設部門今年新招聘組建一支由專業背景人員組成的建筑業安全協管員隊伍,在縣建筑業協會中成立房屋拆除企業分會,加強同業互助、互相監督,逐漸適應建筑施工面積每年2位數增長帶來的安全監管需要。
三是開展安全生產規范化創建活動。繼續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ABC分類管理工作,加強動態管理;在礦山、機械制造、危化、冶金、建筑施工地、消防等行業領域積極推廣“標準化”創建工作,縣政府出臺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獎勵標準,引導更多的企業開展標準化建設,提高本質安全生產水平;開展標準化工作以來,我縣共有8家礦山企業、2家機械制造企業、1家危化生產企業、幾十家消防標準化試點單位和所有新開工建筑工程工地,獲得了各級標準化驗收命名。
四是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圍繞“健全機構、完善體制、依托企業、建設體系、健全制度、完善機制、提升素質、提高能力”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縣政府專門召開了應急管理工作會議,明確了職責,落實了措施。繼續抓好預案體系建設,組織修訂了《*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抓緊制訂下發了“簡潔實用方便”應急救援預案范本,幫助、指導和督促企業制訂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做到政府預案、部門預案、企業預案和總體預案、專項預案、具體預案相配套。強化應急教育和實戰訓練,根據季節和各自特點,把應急演聯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全縣上下先后組織了電力、防汛防臺、壓力管道、建筑施工和消防火災、人員應急疏散等方面的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搶險能力,做到應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有力、反應快速、工作有序。
(七)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
為加強日常宣傳的密集性,不斷借助各類媒體,提高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在縣電視臺黃金時段播出安全生產公益廣告,在電臺開辟“安全之聲”專題節目(每周一期),制作五期安全生產電視專題節目。建立互聯網信息制度,制作、樹立各類安全生產大型廣告牌、橫幅,印發各類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資料,積極組織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使“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意識融入到群眾的日常生產生活之中。
多形式開展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漁業從業人員、農機、機動車駕駛人員等的培訓和教育,切實增強了受訓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了安全技能。其中繼續開展企業負責人強制性免費培訓,在排摸發動基礎上,10月份分三期對從業人員30人以上企業的430名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管理理論和安全技術等培訓,當年培訓特種作業人員2748人(包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1528人),力爭實現規模以上企業負責人、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兩個百之百的目標,繼續開展全員安全培訓。根據近期我縣連續發生數起觸電事故的特點,10月23日,邀請縣供電部門專家為縣、鎮兩級安全監管人員和部分企業系統講解安全用電實用知識,并組織參觀用電安全管理較好的企業。道路交通、建設、質監等各有關部門十分重視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其中公安交警以“迎奧運,文明出行”為宣傳主題,開展聲勢浩大的宣傳教育活動,在電視臺、電臺開設了《一路平安》、《交警風采》等節目,全民交通安全意識不斷得到提升。建設部門在全縣全面推廣了民工教育學校制度。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尚未實現持續穩定和根本性好轉,形勢依然嚴峻。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總量仍然較大,約占事故死亡人數的80%,工礦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總量也居高不下。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仍未得到解決,“三合一”、電氣線路問題等隱患極易引發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危險仍然較突出,建筑上違法建設、發包、分包現象依然屢禁不止。
二是部分中心工作開展進度還不平穩。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還不夠深入,活動氛圍還不夠濃厚,事故隱患依然較多,在整改過程中重設備隱患、輕管理和制度隱患現象較嚴重,而這恰恰是今年以來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如電氣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觸電事故低級發生。
三是少數企業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還未真正落實。工礦領域事故多發說明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企業負責人還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生產設施簡陋、安全防護不到位。許多職工事故防范意識差,外來職工傷亡率明顯高于本地職工,除了工種危險和文化素質因素外,安全教育沒有跟上是一個主要問題。
排水安全隱患及整改意見篇7
區政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為優質、高效地完成任務,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確保安全的方針。逐棟排查城鎮、農村所有房屋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排險解危措施,確保災害后我區不發生房屋住用安全事故,切實保護國家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房管局局長、區建委副主任、區規劃分局副局長任副組長,成立區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本次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指揮、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傅建華任組長。區安監、市政、教育、衛生、文化、商業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區排查辦)設在區房管局,由區房管局局長冉龍強任辦公室主任,區房管局副局長李濤、游海任副主任,并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抽一名同志,具體負責相關工作。
三、方法步驟
本次排查治理工作分為組織宣傳、排查治理和匯總報告三個階段:
一)組織宣傳階段
方便群眾申報房屋安全險情、舉報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問題,1區排查辦公布排查治理工作申報電話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風景區)管委會要向社會公布本地區排查治理工作申報電話。并安排專人作好電話記錄,填寫房屋住用安全隱患電話申報記錄表(詳見附件1
為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撐。2區房管部門牽頭組建由房屋安全鑒定、質監、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專業技術骨干組成的核查組。
廣泛宣傳開展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3區排查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風景區)管委會要采取多種形式。使廣大群眾了解、支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排查治理階段
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進行排查,1以街道、鎮、園區(風景區)為排查單元。并填寫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詳見附件2
向區行業主管部門報送一份。2各單位和企業向所在街道、鎮、園區(風景區)報送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詳見附件2同時。
并填寫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核查表(詳見附件3經核查認為確有安全隱患的由房屋所有權人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由區房屋安全管理部門發出《危險房屋通知書》提出處理意見。3區核查組對街道、鎮、園區(風景區)排查出的房屋住用安全隱患進行核查。
