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風險管理建議篇1
一、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控的背景及意義
在市場發展的新形勢下,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控也要與時俱進的發展。稅務風險管控對研究所的可持續發展有重要的意義,只有提高稅務風險管控水平,才能夠保證研究所長期穩定的發展。研究所發展中面臨的稅務風險是指:研究所日常涉稅業務沒有按照國家稅法規定執行,導致納稅不合規,影響到研究所財務、信譽、經營等各環節的正常運行。一方面實施稅務風險管控有助于降低研究所的稅務成本,減少研究所不必要的稅務支出,通過有效的稅務風險管控機制可以進一步提升研究所的核心競爭力,為研究所的發展提供更大的資金保障。另一方面,有效的稅務風險管控有助于規范研究所財務管理制度并完善財務管理體系,稅務風險管控在合理降低稅務成本的同時,還可以減少稅制改革及政策變化帶來的影響。通過合理的稅務風險管控,可以加強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全面提升研究所稅務管理水平,并且對研究所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著重大意義[1]。
二、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及面臨的主要稅務風險
研究所在管理中存在很多風險隱患,而稅務風險是研究所風險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研究所應將稅務風險管理貫穿于研究所的經營管理過程中,使稅務風險管理發揮應有的作用。在社會不斷發展的大背景下,研究所在市場中的發展空間在逐漸變大,也將面臨更多機遇,但同時市場的競爭也在不斷加劇,為了保證研究所在發展過程中有一定的競爭力,就要求研究所不斷的提高稅務風險管理能力。研究所的稅務管理部門要對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有深入的了解,明確稅務風險管理以風險防控為基礎,通過風險防控最大程度的將稅務風險降到最低,從而避免稅務風險造成的財產損失和聲譽損失,保證研究所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當前的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一方面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可以通過信息技術完成稅務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從而提高稅務風險管理的效率,也保證了稅務信息的準確性。另一方面,在大數據時代的背景下,納稅人的信用等級也顯得極為重要,納稅人信用等級的高低會直接影響研究所日常工作能否順利進行,例如會影響到對外簽訂合同、招投標、各項資質申請,甚至會影響研究所日常報稅及發票的領用。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分別體現在重大投資、經營決策、日常經營活動以及稅務管理等工作中。就目前的發展分析,研究所面臨的稅務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稅務稽查風險:隨著我國營改增政策的推廣以及“金稅三期”稅務系統的不斷完善,使得我國稅務稽查體制迅速發展,稅務局正在逐漸加大稅務稽查力度,稅務稽查已經成為稅務監管過程中一個重要環節。但面對稅務稽查的過程中,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仍存在較大缺陷。首先,研究所缺乏規范的稅務管理流程和完善的體系建設,很難讓研究所有效的防范稅務稽查風險;其次對于稅收政策理解不到位,在納稅申報環節很可能出現紕漏,導致稅務風險的產生。除此之外,研究所在日常管理中尚未開展稅務自查自糾工作,缺乏稅務風險稽查意識。并且研究所對于稅務稽查及相關信息的宣傳力度不夠,使得稅務管理人員對稅務稽查的重視程度欠缺。第二,稅務信息監控風險:就目前研究所的稅務管理工作分析,有很多研究所沒有建立稅務信息監控系統,或者有的研究所有稅務信息監控系統,但信息監控系統的建設體制不健全,直接影響了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缺乏稅務信息監控系統會導致研究所的稅務數據申報及數據統計的準確度降低,無法及時防范稅務風險并且無法高效的解決稅務風險管理過程存在的問題。第三,稅收政策風險:目前在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中存在的最顯著的一個問題就是稅收政策的不完善,稅收政策的不完善會導致管理層面臨較大的稅務風險,使稅務管理工作很難有效的開展。稅收政策風險主要包含以下幾個內容:首先,稅收政策制定的針對性不強,在稅收工作中缺乏指導性的意見。其次,稅收政策沒有與新形勢下的稅務風險管理要求接軌,導致稅收政策制定不完善,在很多方面缺乏實效性。此外,一些稅收政策的制定比較模糊,在執行的過程存在較大漏洞,部分研究所在稅務政策的運用上有較大的主觀性,這也是導致稅務風險的關鍵原因之一[2]。
三、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中的問題
(一)缺乏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及稅務管理體系建設針對現階段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現狀,存在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就是缺乏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及稅務管理體系,稅務管理工作應該貫穿于研究所經營發展的各個環節之中,如果缺乏相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就會導致稅務管理工作很難落到實處,也很難發揮相應的作用。首先,導致研究所缺乏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者缺乏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尚未實現對稅務風險的管控和防范,沒有將稅務風險管理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點。其次,研究所沒有建立稅務風險管理評價制度,無法準確的評價和考核稅務管理工作,不能保證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學性。此外,研究所雖將稅務管理工作貫穿于經營發展的過程中,但在采購管理、銷售收款及合同管理等方面仍然缺少有針對性的稅務管理,并且尚未形成完整的稅務風險管理理念、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以及全面的稅務管理體系。
(二)缺乏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對研究所進行大量的調查評估之后發現,有些研究所缺乏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或是審計和內部稽核監督制度缺乏完善性,這都很大程度的影響了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中,必須要有與之相對應的稽核制度和措施,稽核制度應在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如果沒有完善的稽核制度,將會導致研究所的稅務管理缺乏系統的風險評估,從而使得涉稅業務缺乏合規性。除此之外,在當前的研究所內部也沒有建立完善的稅收稽核監督體系,在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中無法發揮相應的作用,從而導致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沒有穩固的基礎,無法在數據申報前實現風險規避,這都會降低研究所稅務管理工作的效率。另外,在研究所內部審核監督中還存在稅務數據缺乏真實性的現象,有些研究所雖然在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中有完善的稽核監督,但是提供的數據卻難以保證真實性,由于技術手段落后等原因導致信息失真,嚴重的影響了稅務風險管理工作開展的有效性。
(三)財務人員稅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財務人員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很多研究所的稅務管理人員對新的稅務政策解讀不全面、不徹底,沒有及時了解稅務系統的最新變化,對稅務工作的認識還停留在以往的層面,并且沒有結合稅務政策的變化及時改進稅務管理模式,因此導致稅務風險防范工作無法進一步實施。近幾年,我國稅收政策隨著市場環境的發展也在不斷變化,這就要求研究所財務人員不斷加強對新的稅收政策的學習和研究,運用新的稅收政策開展務管理工作。但從目前的狀況來分析,多數的研究所都缺乏專業的稅務管理人才,而且有些稅務管理人員對稅務政策的解讀不到位,無法與全新的市場形勢接軌,對新形勢下的稅收政策的研究不系統、不透徹,因此當研究所遇到稅務風險的時候,不能提供合理的風險管理建議和方案。此外,部分研究所財務人員的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對稅務風險管理工作認識的比較片面,從而使得稅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不順利。
四、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控的建議
在研究所的日常工作中,需要做好稅務風險管控工作,全面提高稅務風險管控的質量,確保研究所的長遠發展,下面針對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控工作如何開展提出了詳細的建議和方案,以進一步推動研究所的稅務管理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在新形勢下對研究所稅務風險管控的建議,就是建立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完善的稅務管理體系是稅務管理工作能夠有效開展的關鍵。在建立稅務風險管理體系的過程中,首先要提高研究所稅務風險防范意識,管理層應當充分認識到稅務風險管理對于研究所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性,嚴格遵守國家各項稅法規定,將稅務風險管理作為研究所日常管理工作的重點。其次,研究所要形成與稅務風險管理體系相對應的科學措施,通過系統的指導和人員的實施,建立科學的責任標準和責任處理辦法,從而形成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保證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在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過程中還應保證稅務風險管理的科學性,避免夸大其詞和虛假信息的出現,從而提高稅務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和風險防范能力。研究所應進一步完善稅務風險管控體系,將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深入到研究所各個部門的工作之中,使稅務風險管理融入到研究所各項重大決策的制定中,并為研究所的各項決策提供可行的風險防范建議[3]。另外,研究所還應加強稅務信息系統的建設,通過稅務系統和研究所財務信息系統的連接,將存在的涉稅風險點添加到研究所ERP系統中,保證各項稅務申報數據的準確性以及稅務信息系統的完整性,并結合當前大數據時代的信息技術提供全面、有效的財務數據,建立一個更完善、更全面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4]。
(二)強化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強化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第一,優化內部稽核監督的環境,內部監督的開展要以管理層的參與決策為基準,作為研究所的管理層要對研究所內部稽核監督給予大力的支持,因為研究所的內部環境建設是決定內部稽核監督能否有效實施的前提。因此管理層應將研究所的內部稽核監督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標。第二,建立和規范稅務風險管理崗位職責,崗位職責的確定能夠使內部監督稽核工作有的放矢,通過明確崗位職責可以提升全體員工的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和防范意識,這也是提高內部稽核管理工作實效性的重要措施。同時要不斷的提升內部稽核監督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和職業道德,保證內部稽核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第三,制定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目標,管理目標的制定可以為內部稽核管理工作指明方向,研究所要根據自身發展方向和經營特點制定具體的發展計劃,稅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包括稅務風險防范、納稅申報、稅收籌劃以及稅務自查等方面,在制定稅務風險管理目標的基礎上也要保證稅務稽核監督工作的開展符合稅法的相關規定[5]。
(三)提高財務人員稅務管理水平,建立良好、有效的稅企溝通渠道提高財務人員的稅務管理水平是提高研究所風險管控能力的重要措施,提高財務人員的稅務管理水平首先要提高財務人員的稅務風險防范意識,財務人員必須要深刻的意識到稅務風險是影響研究所可持續發展能否順利實施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時還應加強財務人員的稅務稽查風險意識,注重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培養,并努力提高財務人員對稅務稽查的理解程度,規范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其次,優化稅務風險的管理環境,建立良好、有效的稅企溝通渠道,良好的稅企溝通有助于財務人員對稅收政策的全面解讀和稅收問題的解決。研究所應提高全體員工的納稅意識,將依法納稅知識常態化的滲透給研究所的各管理層,并積極主動與稅務機關溝通,及時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避免因稅務政策不清楚而帶來的稅務風險[6]。在今后的工作中,財務人員應將稅收風險管理與風險防范作為稅務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五、結論
稅務風險管理建議篇2
一、發達經濟體推進稅收征管現代化的具體做法
1、稅收戰略以促進納稅遵從為優先目標
發達國家普遍將促進納稅遵從作為稅務機關的核心理念和任務目標。包括美國在內的OECD國家通常要求納稅人通過自我稅收評定進行自我遵從管理,并通過采取一系列促進納稅遵從的措施,以避免事后的評估和稽查。美國最先確立了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并提出了“納稅服務+稅收執法=納稅遵從”的理論。此外,發達國家還普遍推行將納稅遵從和風險管理相結合的納稅遵從風險管理模式,根據稅收風險發生特點和規律對納稅遵從風險程度進行分析識別、等級排序、預警監測、應對處理,對不同稅收風險等級的納稅人采取差別化、遞進式的風險應對控制策略,力求最大限度減少稅收流失,提高納稅遵從度。
2、稅收征管法律體系相對完善
西方發達國家的稅收法律體系通常采用“憲法+稅收基本法+實體法”的模式,其中《稅收基本法》層級較高,并且相關法律制度銜接嚴密。如美國的《國內收入法典》集實體法和程序法于一體,共98章9千多條款,明確規定了征納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再如《德國稅收通則》規定:“行政機關或者包括德意志銀行、國家銀行和債務管理局在內的其他官方機構以及這些官方機構的機關和公務員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他們向稅務機關提供情況和出示材料的義務”,這一規定使稅務部門比較容易與其他相關部門共享信息數據,對于從源頭上消除納稅不遵從動機具有重要促進作用。
3、組織機構設置注重經濟效能
一是稅務機構設置趨于扁平化。無論是聯邦制國家還是單一制國家,各國稅務機構的管理層級一般不超過三級,力求以最低的行政成本取得應征稅款。作為世界稅務機構改革的領頭羊,荷蘭明確提出稅務機構改革要向“以征管程序為基礎、減少管理層次、更為扁平化的方向發展”。美國夏威夷州稅務局只設局長、副局長各1人,全局人員約300人,年收稅額40億美元。二是按照經濟發展水平、稅源分布情況、人口密集程度以及其他社會情況來劃分經濟區域,并相應設置稅務機構,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很多國家設立了跨行政區域的大區總部,撤銷了一些原來按照行政區劃設立的行政區局,對基層稅務機關也進行了大幅度合并和裁減,使得各類征管資源能夠突破行政區劃實現共享。
4、重點稅源管理專業化程度高
發達國家十分重視重點稅源的專業化管理,通常為不同規模或不同性質的納稅人設置專門的征管機構,采用專門的管理和服務方法。具體做法:一是專門設置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分為以日本為代表的有限職能模式和以美國為代表的全職能模式。二是注重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各國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流程均遵循了風險管理五大步驟:風險識別─風險分析排序─風險評估─風險應對─反饋和改進。此外,還有許多OECD成員國的稅務機關已將風險評估制度化,致力于在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間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5、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高
發達國家通常由中央政府主導,建立全國統一規范的征管信息平臺,通過跨區域、跨部門的系統聯網,實現涉稅信息的實時傳輸、共享和利用。通過利用其金融制度和信息技術,發達國家在銀行、證券、海關、法院、邊防、稅務、財政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各個部門可以在必要的時候查詢納稅人的稅收信息。同時,因為普遍推行稅務代理制度,稅務機關很少與納稅人直接接觸,近90%的納稅人都委托中介機構辦理涉稅事宜,促進了納稅申報的及時性、規范性和可靠性。據統計,有第三方信息報告的收入,申報準確率達到了96%,而無第三方信息報告的收入,申報準確率約為50%。
二、我國稅收征管現代化進程中面臨的問題
1、納稅人稅法遵從度整體不高
研究表明我國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普遍不高,且存在大企業普遍高于小企業,東部沿海地區明顯高于中西部不發達地區的問題。除了歷史、文化的原因之外,還與涉稅法規對征納雙方權力義務的規范不到位有關。《稅收征管法》未明晰征納雙方權責,這一方面導致征納雙方對權力義務的執行不力,另一方面導致管理弱化現象無法徹底扭轉,執法風險不能得到制度層面的有效防范。
2、“以票控稅”的控稅手段面臨挑戰
在我國的貿易往來中,常見大量的現金交易以及個人賬戶替代對公賬戶支付的行為,這導致交易雙方的發票開具與款項支付對應關系游離于金融監管體制之外。再者,我國的貿易市場存在不需要發票的貿易方,其在購買商品時就愿意以不要票為條件壓低購貨價格,導致銷售企業存有多余的發票。某些企業受利益驅使,就會將這些剩余發票的額度對外虛開。另外,電子貨幣、電子支票和網上銀行的出現,以及使用者匿名等問題的存在,加大了通過發票來管理稅收和打擊逃稅的難度。
3、涉稅數據采集和應用不足
一方面,稅務機關面臨缺乏健全的數據采集制度的風險。信息管稅所需數據包括稅務機關面向納稅人采集的納稅申報數據、生產經營數據和面向第三方采集的涉稅數據。但是,涉稅法規并未明確第三方提供涉稅數據的義務以及不履行義務的相應處罰,第三方出于部門利益的考量有不提供相關信息的主觀傾向。另一方面,稅務機關又受到對既有數據分析應用不足的困擾。日常征管中,稅務部門的納稅人數據信息化管理還停留在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等初級階段,對稅務數據資料的整理、分析和深入加工能力較差,這限制了決策支持和信息管稅的發展。
4、組織機構設置不夠合理