三)匯總報告階段
填寫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表(詳見附件4上報區排查辦。1街道、鎮、園區(風景區)對排查治理階段的情況進行認真梳理。
填寫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表(詳見附件4上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2區行業主管部門對下屬單位和企業排查治理階段的情況進行認真梳理。
向市排查辦專題報告。3區排查辦填寫本行政區域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表(詳見附件4并寫出書面總結。
四、工作職責
并抽調精干力量,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風景區)管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住用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負總責。切實抓好落實。
二)房管部門組織對政府直管公有房屋的安全隱患問題進行治理整改。
三)建設部門負責對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問題提出治理整改意見。
四)規劃管理部門負責對違章房屋建筑的安全隱患問題提出治理整改意見。
五)按有關部門提出治理整改意見進行治理整改。教育、衛生、文化、商業、市政、水電氣及通信等行業主管部門對其所有、使用、管理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隱患問題。
六)由房屋所有權人按有關部門提出的治理整改意見進行治理整改。凡實行了物業管理的小區,私有房屋的安全隱患問題。有關物業管理公司應積極配合做好房屋住用安全隱患排查及治理整改工作。
七)原則上由房屋所有權人承擔;確有困難的由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風景區)管委會幫助解決。房屋安全鑒定及治理整改所需費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風景區)管委會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認識。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細化工作方案,抽調責任心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及業務技術骨干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切實把排查治理工作做深、做細。
排水安全隱患及整改意見篇8
一、督查目標
在積極推進“隱患治理年”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礎上,通過開展督查專項行動,進一步促進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切實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努力實現和保持安全生產狀況安定平穩。
二、督查范圍
(一)各類糧食倉儲、購銷、加工。
(二)出租、經營場所,年久失修的倉房、水、電設施等。
(三)小車、物質、資金等重點環節。
三、排查治理內容
(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完善,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實到人,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事故報告制度和事故登記備案制度等是否完備并能得以執行。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監管體制機制的建立、落實情況。
(三)應急機制是否完備。企業是否建立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能否在遭遇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一旦發現隱患能否及時預警,安全信息交流是否暢通,動員能力與物資儲備是否可靠。
(四)生產作業是否規范。生產作業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規程是否得到全面執行,安全責任是否明確,人員上崗前是否經過全面培訓,作業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護措施與救援機制是否到位。
(五)單位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范措施、藥劑儲存是否存在隱患,運轉操作、管理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規定保養、檢修,是否匹配企業生產要求。
(六)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臨時工)的教育培訓情況;宣傳培訓是否到位。是否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是否積極參加或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活動,是否產生實效。
四、督查方式
在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礎上,縣發改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督查組,采取企業自查和部門、重點抽查、綜合督查和專項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檢查、反饋意見和督辦整改等方式,對所屬糧站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督查。
五、督查時間
(一)自查階段(1月20日至1月28日):深入學習、貫徹和落實州、縣有關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認真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并組織全面自查;抓緊整改已排查出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隱患;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列出整改計劃,落實責任、措施、資金、預案,限期整改,并加強監控。在認真抓好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各項具體工作的同時,圍繞“春節”、“藏歷年”期間安全工作,抓好安全生產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和救援體系。
(二)督查階段(1月29日至2月4日):我局將對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內容,進行督查。督查情況將及時反饋給受檢單位,同時提出整改意見建議。
(三)整改階段(2月5日至3月25日):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督查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督促指導各單位整改存在問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請縣糧食公司于3月28日前將開展的工作總結報縣局。
六、督查要求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為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督查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由縣發改局分管領導為組長,所屬各股室為成員的安全生產督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縣糧食購銷公司也要有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將責任落到實處。
(二)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縣糧食購銷公司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結合本系統、本部門的業務特點和工作實際,突出抓好以下工作重點:一是要突出加強對倉房設施,屋面、地坪的檢查,重點關注倉房是否防水、防雨、防滲漏,倉房結構是否損壞,地面是否凍裂,防水層是否遭到破壞,倉內存糧是否異常;二是突出抓好倉庫,出租房、店面、將軍橋集貿市場的安全防火及用電管理;三是突出抓好存在重大隱患和“多合一”現象的倉房以及隱患多次重復出現的重點部位;四是突出易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重點隱患。
(三)全面排查,徹底整改。縣糧食購銷公司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全面徹底,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過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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