一是我國現行的稅務機構設置是全功能混合型管理模式,這種機構設置是國際上最復雜的一種,對組織協調能力要求很高,具有層級過多、信息傳遞受滯、中間層級去實體化嚴重、基層稅務人員理論水平不高、容易造成機構臃腫等弊病。二是尚未真正建立針對大企業的稅收專業化管理團隊。實行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要求在人員配備上以專家型為主,在工作方式上以團隊式為主,在團隊知識結構上以跨學科、跨行業的復合型為主。而現有的征管組織架構中,對大企業的稅收管理仍以非團隊式的稅管員個體作戰為主,沒有實現專業分工,也沒有形成專業人才培養和成長機制。
三、我國稅收征管現代化的路徑探索
1、確立納稅遵從優先戰略
(1)明晰征納雙方權利義務。首先,從法律層面上明確征納雙方權利義務。在《稅收征管法》的修訂中,將納稅人的權利義務進一步明晰,充分尊重納稅人主體地位,還責于納稅人。其次,提高稅法的權威性和透明度,逐步建立起稅制改革及稅收政策調整專家論證和公開聽證制度,讓更多民眾和社會專家參與到政策制定和調研中。再次,提高納稅人信用等級的社會認知度。完善納稅人納稅信用評級制度,將納稅人信用等級轉化為社會資源。如通過與信貸部門協商,對于擁有良好納稅信用等級的納稅人,信貸部門認可其信用等級資源,允許其得到信貸方面的優惠。
(2)完善以自我評定為基礎的納稅申報體系。首先,要落實納稅人自我申報制度。稅務機關通過向納稅人提供規范化的政策確定性服務和多元化的辦稅選擇,促進其了解并自愿遵從稅法。其次,要形成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征管核心流程,基于納稅人自我評定制度,打造“納稅申報 ―稅款核算―稅款征收―欠稅催繳―爭議處理”為基本內容的現代征管基本程序。再次,構建稅收評定新模式,在受理納稅申報之后,稅務機關按照規范的稅收評定程序對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進行評價和確定。
2、重塑稅務系統管理架構
(1)逐步實現扁平化管理??v觀世界各國的稅務系統,其管理層級一般不超過三級,我國也應實現向扁平固基型架構的轉變。建議:一是減少不必要的執行層級,建立總局、省局、市區(縣)一體局的三層架構,實現機構扁平化和管控集中化。二是在組織架構設計中不再以職能劃分為唯一的標準,應搭建征管組織體系的矩陣式、網絡化格局,對于需要各部門密切配合的特定工作項目,可抽調項目需要的專業人才成立臨時項目組。
(2)按經濟區域和職能需求設置稅務機構。要改變現行按照行政區劃均衡設置管理層級和全職能局的做法,突出鞏固基層管理和服務工作。建議:一是豐富集中征收的物理涵義。對于經濟條件成熟的地區或重點稅源企業,實行以省為單位的分片集中申報征收,對于條件暫時不具備的地方,仍通過設立多個征收點或委托相應稅務機關受理的方式實現申報征收工作。二是發揮省局數據大集中的優勢,以省為單位設立稅收信息處理中心,全面提升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水平和層級。三是逐步減少市、縣級全職能局。市級管理局定位為省級全職能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人、財、物以及政風行風建設,區縣級管理局作為稅收管理和服務的基礎部門,要加強建設。
3、推行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專業化管理模式
(1)以風險管理為導向,按照“搭建風險特征庫―初步形成模型―跟蹤修正模型―分類采用模型”的動態風險預警體系建立過程來完善相關風險指標。建議:一是搭建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的稅收風險特征庫。對存在管理空白的新興重點行業,由省局組織力量進行專項調查,深度挖掘,找出行業風險特征及風險類型。二是以數據庫為支撐,以風險特征為起點,構建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在分行業、分規模類型的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初步形成之后,要以信度較高的企業數據、行業數據加以檢驗,力求指標體系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模型的實用性。三是將風險預警模型推送給納稅評估和稅源管理部門,并及時搜集模型使用的反饋信息,對反饋信息加以分類整理,提煉出模型修正需求。四是將檢驗、修正之后的模型使用條件、范圍加以明確,使基層征管中對海量數據依托計算機網絡,按照設定的模型進行自動掃描、評估,觸發異常點,便于一線稅收征管更加有的放矢。
(2)完善重點稅源全流程稅收風險管理。建議:一是建立和完善重點稅源定點聯系制度,促使大企業建立健全涉稅風險內控體系,提高大企業的稅法遵從度。二是完善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設置,推進省市級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實體化進程。借鑒日本模式,賦予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稅務風險管理、稅務審計、個性化納稅服務等復雜事項的有限職能,暫不強調其全職能定位。三是建立健全重點稅源、重點行業管理中稅收管理和稽查部門通力協作機制。通過組織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和稽查部門共同開展工作,定期召開協調會議,落實各項工作內容,強化重點稽查及行業經驗共享。
4、實現“以票控稅”向“信息管稅”的跨越
(1)構建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的稅收征管應用體系。建議:一是優化數據采集平臺建設,拓展涉稅信息集成范圍。依托“金稅三期”工程,建成覆蓋范圍更加廣泛的稅收征管基礎數據庫。明確稅務機關從其他政府部門以及第三方金融機構、證券管理等部門獲取數據信息的權利,并可嘗試每年安排一定預算資金,有償使用某些商業信息資源,如訂購某些行業協會數據、證券公司研究報告等。二是加強稅收分析與監控,為稅收管理決策提供強有力的數據支持。借助一定的數學模型和分析方法,對稅收收入的來源和稅收收入的構成進行全面的監控分析,研究影響稅收收入進度和稅收收入完成情況的各種因素。
(2)應用現代信息技術變革稅收征管環境。建議:一是在稅務系統內部,上級管理部門可以利用痕跡管理對稅收征管執法各個環節的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對重點崗位、關鍵環節進行柔性控制,減少稅收執法中人為干擾因素。二是推廣電子發票。三是最大程度控制現金交易,促進非現金交易習慣形成。四是加強納稅人號碼與銀行賬戶的關聯性??蓪⒐竦纳矸葑C號作為唯一的納稅人識別號或其字段,并將這一號碼作為公民在所有銀行開戶的必要賬戶號段。
5、加強稅收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1)推動人力資源開發方式的轉型。建議:一是大力培養稅務領軍人才,拓寬基層稅務人員職業發展通道。充分重視并加強對稅務干部的引導,使之樹立勤學習、強技能的職業意識,打造出一支服務型、學習型、技能型的“三型”隊伍。二是以績效激勵促進人才成長。對于積極向上、肯學肯干的基層稅務干部,要多關心,多支持,為其打通成長通道。
稅務風險管理建議篇3
【關鍵詞】 財務; 集中核算; 稅務; 風險
廣東電網公司正如火如荼地推進財務集中核算,實施財務集約化管理。這對提升企業整體會計基礎管理水平和財務核算運作效率非常有利。但在現階段,企業稅務管理僅從核算方面實現了集中,缺乏對公司系統及下屬單位稅務風險的集中監控和有效管理。維持目前財務集中核算模式下的稅務管理狀態,將使企業稅務風險進一步加大,嚴控企業稅務風險刻不容緩。
一、廣東電網公司財務集中核算實施情況
2010年,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積極應對公司內外部環境變化,以戰略為龍頭,按照“集團化管理模式、一體化管理制度,加強公司的有效管控能力,明晰各層級管理定位和管理關系,提升公司綜合效益”的管理定位,開展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研究,推行戰略管理。為了逐步構建符合公司整體目標和戰略方向的集約高效的財務管理體系,廣東電網公司積極探索,于2010年4月開始在地級市供電局實施財務集中核算管理。
(一)會計核算由三級核算體系變為兩級核算體系
廣東電網公司規范財務組織管理模式,由原來的省、市、縣三級會計核算體系壓縮為省、市兩級會計核算體系,即在一個地級市供電局開設一個會計核算賬套,統一會計核算、銀行賬戶開設、資金收付、報表編報、資產價值管理和會計檔案管理等以此提升會計基礎管理規范化水平和財務核算運作效率。對地級市供電局所轄的直供直管縣(區)供電局實行“報賬員報賬制”或“財務人員派出制”?!皥筚~員報賬制”即縣(區)供電局設置報賬員,報賬員負責收集、分類、整理會計核算相關的原始憑證和單據,定期到地級市供電局辦理報賬手續?!柏攧杖藛T派出制”即地級市供電局派駐財務人員到縣(區)供電局負責分派的財務核算管理工作,遠程登錄地級市供電局統一核算賬套,處理地級市供電局交辦的日常會計核算業務,定期將會計資料等移交地級市供電局統一管理。
(二)稅務管理仍實行屬地管理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規定,地級市供電局實施財務集中核算管理后,仍然需要按照屬地原則申報繳納相關稅費。地級市供電局財務部設置專門的稅務管理崗,集中處理地級市及下屬縣級分公司稅務管理工作,具體按照“統一核算,屬地繳納”的原則開展。
以云浮供電局為例,相關稅費具體申報繳納方式如下:企業所得稅的繳納方式仍由省公司統一匯算清繳;增值稅除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及不含電費基金附加的電費收入銷項稅的15%結轉省公司申報繳納外,其余在各地方申報繳納,地級市供電局統一匯總申報增值稅,編制《廣東電網公司云浮供電局本級及所屬下級單位應交增值稅分配表》,分配比例和分配金額經稅務局確認后,方可按屬地扣繳稅款;其他如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等地方性相關稅費仍按照屬地原則向各級稅務主管機關申報繳納。
二、企業財務集中核算模式下的稅務風險
實施財務集中核算制度,大大提升了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規范化水平和財務核算運作效率。但在目前發展階段,財務集中核算模式下的稅務管理仍然只是側重于就核算論核算,沒有進行有效管理,更不用說從戰略的高度進行稅務籌劃。實行財務集中核算模式后,可能會使得整個公司系統的稅務風險進一步加大。
(一)涉稅業務范圍擴大,稅務風險復雜化
供電企業通常是各地稅務機關重點監控的對象,經常性的稅務稽查或稅務審計成了企業的“家常便飯”,稅務檢查往往對以前年度涉稅業務進行全面或專項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常常進行前后追溯延伸檢查。實行財務集中核算前企業存在的稅務風險仍然存在,無法簡單地進行“合并”和“抵消”。財務集中核算后,涉稅業務范圍擴大了,涉稅業務種類增多了,因此,企業稅務風險點也相應增加了,稅務風險更加復雜化。
(二)企業辦稅人員精簡,稅務管理粗放化
實施財務集中核算后,地級市供電局及所屬單位只有一個財務核算主體,企業稅務管理人員卻需要面對多個納稅主體。同時,市局財務部只設一個稅務管理崗,受現有崗位人數設置的限制,有一部分稅務人員被精簡,在核算范圍和業務范圍進一步擴大的情況下,企業稅務人員的核算工作更加繁重,只能更多地側重于稅務核算,甚至疲于應對各項稅務檢查、審計,稅務管理更加粗放。
(三)報賬員身兼數職,弱化了稅務管理效果
地級市供電局為統一財務管理需要,對所轄直供直管縣(區)供電局實行“報賬員報賬制”,報賬員一人往往身兼數職,集出納、預算、稅務、財務管理等諸多職能于一身,直接影響稅務管理實施效果。甚至有些報賬員沒有從事過財稅工作,此時,報賬員變成了簡單的資料傳遞員及信息者,無法全面、有效傳導及執行稅務管理政策,大大弱化了縣級企業稅務管理實施效果。
(四)稅務風險防范意識淡薄,稅務風險過程控制不足
實行財務集中核算后,有些縣級單位領導認為沒有了財務部及財務人員,則放松了對企業的稅務管理,對稅務風險的關注程度就更加少,甚至認為稅務工作只是財務部的事情。一旦出現稅務問題,往往認為稅務人員沒有正確計算和繳納各種稅費。另外,企業過分關注事后稅務風險控制,發生稅務問題后才開始重視,才開始要求“籌劃”,稅務風險缺乏全過程的有效控制,尤其沒有從源頭開始控制。
(五)戰略決策權上移,納稅籌劃空間進一步縮小
實行財務集中核算后,很多戰略決策都是由省公司統一下達,下級單位只是被動的執行,更談不上進行稅務籌劃,即使進行籌劃,其空間也非常有限。比如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年金、商業保險等涉稅項目由省公司統一決定,工資總額也由省公司統一控制并根據預算情況分月下達,地市供電局只能被動地按要求執行,財務部稅務管理人員無法根據本單位職工實際情況進行項目的合理籌劃,通常只能在職工薪酬的發放數額及發放時間上進行合理安排。因此,企業納稅籌劃的空間進一步縮小。
(六)納稅環境復雜,稅務管理面臨諸多挑戰
社會經濟發展日新月異,稅企征納雙方永遠在進行博弈。目前,企業所處的納稅環境比較復雜,稅務管理面臨諸多挑戰。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一方面,稅收政策落后于經濟發展,企業統一開展的新業務容易成為整個公司系統的稅務風險。電網企業作為國有企業,主觀上通常不存在偷、漏稅意愿,稅務稽查補繳的稅費很多是因為稅務政策不透明而導致的。2009年國家稅務總局組織的對南方電網2005―2007年度的稅務稽查中關于企業年金補繳個人所得稅問題就是最好的例證。2003年在企業設立年金制度還屬于新興業務,但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實是在2009年稅務稽查過程中逐步明確的,且其個人所得稅計算規定經過了多次更改和修訂。據審計署公布的報告稱,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及所屬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間為職工繳納了19.52億元企業年金,其補繳的個人所得稅達到3.3億元。稅法對于新業務的執行規定不明確使企業存在巨大的稅務隱患,實行財務集中核算后,這種風險將擴大成為整個公司系統的風險。
另一方面,企業面臨的稅務執法環境更加多樣化。隨著省公司財務集中核算部署的推進,各地級市所屬縣級子公司也將納入財務集中核算范圍,一個會計核算主體,多個納稅主體并存。稅法的不完善使得稅務管理機關更多地運用自由裁量權。在實際中經常出現對同一稅務問題不同層級或不同地域的稅務機關會給出不同的稅務處理觀點。面對多樣化及不斷變化中的稅務執法環境,企業稅務人員無所適從。
三、企業財務集中核算模式下防范稅務風險的對策
(一)增設稅務部,提升稅務風險管控能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9]90號)規定,企業可以參照指引,結合自身經營情況建立相應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組織結構復雜的企業,可根據需要設立企業稅務管理部門。
廣東電網公司屬于大型國有企業,僅在財務部設置稅務管理崗,已不能滿足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需要。稅務管理部門的增設,不僅在于防范稅務風險,更重要的還能為企業帶來節稅收益。一般來說,企業希望稅務部門一年節省的稅額能夠相當于部門運行費用的3倍―5倍,但事實上,該企業稅務部門每年節省的稅額往往都是該部門運行費用的10倍。
建議在省公司和地級市供電局層面增設稅務部,向縣級供電企業派出稅務管理人員,用于管控企業涉稅業務過程中的稅務風險,獲取納稅籌劃利益。鑒于全財務管理及財務會計依據國家《會計法》及其他各項財經法規,稅務管理則依據《稅法》等相關稅務政策法規,兩者不存在矛盾和重復,因此,稅務部應與財務部平級設置。
根據《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規定,稅務部按需要設置不同崗位,但不同崗位之間仍然要符合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省公司層面建議考慮設置三大中心:稅務政策研究中心、稅務籌劃中心和稅務業務中心;地級市層面可以將稅務政策研究中心和稅務籌劃中心合并成稅務政策及稅務籌劃中心、組建政策及稅務籌劃中心和稅務業務中心(見圖1)。
稅務政策研究中心的職責:負責收集和研究各地稅務機關的相關稅務政策、法規,及時傳導稅務政策,減少由于辦稅人員理解偏差而產生的稅務風險,建立健全電力行業稅務政策、法規。尤其對于稅法還沒有明確的新興業務及稅務爭議,及時提請主管稅務機關明確、開展納稅維權等。
稅務籌劃中心的職責:參與本單位戰略決策,開展稅務籌劃;對本企業涉稅業務進行審議,評估企業稅務風險,監督并審核業務中心納稅核算業務。
稅務業務中心職責:負責本企業及管轄范圍內的納稅核算業務,即稅款計算、申報繳納及發票管理等工作。
(二)加強人才培養,建立高素質稅務管理人才隊伍
作為大型電力企業集團,應具備一支高素質稅務管理人才隊伍。稅務管理人員懂稅法、能正確計算稅額還遠遠不夠,還需要熟悉整個電力行業發展特征,掌握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精通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程管理、審計及法律等方面的知識,能熟練運用計量經濟學、統計分析方法和信息化工具等進行稅務風險分析和評估。總之,企業稅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企業在加強稅務管理人員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應加強對稅務管理人員綜合能力的培訓,并為稅務管理人員搭建一個溝通交流的平臺,促進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
(三)應用納稅評估方法,實時監控稅務風險
企業可以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納稅評估通用分析指標及使用方法》,建立適合電力企業的稅務風險指標測算體系,應用企業納稅評估方法,主動開展自我風險監控。筆者認為可以重點進行指標分析及評價,建議關注以下指標,并注重各指標的配比分析。如:各稅目的稅負率及稅負變動率、營業收入變動率、營業成本變動率、營業費用變動率、固定資產折舊變動率、固定資產投資變動率、職工薪酬、福利費變動率等等。
這項工作可以由省公司發起并研究建立切實可行的、適合電力企業的納稅評估指標分析庫,由省公司組織定期評估,關注異常指標,根據評估結果對地級市供電局納稅風險進行等級劃分,及時反饋預警信息。建議分級控制如表1。
(四)賦予稅務管理人員決策參與權,積極開展稅務籌劃
稅務籌劃是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靈活運用稅收政策,合理安排經濟業務,使納稅成本最低或稅收利益最大的一種事前謀劃。例如,企業所得稅籌劃,廣東電網公司每年有大量的研究開發支出,符合條件的企業研究開發支出享有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優惠,這些完全可以通過事前合理籌劃充分享受該政策。2010年廣東電網公司積極利用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共節約了幾百萬元企業所得稅。又如個人所得稅籌劃,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執行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6號)相關規定,企業發放給職工的年終獎可以按全年12個月分攤找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但根據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可知,年終獎發放可以進行納稅籌劃。筆者曾實際測算過人事部籌劃前年終獎發放方案與籌劃后的年終獎發放方案之間的納稅差異,結果顯示,經過籌劃后的方案節約個人所得稅近30萬元,人均節稅約400元。具體操作是避開年終獎納稅臨界點,假設根據人事部績效考核結果,某職工年終獎為20 000元,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為5 000元?;I劃前該職工應納個人所得稅為:20 000 ×10%-105+5 000×20%-555=2 340(元)?;I劃后將 20 000元分拆為年終獎18 000元和月度獎2 000元,計算個人所得稅額為:18 000×3%+7 000×20%-555=1 385(元),籌劃后該職工可獲取稅收節約利益955元。由此可見,簡單的稅務籌劃也可以帶來大的稅收利益!但必須看到,稅務籌劃主要是事前籌劃,因此開展稅務籌劃的關鍵在于賦予企業稅務管理人員更多的決策參與權。但從目前企業稅務管理人員的地位和崗位職責來看,企業稅務管理人員的權限仍然局限于事后相關稅款的計算繳納。建議企業領導者從項目立項開始就考慮納稅影響因素,讓稅務管理人員更多地參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享有一定的決策權。同時,稅務管理人員應主動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只有這樣,企業稅務籌劃目標才能實現。
(五)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構建和諧稅企關系
電力行業是關乎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行業,供電企業作為國有企業,需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不偷稅、不漏稅、不逃稅,做誠信納稅人也是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題中應有之義!供電企業要樹立良好的社會公眾形象,做誠信納稅的表率,這需要企業主動與稅務機關溝通、聯系,形成稅企良性互動。同時,在遵紀守法的前提下,爭取合法的納稅利益。和諧的稅企關系有利于減少稅務糾紛及爭議,降低納稅成本,對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非常重要。因此,企業需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共創和諧稅企關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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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風險管理建議篇4
一、堅持組織收入原則,全年保持了序時進度,提前一個月完成年度收入任務。
今年以來,我們不斷加強征管基礎建設,強化稅源管理,卓有成效地開展納稅評估、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企業自查自糾等管理和服務活動,納稅人稅法遵從度不斷提高,稅收收入再創歷史新高。截止12月15日,已完成各稅收入44800萬元,占年度收入指導性計劃任務42490萬元(政府口徑)的105.43%,全面完成和超額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務。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征管基礎建設,強化稅源管理,細化分解組織收入目標
一是開展重點稅源調查。由分局長牽頭到掛鉤鄉鎮走訪重點稅源企業,同時將稅源調查的情況向地方黨委政府及時匯報,爭得黨委政府對稅收收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強了抓好收入水平的主動性。二是加強稅收分析,掌握收入主動權。發動全體干部參與稅源調查和分析,切實增強組織收入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深入開展經濟稅收分析,加強稅收預測和預警,開展大企業稅源調查,全面掌握分局年納稅收入200萬元以上大企業和工業園區的稅源規模、生產經營狀況、納稅能力、發展變化趨勢等情況,通過分析,為組織收入提供前瞻。三是落實組織收入措施,以管促收。加大當期稅款催繳力度,繼續對新增欠稅和留抵抵欠工作進行考核,防止新欠發生。四是明確目標細化落實。根據各鄉鎮收入任務,結合上年度各稅種完成情況,對收入任務進行測算,分解落實到股、到責任人、到重點稅源企業,并與相關股簽訂了收入任務責任狀。這些卓有成效的措施都為組織收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卓有成效地開展納稅評估
今年共實施納稅評估88戶次,追繳稅款610.21萬元,加收滯納金32.02萬元。其中專項評估59戶次,追繳稅款237.21萬元。
(三)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成效顯著
我分局共完成2009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784戶企業,其中154戶核定征收、630戶查帳征收。貢獻率1.28%,在各分局排名中處于領先地位;預繳率96.51%,超過要求的85%下限,其他各項指標均達到市局預警比例要求。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四)不斷提升個體征管水平
在去年個體稅收收入增長的基礎上,分局又對個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務。全體個體責任區管理員切實加強基礎管理,加強源泉控制,個體征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一是堅持日常巡查。二是加強政策宣傳。三是實行公開辦稅、優質服務。定期公布納稅人定額、稅負及停歇業情況,向納稅人發放服務需求調查表,征求納稅人的意見和建議,并逐條進行分析、整改和反饋。四是構建協稅網絡。加強與工商、地稅、公安、社區、村委會之間的協調,定期交流管戶信息,防止稅源流失。
二、開展了多層次的納稅服務和稅務宣傳工作
(一)加強學習,樹立服務理念。
當前,省局將納稅服務提升到與稅收征管同樣的高度,將二者一并列為稅務部門的核心業務。為實現“始于納稅人需求,終于納稅人滿意”的愿景目標,我分局多次組織全體人員對省局及南通市局下發的納稅服務文件進行專題學習,目的就是讓廣大納稅人切實感受到納稅服務水平提高所帶來的方便快捷。
(二)開展特色服務,不斷提高納稅服務的有效性。
一是圍繞經濟建設搞好服務。發揮國稅部門的職能,認真搞好稅收與經濟發展的相關分析,有針對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上級局和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大力開展調查研究,在政策執行、組織收入、加強征管、改進服務等各個方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為加快發展出謀劃策;認真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參與地方招商引資工作,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二是貼近納稅人搞好服務。充分利用服務熱線、新聞媒體、稅法宣講等形式,大力開展稅收宣傳,為納稅人搞好稅收政策服務。認真落實首問負責制、十項服務承諾制、“一窗式”服務制和陽光辦稅制度,清理合并各種報表,簡化規范辦稅手續,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納稅人。
三是面向社會搞服務。積極參與地方經濟社會建設,發揮職能作用,落實國家在殘廢職工使用、節能節水環保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維護社會穩定;參與各項社會公益事業,服務“三個文明”建設,推行人性化、親情化服務,關心、理解、方便納稅人。
三、著力加強稅務文化建設和廉政文化建設
分局除按照市局規定的教育項目和內容廉政教育以外,今年還結合“崗位風險大家談活動”專門開展了稅務執法和瀆職風險專題講座。
(一)認真學習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文件精神
分局廉政文化建設常抓為懈,堅持依法行政、廉潔從稅,時刻繃緊黨風廉政建設這根弦,利用多種形式定期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廉政建設的文件精神,號召分局全體干部嚴格執行省局“六條禁令”和南通市局“三條鐵紀”等規章制度,積極參加“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賬”主題教育活動,要求分局黨員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當好表率,認真吸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訓,提高自己的抵御能力,不斷構筑拒腐防變的思想長城,在誘惑面前不迷失方向,做到警鐘長鳴,為稅清廉。
(二)開展“身邊風險大家談”活動
一是加強教育,增強執法風險意識。分局支部召開會議,認真學習上級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使大家認識到推行內控機制建設,開展“身邊風險大家談”活動是在全面、科學分析當前稅收工作形勢的基礎上,深化國稅干部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二是開展全員自查,明晰崗位風險。分局對《稅收崗位風險自查表》中的崗位職責、崗位風險環節、崗位風險點、風險等級建議、工作目標和防范措施等逐次進行解讀,要求全體黨員本著自我查找、自我教育、自定措施、自我保護的原則,對照崗位職責、工作規程、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各類考核追究辦法等,分析各自崗位的風險點,剖析風險發生的原因,提出崗位風險等級建議,制定自我防范措施。三是嚴格把關,認真核查,努力建設長效管理機制。在個人排查分析的基礎上,分局支部對每一位黨員的風險排查表進行了補充完善和有效整合,將風險管理溶入分局支部日常管理活動之中。通過“個人談、大家點、領導評”的方法,推動全體黨員牢固樹立起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的意識,積極主動地防范和化解自身的稅收崗位風險。
稅務風險管理建議篇5
(一)外部因素
1.稅收法律制度建設不完善。目前,我國的稅收法律體系由多個單行的稅收實體法和一部稅收程序法構成,由于立法技術、立法水平以及我國特有的經濟法制環境造成許多實體法要素不確定,難以準確把握。第一,稅收法定主義原則要求,征稅行為必須依據法律的規定而執行,但是我國在立法時對某些稅種的征稅要素規定的過于原則性和簡單,由于沒有做出具體而明確的規定使得稅務機關在稅收行政執法過程中自由裁量權過大,征稅結果在一定程度依賴于稅務人員的主觀意思,與稅收法定的要義相背離。第二,我國稅收立法的層次不高,大部分實體法修改進程滯后于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大量旳稅收規范性文件對其進行解釋或補充,這就形成了立法層次高、出臺時間早的行政法規存在著大量的行政解釋,有些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形勢的稅收法規在執法中更容易產生風險。第三,稅收征管法亟待修改,部分過于原則的規定應加以明確,避免在實際操作中產生歧義?,F行的稅收征管法是2001年審議修訂的,部分條款因規定不明確導致實際操作不便,如在對納稅人實行扣押、查封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變價處理中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期限,稅務機關如對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變價處理不及時,其價值下跌可能不足以抵繳稅款,由征納雙方誰來負擔由此產生的稅款缺口成為爭議問題,這樣稅務機關不可避免地要承擔執法風險。2.稅收計劃制定與管理科學性不高。稅收計劃的制定與既定稅收收人目標相聯系,又要與現實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關,其科學性十分重要。但是我國長期以來稅收計劃都按照基數法的原則來確定,在上年基數上按預計經濟增長速度來制定本年計劃,在年初時由上級稅務機關和當地政府確定,層層下達執行。組織收人本是稅收的根本目的,但有的稅務機關為圓滿完成稅收任務,在執法中就出現了“預收”、“空轉”、“寅吃卯糧”以及藏富于民等不按法律規定征稅的現象,執法風險顯而易見。3.信息容量的巨大與不對稱。稅務機關攝取信息的質量決定稅收征管質量的高低,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極易引發潛在的稅收執法風險。首先是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對納稅人的涉稅情況稅務機關掌握不足,單純通過納稅人自行申報的表格、財務報表和相關資料稅務機關沒有掌握更深層次的信息,對其存在的虛假申報、偷逃稅等問題進行查處時則會給稅務機關和執法人員帶來潛在的執法風險。其次指稅務機關與其他職能部門之間信息的不對稱,稅收征管需要多個相關部門的協作,這涉及到工商、金融、建設、房管、公檢法、交通等部門之間以及國地稅之間、不同地域稅務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問題,信息不共享、交流不暢等問題則使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處于被動的局面,執法風險不斷增大。4.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不強、稅收遵從度低。我國的傳統文化是基于人治而非法治,對于稅收更多的納稅人長期在苛捐雜稅的認識下不愿意主動繳納,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更是受內在利益的驅動,盡量使自己的稅收負擔最小化,這樣造成整體遵從度不高的現狀。有的納稅人甚至在稅收繳納過程中與稅務人員進行博弈,在利益和風險兩個因素中衡量取舍,當偷稅的利益大于所受處罰的風險時,納稅人甘受處罰風險而采取各種手段偷欠稅款,有的甚至向稅務人員行賄,相互勾結騙稅,納稅遵從度不高使得稅務部門的執法數量和執法頻率增加,相應的執法風險增大。5.外部涉稅環境的影響。在當前各地都在努力發展經濟的大環境下,部分地方為招商引資、搞活地方經濟私自出臺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在依法治稅與發展地方經濟出現矛盾時,部分地方政府為保護部門利益,為利潤大戶的違法行為說情,有的甚至阻撓稅收部門的正當執法,從而引發稅收執法風險。此外,稅收機關的執法強勢地位客觀長期存在,稅務機關和人員對稅收執法風險的壓力感知不明顯,疏于防范的心理隨著社會法制環境的改善和納稅人維權意識的增強,稅收執法風險也將增大。
(二)內部因素
1.風險防范意識不強。部分稅收執法人員的風險意識比較淡薄,對稅收執法風險的關注和考量不夠,缺乏深入研究,存在以權代法、以情代法、以言代法,憑感覺、經驗、關系執法,執法方式簡單,重習慣輕法律、重權力輕責任的隨意執法現象,導致征納雙方矛盾激化,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稅收秩序,惡化了稅收執法環境,無法保證稅收執法公平、公正、正確,從而埋下風險隱患。2.稅務執法人員執法質量不高。隨著稅收法制理念的深人和稅務培訓的強化,稅務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普遍增強,重實體、輕程序的情況也有所改善。但由于稅收執法人員自身業務素質的差異,對稅法及相關法律的理解也客觀存在著一定偏差,制作的稅收執法文書不嚴謹、不規范,稅收執法中不按照法定程序執行;同時稅收執法人員執法道德水平的不同,也使得有人因法治意識淡漠、,有的人員工作態度不認真,敷衍草率,這也就決定了執法風險的存在是必然的。3.稅務機關考核監督機制有待加強。征稅是一種公權力,一旦失去監督將會產生腐敗,因此各國稅務機關都十分重視稅收權力的制約與監督。我國稅務機關通過“兩權監督”和“執法責任制”等制度,明確執法人員的崗位職責,規范執法工作規程,實現規范稅收執法行為、防范稅收執法風險的目的。但實際執行中工作崗位職責的具體工作程序和標準不明確、不規范,各環節之間缺乏相互制約,以崗定責工作不到位等問題,使得隨意執法的現象時有發生,稅收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容易引發稅收執法風險。對稅收執法責任的監督考核也存在考核難以落實、缺乏必要的激勵機制、評議考核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問題,而過錯責任追究缺乏力度,稅收執法風險給執法人員的壓力不足,導致其防范意識不強,防范措施不力。
二、防范稅收執法風險的幾點建議
(一)建立稅收執法風險防范與管理機制
風險管理起源于美國,20世紀50年展成為一門學科,引人風險管理理論來加強對稅收執法風險的管理未嘗不是一種有益的嘗試。稅收執法風險管理應遵循風險管理理論的基本原理,建立包括稅收執法風險識別、評價和控制和處理等措施的防范與管理機制,以完整的管理理論為基礎,以數量分析和信息技術為支撐,以積極、主動的管理提高納稅長效遵從,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稅收風險。首先是進行風險識別,即對尚未發生的、潛在的和客觀的各種風險系統地、連續地進行識別和歸類,并分析稅收執法風險產生的原因,要認真分析稅收執法的全部工作流程,逐個進行調查分析從中發現潛在風險,找出風險發生的因素,分析風險發生后可能帶來的后果和損失。其次,著手建立稅收執法風險評價模型,深人剖析稅務執法過錯案例,尋找可能引起稅收執法風險的各種因素和表現并按規則量化,找出風險形成的規律并做出標記、風險指標,按風險級別計算分值并進行警示。
(二)完善稅收法律制度
貫徹稅收法定主義的前提就是“有法可依”,只有較為的完善稅收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稅收執法風險才會不斷降低。第一,盡快出臺稅收領域的“憲法性文件”——《稅收基本法》,構建完善的稅收法律體系。《稅收基本法》應以憲法為指導思想,就稅收的基本問題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管理體制、稅收法律關系中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方面予以明確,并對其他各單行稅收法律、法規進行統領、指導和制約。第二,提高稅法立法層次,確保稅收法律的剛性。對現行法規、規章等進行清理,堅持法律優先的原則,根據法律效力的高低不同,廢止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超越職權范圍制定的涉稅規范性文件;不斷提高立法技術,制定較為前瞻的稅法文件,減少稅收法律變換頻率,增強稅收立法的嚴肅性和穩定性。第三,建立統一規范的稅收法律解釋機制,包括建立稅法公告制度,納稅人對稅收法律的釋疑制度及稅收法律法規范本制度,以某種法律形式明確稅法的解釋機關、解釋標準和原則,明確稅法的解釋權限和解釋效力,禁止對稅法做擴大解釋或類推解釋,避免稅收執法中的隨意性。
(三)建立完善的稅收執法監督制約機制
由于主客觀因素的存在,在執法中稅務人員出現差錯也是在所難免,這就需要建立相應的制度降低執法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建立監督制約機制來防范稅收執法風險發生的有效措施。首先,建立事前監督機制,依據《稅收征管法》和《行政處罰法》等規定,建立執法程序及規范性文件審查機制,定期對現行的執法程序及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及時發現執法過程程序銜接、規范性文件沖突、操作性不強等導致的稅務管理漏洞,盡早對其進行修正,減少系統風險。其次,結合稅收征管改革,按照稅收征收、管理、稽查、處罰、復議分離和制約的原則,建立健全稅務執法系統的內部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地實行專業化管理,科學分解稅收執法權,形成互相制約、互相監督、互相促進的制衡關系,防止越權執法或濫用執法權。第三,切實推行政務公開制度,將納稅人關心的稅收熱點問題、重大工作措施及時公之于眾,對舉報案件的查處做到公開、公正,審批事項、審批流程上墻公開,從而提高稅收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建立輪崗交流制度,對崗位任職達到一定期限的人員進行異地交流,避免由此產生的心理或者“人情網”。同時稅務機關拿出一定資金建立廉政基金,對較長期限內未發生執法責任追究的人員予以鼓勵,起到事前激勵杜絕風險的作用。
(四)提高執法隊伍的專業水平和職業道德標準
稅收執法風險的發生具有不確定性,其中最為重要的因素就是稅收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稅務管理人員整體素質的提高,可以保證稅收執法行為的規范,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執法的隨意性,切實降低并有效化解稅收執法風險。稅務機關要加強對稅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全面提高稅務人員的法律知識、業務技能、計算機操作技術以及協調能力,同時針對稅收管理中易發生違法行為的環節有重點地進行培訓。同時,強化稅收執法人員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將防范執法風險與落實執法責任結合起來,通過制度約束其執法行為。大力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健全稅收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標準,引導稅務干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與價值觀,從根源上杜絕、等行為。
(五)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的稅收法律意識
通過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切實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降低納稅人的奉行成本;通過多種形式的稅法宣傳力度,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意識,提高納稅人的主人意識,加強監督稅款的使用方向;健全社會中介服務體系,發揮專業人才和監督作用;通過開展部門協作,進行多部門的信息共享,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管環境。
稅務風險管理建議篇6
一、某市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主要做法
1.成立專業化風險管理團隊,建立大企業稅務風險控制中樞
大企業經營范圍廣泛,涉稅事項復雜,對稅收管理與服務的要求高。某市通過遴選的方式,在全市國稅系統選調12名人員,組建市風險監控中心,負責任務的整合、分發,起到風險管理中樞的作用。成立情報管理、風險分析識別和風險應對管理三個緊密型團隊,明確各團隊的崗位職責,在縣局把情報管理、風險識別、風險應對管理由征管科扎口管理。
2.成立專業化風險應對分局,構建大企業風險應對系統
大企業作為重點稅源戶的典型部分,其稅務風險天然地與其他重點稅源戶有著很大的相似性和關聯性,某市設立風險應對實施分局,專門負責專業化風險管理團隊下發的典型戶應對、行業解剖性應對和重大風險應對,形成典型案例分析報告和行業性應對指南,并承擔重點稅源戶的應對實施管理。在縣局通過職責調整,組建2個專業化應對分局,分別負責重點稅源企業和中小企業的風險應對;在市區分局組建3-4個稅源專業化應對科,以此形成網狀結構系統,全方位鎖定大企業稅務風險。
3.成立重點稅源管理機構,扁平化實施大企業風險管理
在屬地管理模式下,總局、省局、市局、縣(分)局均對大企業實施風險管理,業務邊界不清,效率低下且很容易影響納稅人的遵從度。某市國稅局由國際稅收管理處上收原先分散于各地管理的大企業風險管理事項,承擔全市列名所有大企業的稅收服務、風險分析與識別、評定審計和反避稅為主的風險應對實施職責。市局大企業和國際稅收管理處和省局大國處對口,對下級風險應對分局具有指導職能。明確各級大企業管理機構業務邊界后,市局直接實施管理的大企業占全市稅源總量60%以上。
二、大企業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從5年來某市對大企業風險管理的探索過程來看,筆者認為在實際管理中還存在亟待思考解決的問題。
1.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對大企業管理的基礎薄弱
某市國稅系統目前有在職干部1015人,比1994年僅增加169人,而管轄的納稅人有近70000戶,比1994年增加53400戶,特別是“營改增”實施以來納稅人增加7694戶,大企業的戶數也是連年增加,采取以往“人盯戶”“以票管稅”的方法越來越管不了,大企業的隱藏在巨大業務量下的細微風險很難被及時發現。
2.大企業風險管理的要求日趨提高
大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大,業務復雜,資產重組、股權投資活動頻繁,產業結構呈現多層級、跨行業等特點,基層干部風險管理能力與這些大企業財務人員及其稅務中介機構的財務水平差距很大,也就很難實施有效的管理,“以弱對強”越來越不好管。
3.稅企雙方層級管理及信息不對稱
對于越來越多的大型企業,尤其是跨地區經營集團企業、股份公司、跨國稅源等,不同層級的稅務機關在大企業管理過程中很難取得全面的信息和類比分析數據,尤其是在對大企業分支機構實施稅源管理時,基層主管稅務機關普遍存在“管得著看不見、看得見管不著”現象。
三、進一步優化大企業稅務管理的思考
目前,稅務機關對于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探索還處于起步階段,大力推進以風險管理、信息管稅等為主要內容的稅源專業化管理是強化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前進方向,以下幾點建議,可供參考:
1.轉換工作重點,建立平等互信合作的新型稅企關系
將過去事后的監督檢查為主的管理模式,逐步向預防和及時發現事前事中風險延伸,做到最大力度地預防風險發生,最快速地發現潛在的遵從風險,最大限度地以共贏方式解決已出現的稅務風險。大企業一般內控較強、財務核算健全,納稅遵從能力較高,稅務機關應依據大企業的上述特點,促進其主動提升納稅遵從度,以求從一定程度上走出稅務管理人員“人少事多”的管理困境。
2.優化人力資源配置,縱向推進內部職能調整
堅持以解決大企業復雜問題為突破口,提升大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區別于中小企業的顯著特點是涉稅問題的復雜性,集中體現在大企業跨國交易、稅收籌劃和內部交易等方面,因此建議壓縮管理層級、上升管理重心、優化職能配置,合理劃分大企業風險管理職能,進一步實現大企業管理的扁平化。成立針對大企業復雜問題管理的專業化應對團隊,上收管理下級重點納稅人的重大復雜涉稅事項。同時分級組建大企業風險管理團隊,專門負責大企業的風險應對,以及時有效地預防、化解大企業稅務風險。
3.以信息化管稅為依托,提升大企業風險管理和納稅服務的信息化程度
稅務風險管理建議篇7
如何平衡稅務風險與稅務價值
何謂稅務風險
公司稅務風險可以理解為:公司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遵守稅收法規而導致公司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具體表現為公司涉稅行為影響納稅準確性的不確定因素,結果導致公司多交了稅或者少交了稅,最終影響到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控制稅務風險,要搞清風險來源,其主要來自于:
政策遵從風險:納什么稅的風險;
準確核算風險:納多少稅的風險;
稅收籌劃風險:納最少稅的風險;
業務交易風險:何時何地如何納稅。這是最難控制的一種風險。
當然,以上四種風險來源并不是彼此孤立的,一項具體的稅務風險,往往同時涉及到以上幾個方面。要控制風險,就必須要從風險產生的基本元素出發。
對稅務價值的理解
稅務價值一般包括兩項內容:有形價值及無形價值。
有形價值主要指: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下合理避稅(逃稅是非法的),如稅收籌劃。
無形價值則主要指:良好的稅務管理可以幫助公司形成良好的聲譽,提升公司的社會形象,有助于公司吸引人才、資本市場融資等。
公司稅務策略的選擇及運用
公司管理層應當明確地從以下三種稅務策略中選擇一種,并運用到實踐中。
“激進”的稅務策略:采取的是一種進攻姿態,他們積極利用一切減少稅款和延期納稅的機會來增加收入和利潤。 若公司選擇此稅務策略,風險性大,并有可能會因此受到稅務罰款或懲罰。
“保守”的稅務策略:相對來說,更加注重公司稅務風險。 若公司選擇此稅務策略,風險性較小,但有可能會因此而繳納了稅企之間尚存爭議的稅款。
“激進+保守”相結合的稅務策略:根據不同的納稅事項、納稅主體,選擇不同的稅務策略。 若公司選擇此稅務策略,風險性可控,此策略被大多數公司所采用。
董事會應重點關注稅務策略的選擇,及與公司重大決策(如:重組、并購等等)有關的涉稅決定判斷;公司高管需要關注的是:如何將涉稅信息政策及時準確地上傳下達,部門之間的配合,應對稅務約談;涉稅崗位工作人員需關注的是:如何掌握、理解政策的尺度及運用,稅務約談時的注意事項,因為有很多被補繳的稅款是被稅務約談誘導出來的。
綜上所述,公司稅務策略的選擇,既要具有前瞻性,同時也要具有可操作性。那就是,在稅務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效地保護自身的稅務價值。
如何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稅務管理
建設公司稅務管理體系的必要性
稅務管理體系是指公司通過建立科學的內部涉稅事務管理組織與標準,即建立 “計劃、執行、控制、分析、評價”的一整套管理體系,以完善各環節涉稅鏈條,加強稅務工作的事前籌劃和過程控制,實現公司稅務價值的最大化。
隨著國家信息化建設的加強,具備“李小龍”式的稅務功夫,已不足以應付稅務機關信息化的管理和稽查。公司為了提升自身的品牌和聲譽,在媒體上表現自己,這些都有可能被錄入稅務局的數據庫中,作為納稅評估的重要指標。在信息化社會中,稅務機關只需要一個鼠標就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核實情況。
因此,合理的組織架構是公司稅務高效運行的關鍵;稅務管理必須與公司整體管理直接對接、共同運行,從而有效地推動公司稅務部門和其他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合作。建立稅務組織結構,也將使公司得到更專業的稅務部門和更優化的合作環境,稅務部門的人才儲備也將更加充足,從而提升稅務工作的效率和準確性。
領先公司的做法
作為公司整體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形勢下,公司應積極調整組織結構,改革管理體制,實施稅務管理,構建以流程控制為核心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很多公司積極地對稅務部門進行了重組,逐步完成流程體系,通過流程的有效運行對涉稅事項進行過程控制,最終達到防范涉稅風險、創造稅務價值的目的。
據統計,目前中國公司集團內部的交易,已經超過了公司集團整個交易額的40%。已經到了有必要對公司集團內合并納稅成員與非合并納稅成員內部交易進行稅收管理與規劃的時候了。如:中國電信根據薩班斯法案的要求,建立了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對所有的涉稅流程都進行了嚴格的規范;中國銀行注重合規性管理和稅務風險控制,建立了定期和特殊事項的稅務報告制度;中國人壽始終將稅務風險列入公司風險管理層級,嚴格遵循美國薩班斯法案第404條款,確保依法合規納稅,并將集中管理、集中核算作為集團發展的一個趨勢。
稅務管理的運用,是以稅務計劃納入公司的總體戰略為前提
在與稅務風險的博弈中,公司涉稅崗位往往只有幾個人(甚至一個人)在處理涉稅事務,而稅務當局是一個團隊;公司往往更關注當期的納稅狀況,而稅務當局同時還在不同年度進行縱向比對;公司往往局限于自身資料,而稅務當局可以對全行業、同地區的公司進行橫向對比;公司自身資源不足以支持其進行合理性分析,而稅務當局擁有完善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能發現公司申報資料可能存在的疑點。 此外,稅務當局還投資了近百億元的金稅三期工程,并建立了納稅評估體系,海關、銀行、電力、外匯、媒體、稅務的信息得以共享和互通。因此,首先確定稅務戰略(保守、激進、保守與激進),然后再制定公司整體的稅務計劃(總經理簽署),才能將公司各涉稅崗位所需應對的稅務風險始終保持在可控的范圍內。
公司應將稅務計劃納入公司的總體戰略,從而有效提高稅務計劃的重要性。在領先的公司稅務部門中,他們將稅務計劃視為一項最重要的工作。只有實行有效的稅務計劃,公司才可以實現合理避稅。
首先必須認識到,保護公司的現金資產是公司稅務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如果公司的稅務專家有機會參與各項業務的決策,他們會提出有價值的稅務建議,這些建議往往可以有效地幫助各個部門實現盈利目標。而在以往,由于在業務決策時忽視了稅務負擔,這些目標實現起來往往具有較高的難度。
其次,公司應當明示每位高層領導稅務計劃是他們應盡的職責。這樣,各部門的領導會意識到,稅務計劃員不僅是年終稅務文檔的編制者,還是部門制定業務決策時的合作伙伴。他們可以向部門領導提出有關各類交易的建議,比如:在銷售、采購、合并和收購中如何合理避稅。
同時,在進行總體稅務計劃時,還必須對公司當前各項業務的稅務進行評估。這就需要稅務部門和各個業務專家進行緊密合作。
忽視稅務計劃會使公司失去很多利用納稅策略節省開支的機會。這對公司來說是不必要的風險,額外支付高額稅款,會浪費本可以支持業務發展和增長的資源。
通過對公司稅務部門職責的有效管理,管理層可以對總體稅務負擔進行有效評估并努力減輕這些負擔。最終目標是,找到一種有效的方法,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將公司的應納稅總額降至最低。
稅務管理體系的建立要與國內稅務環境相適應
國內稅務當局的高層一直在倡導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稅務政策要公開透明、要為納稅人做好服務。但落實到基層,就會被“打折、曲解”,這就是中國國情,這個現象的好轉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對于稅法的正確理解應該是由立法、執法、司法三部分共同組成,其中立法由全國人大制定;執法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施行;當稅務當局與納稅人出現爭議時,則由司法部門即法院對此進行判決。但在中國,納稅人大多以為稅務當局的規定即為稅法,這是不全面的。公司為此也付出了一些代價,并沒有在保護自身稅務利益方面,主張自己的權利。
稅收法律的起草出臺,既考慮合法公平,又考慮可操作性,有別于相關刑法等司法規定。其涉及的稅點也因此需要貫穿于公司生產經營的全過程,一件事情可能會有若干個文件涉及到,而且稅法的規定是伴隨著某項事態的發展而變化和補充的。隨著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國家稅務總局取消了多項涉稅管理項目的審批權,許多公司直觀地認為,自身有了更多的納稅事務自由裁量權,公司幾乎就沒有涉稅風險了。筆者則認為,隨著公司納稅業務上自的擴大,納稅審批程序減少了,這些項目已經成為稅務機關重點檢查的內容。因此,行政許可法實施后公司所面臨的涉稅風險實際變得更大。
稅務風險管理建議篇8
一、國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情況分析
(一)國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情況總結
國內企業在經營發展的過程中,受到國內經濟市場變動因素的影響,增加了企業在稅務管理中的風險系數和復雜程度。從另一方面,企業在尋求自身發展建設的過程中,在增加投資擴建項目的情況下,加劇了企業在稅務征收繳納過程中的風險難度,而需要具備專業技能、透徹研究稅法的財務人員對企業的稅務繳納行為進行總體管理。從國內目前的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情況來看,很多企業仍然沒有意識到企業稅務監督管理的重要性和意義所在,沒喲在企業內部建立科學合理的稅務風險監督管理機制,從思想上沒有形成稅務風險管理意識,造成企業承擔著過多的稅務風險隱患。
(二)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功能體現
由于國內多數企業在內部稅務風險監督管理環節的薄弱和不足,從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與運作管理活動,也不利于企業實現經濟效益,影響了企業拓展發展空間和抓住發展機遇,甚至給企業的誠信形象造成了負面影響。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功能將保證企業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讓企業因為在稅務申報、核算、繳納等一系列行為中產生違法行為或者重復納稅行為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避免企業的不規范納稅行為導致企業在經濟收益、信譽誠信、違法違規等方面受到的影響和制裁。
二、國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中的問題分析
(一)國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問題形成的外部原因
我國稅法制度監督管理的行為,包括有權機關依據國家稅法法律規范相關規定,對國內企業全部的稅務行為及其行為之間形成的相互關系進行的稅收調整。我國正在進行法制社會的全面建設,稅務征收繳納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依法納稅是所有企業應當主動承擔和履行的義務,為了保證和維護稅法的有效實施,為了建立公正、合理、有序的社會稅收征收繳納體系,維護國家的經濟利益,國內企業應當做好自身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但是,我們應當看到我國的稅法法律法規中仍然有需要改進和提高的部分,法律規范的不健全和經濟市場的迅速發展變化之間形成了稅法管理的漏洞,為了有效降低企業稅務管理中的風險隱患,提高國家的稅務征收質量,應當建立科學的稅法法律體系。
(二)國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問題形成的內部原因
國內企業學習、接受、應用稅務風險管理理論和方法的時間還不長,因此國內企業對稅務風險管理的實踐操作經驗尚且不足,在管理過程中的需要學習的內容還有很多。從現階段國內企業的稅務管理情況來看,大部分企業對稅收風險管理的概念認識不夠清晰,還沒有正確認識到稅務風險監督管理工作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和實踐意義,而僅僅將財務管理工作停留在簡單記錄和控制費用支出等方面。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稅務風險處處存在,企業的稅務風險監督管理工作應當全面應用貫穿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建立綜合稅務風險監督管理體系,規范企業的財務管理行為和稅務繳納計算行為,不斷提高企業負責決策人和財務管理人員對稅務風險監督管理的認識,構建完善的財務管理內控機制輔助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將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徹底落實。
三、國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優化建議
(一)建立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目標
據上文的分析可知,國內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原因十分復雜,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是一項企業各個納稅環節相結合而得出結論的工作。因此,大企業必須將稅務風險和自身情況相結合,建立一系列稅務風險管理制度,確立明確的目標,以便于從整體上控制稅務風險對企業自身的不利影響。建立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是指建立合規性目標、戰略性目標以及效率性目標。合規性目標是指企業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各種涉稅活動,這是可以有效地使企業在規避風險時免除稅務部門的處罰,因此合規性目標是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這就要求企業要建立完善的監管制度,避免超出稅法范圍。戰略性目標是指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必須圍繞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來進行,樹立企業良好的市場形象,與政府建立和諧的關系。這就要求企業結合自身發展規律制定出適合自己的發展方案。效率性目標是指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要爭取降低稅務成本,創造稅收價值,從而達到股東權益最大化的目標。企業應該建立起完善的企業管理機制,有效地處理好成本和效益的關系。
(二)建立基礎信息系統
作為一個擁有完善稅務制度的企業,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與溝通制度是極其有必要的,企業通過對稅務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的過程,建立一個能完善稅法的收集與更新的系統,及時匯聚整理出企業適用的稅法并定期進行更新檢查。企業還可以通過計算機系統和網絡工具建立內外的信息管理系統,確保企業內、外部信息的通暢,將信息技術應用于稅務風險管理的各個部分,建立包含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和內部控制系統各環節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企業日常管理與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共享。
(三)著重關注企業的重大事項
對于企業中的重大事項要進行全程監控來降低風險發生的頻率。從項目的開端,中途出現的經濟問題,還有完成時的稅務問題進行跟蹤與控制,防止該項目在進行中出現漏洞,造成漏稅等情況的發生,盡可能的避免造成稅務風險。綜上所述,隨著市場經濟的持續增長和發展,國內企業在面臨生存挑戰和發展機遇的過程中,不斷學習借鑒國際先進經營管理模式和科學經營管理理論、方法策略,努力尋找適合自身的發展經營管理道路。當國內企業在不斷成長的同時,企業經營活動的國際化合作交流需求在增多,企業的內部組織管理結構建設變得多元化、復雜化,給企業稅務風險監督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多困難。國內企業應當重視財務管理工作中的稅務風險監督管理項目,不斷提高財務人員對稅務風險管理的認識和管理水平,為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幫助,為企業創造更多的經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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